葉集區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葉集區律師黃頁: |
葉集區法律咨詢 |
葉集區法律常識 |
·異地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如果不在同一個地方生活的話,其實對夫妻之間的感情影響還是比較大的,現實中因此而導致夫妻最終離婚的情況很多。但此時一方在異地,另一方只能起訴離婚。究竟異地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異地離婚如何提起訴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現居住地 ·一方起訴離婚需要哪些程序? 由于我國不存在自動離婚的說法,因此夫妻要想解除婚姻關系的話就必須要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離婚手續才行。其中不同的離婚方式下,對應的離婚程序不一樣。那到底起訴離婚需要哪些程序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起訴離婚需要哪些程序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 ·起訴離婚需多長時間起訴離婚有什么程序 在起訴離婚的情況下,由于需要打離婚官司,這自然就是比協議離婚要花費更多的時間。不過可能當事人想要快點離婚,因此就想要知道法律中一般規定起訴離婚需多長時間。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為你解答。一、起訴離婚需多長時間法院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二、起訴離婚的程序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 ·什么情況判處死刑死刑證據標準是什么 不是所有的情況下都會對罪犯判處死刑,至少要做到罪刑相適應,同時所觸犯的罪名也規定了死刑的處罰才行。那按照法律中的規定,究竟在什么情況判處死刑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一、什么情況判處死刑我國刑法對死刑采取的是“少殺慎殺,嚴謹錯殺”的死刑政策。“少殺慎殺”表明我國在現階段保留死刑的基本立場。而“嚴謹錯殺”則表明我國對死刑的一種慎重態度。我國1979年刑法規定了28個死刑罪名,此后隨著犯罪形勢的發展,尤其是嚴打運動的展開,死刑的政策有所松動,及至1997年刑法,死刑罪名已經增至68個。在這種情況下,死刑的司法適用也大量增加。為此,我們需要對死刑的刑事政策加以反思。在目前尚不具備廢除死刑的情況下,應當對死刑加以嚴格限制。《刑法》第48條第1款規定:“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根據這一規定,死刑的適用對象是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這里的罪行極其嚴重,是指犯罪的客觀危害性極其嚴重和犯罪的主觀惡性極其嚴重,也就是所謂罪大惡極。應當 ·死刑犯剝奪政治權利的時間怎么計算 死刑犯一般是指那種被依法判處死刑的罪犯,此時在上報了最高人民法院之后,一經核準就可以對死刑犯執行死刑。但執行死刑屬于主刑,與此同時還會有一些附加刑,如剝奪政治權利。那通常死刑犯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是多久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死刑犯剝奪政治權利的時間怎么計算1)對于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將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3年以上10年以下。(3)獨立適用或者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為1年以上5年以下。(4)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二、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方式有哪些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起算與執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被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與管制的期限同時起算、同時執行。(2)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按照執行判決的一般原則,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并執行。(3)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以及死緩、 ·累犯的適用條件都有哪些? 說累犯的適用條件其實并不準確,應該是說累犯的構成條件才行。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要是認定犯罪分子構成累犯的話,那一般都是要從重進行處罰的,同時對于累犯不能緩刑,也不可以假釋。那到底滿足什么條件才能構成累犯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累犯的適用條件包括哪些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行的。累犯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包括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在有期徒刑以下,如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其他獨立適用的附加刑,后罪雖然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也不構成累犯;同樣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雖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后罪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也不構成累犯。所謂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是指根據犯罪的具體事實和刑法的規定應當判處的刑罰,而不是指該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 ·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嗎? 雖然很多人都清楚要是在工作過程中人身不小心受到了傷害的話,可以申請進行工傷認定,一旦確定構成工傷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工傷待遇。但在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是否會有時間限制呢?接下來,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就來為你解答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嗎。一、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嗎1、用人單位應當在發生事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2、用人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或者從業人員等無正當理由超出1年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受理。3、用人單位或者從業人員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目前不受時效限制,今后國家或者本市對工傷認定申請時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二、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工傷事故的全部費用由單位支付,受傷員工可以在出院后到勞動局去做傷殘鑒定,根據鑒定報告的等級來得到相應的工傷補償。工傷 ·一般工傷認定找哪個部門? 工傷認定是很專業的認定,此時雖然是對勞動者的人身傷害情況作出認定,但也不能隨便的找一家機構就進行,不然即使作出了認定結果,也是不被認可的。那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一般工傷認定找哪個部門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工傷認定找哪個部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區確定。需說明的是,直轄市實行的是省級統籌,但其不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事項。為此,《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從性質上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有關個人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 ·個人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要是遇到所在用人單位不積極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話,此時在法定的時效內,受傷職工個人也是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只不過此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就與單位申請認定提供的材料不一樣了。那究竟個人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個人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辦理工傷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在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當事人要注意法律中規定的時間,不能超過規定時間提出申請,否則的話認定部門就是可以不受理的。當然,辦理工傷認定也是有一定流程的,那到底辦理工傷認定流程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辦理工傷認定流程是怎樣的(一)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二)審核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后,應及時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可以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