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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財產拆遷房屋夫妻財產嗎? 一、個人財產拆遷房屋夫妻財產嗎?拆遷補償款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要看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還是私房,公房還是私房拆遷得到的拆遷補償款認定不同。如果拆遷的房屋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則要考察當地的拆遷政策,看補償款中有沒有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
·商品售價不能超過成本多少倍 我國沒有規定商品售價超過進價的幾倍銷售屬于違法的行為,只有某些商品超過市場價格的數倍或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屬于違法行為。產品定價行業不同差異很大,一般都是根據產品附加值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一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列權利:(一)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價格;(三)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四)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
·員工被行政拘留可以辭退嗎 員工被行政拘留可以辭退嗎被行政拘留并非過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為給自己爭取更好的發展機會,人們不再顧忌工作的變動。但是在離職時公司常常會為難勞動者,有的公司甚至不讓勞動者離職。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利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下面跟我們看一看,員工如何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單方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員工依照法定的解除預告期書面通知公司
·夫妻債務共同償還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夫妻債務共同償還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夫妻債務共同償還的法律依據主要有: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
·上下班酒駕出車禍是否算工傷職工發生車禍后 上下班酒駕出車禍是否算工傷職工發生車禍后,申請工傷認定時應提交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相關證明材料,且該證明材料能夠證明是機動車事故的,可按規定認定為工傷;如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注明駕車司機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或其他有效證明注明職工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醉酒的,則不予認定為工傷。昨天發布的《處理意見》明確指出,“(工傷)不包括職工因酒后駕車、無照駕駛和駕駛無牌照車輛導致傷亡的情形。”此外,《處理意見》明確,在校學生到
·工傷認定后鑒定嗎工傷賠償程序是怎樣的 現實中,我們發現勞動者即使在工作期間人身受到了損害的,此時也不一定就構成工傷,還要做出專門的認定才行。那在工傷認定后鑒定嗎?對工傷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一般情況下是先認定構成工傷之后再申請進行工傷鑒定,對此,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解答這個問題。一、工傷認定后鑒定嗎如果認定為工傷后,經過醫療治療后,實際沒有影響肢體功能障礙,達不到傷殘標準,則可以不用做鑒定,前提是單位、個人都沒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則最終還是需要
·聚眾斗毆致死起訴后如何處罰 聚眾斗毆行為是對社會管理秩序的一種破壞,屬于破壞社會秩序管理犯罪當中的一種。在斗毆的過程中,很容易造成他人的死亡。那么聚眾斗毆致死起訴后一般是如何處罰的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一、聚眾斗毆致死起訴后如何處罰打架是一種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如果造成他人輕傷以上的,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法院需要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 ·申訴和上訴的區別包括哪些方面 我們發現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要是對法院的判決不服的話,有些情況下是提起的上訴,但有些時候卻又是進行申訴。那究竟什么是申訴,什么是上訴。而申訴和上訴的區別又有哪些呢?接下來,本站我們針對這方面的問題,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一、什么是申訴所謂申訴,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重新審查的處理案件的一種訴訟請求。申訴作為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材料來源,在司法實踐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提起
·不拿鑰匙要交物業費嗎 不拿鑰匙要交物業費嗎一、不拿鑰匙要交物業費嗎物業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但是,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關于房屋交付的約定,并且已經符合交房條件,買受人不得以不入住或不裝修為由,拒絕交付房屋,以及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用。所以交不交物業費不能以領不領鑰匙來看。二、不交物業費的后果物業管理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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