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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向他人提供毒品怎么進行處罰? 一、販毒向他人提供毒品怎么進行處罰?根據刑法第355條規定,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依照該法第347條的規定
·親子鑒定的方法有哪些 ?相信喜當爹事件的確是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不論是外界的影響還是因為生活細節的發現,很多人漸漸開始不信任另一方,特別是男方懷疑婚內生子不是自己親生的,那么很多人就想到了做親子鑒定,那么親子鑒定的方法有哪些?我們這里就為您整理出了相關的內容。一、什么是親子鑒定?親子鑒定是采用醫學、遺傳學等學科的理論和現代化DNA檢測技術來判斷有爭議的父母與子女之間(特別是父子間)是否存在親生血緣關系。作為專業的DNA鑒定機構,可提供父母、子女關系鑒定,兄弟姐妹鑒
·企業并購融資制度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企業并購融資制度存在的問題有哪些企業并購融資制度存在的問題現階段,融資立法有一定的限制。并購的首要條件是資金,而資金來源需要有法律作保證。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企業可利用的三種主要融資渠道即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和企業債券在立法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1)在貸款融資方面,《商業銀行法》并沒有明確可以為企業并購提供貸款,相反,《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第43條規定:任何金融機構不得為股票交易提供貸款。《證券法》第133條也規定:禁止銀行資
·只有間接證據能直接作為定案依據嗎,間接證 只有間接證據能直接作為定案依據嗎,間接證據定案的原則?一、間接證據能直接作為定案依據嗎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必須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且運用間接證據定案的過程比較復雜,因此必須遵循《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的原則。二、運用間接證據定案的原則運用間接證據定案具體有以下幾點原則:(一)間接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3條規定,偵查人員必
·借錢打官司是不是要借條? 借錢打官司是不是要借條?這個是不一定的,如果有借條,能夠更加充實證據,沒有借條也是可以打官司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我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
·訴訟時效中斷情形都有哪些 訴訟時效中斷情形都有哪些1、提起訴訟或仲裁。指權利人提起民事訴訟或仲裁,請求法院或仲裁庭保護其權利的行為。同時應注意,權利人起訴后又撤訴的應視為與請求相同的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包括民事訴訟法上的一切權利主張形式,如起訴、應訴,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支付令、申報破產債權、申請強制執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提出的權利主張,還包括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有關單位提出保護民事權利的請求等。2、權利人主張權利。指權利人在訴訟
·未完成附隨義務是否導致合同無效? 一、未完成附隨義務是否導致合同無效?未完成附隨義務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效,《合同法》第六十七條又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二、合同無效五種情形解讀:(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8條之規定,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
·緩刑適用的條件包括哪些 緩刑是一種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放在社會上改造的刑罰制度。它被西方學者譽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的最佳代表。在我國適用緩刑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那么具體來說緩刑適用的條件包括哪些呢?只有在滿足了緩刑條件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適用緩刑。下面我們為你解答這個問題。一、緩刑適用的條件包括哪些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所謂“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決確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雖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減 ·不定期租賃合同能隨時解除嗎? 不定期租賃合同能隨時解除嗎?1、對于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應當給予承租人合理的搬遷期限。2、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應當給予出租人合理的期限尋找下一個承租人。3、建議租賃雙方的當事人簽訂定期租賃合同,并對合同主要條款,如租金、付款方式等進行明確,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定期租賃有明確的租賃期限,對此法律一般都有最高期限的限制。如果當事人約定的期限超過法定期限的,租賃期要縮減到法
·怎么處理農村房屋買賣糾紛 農村房屋的買賣與城市房屋買賣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因此就很容易發生農村房屋買賣糾紛。那作為購房者,遇到農村房屋買賣糾紛咋處理呢,這也就是說,怎么處理農村房屋買賣糾紛?下面,就讓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吧。一、怎么處理農村房屋買賣糾紛(一)爭議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并商議解決辦法。(二)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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