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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與合伙有什么特征 合伙企業具有以下幾個特征:(1)合伙企業以合伙協議為成立的法律基礎。合伙協議是調整合伙關系、規范合伙人相互權利義務、處理合伙糾紛的基本法律依據,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礎。(2)合伙企業須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出資是合伙人的基本義務,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資格的前提條件。合伙人必須合伙參與經營活動,從事具有經濟利益的營業行為。(3)合伙人共負盈虧,共擔風險,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既可以按其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比例分享合伙盈利,也可按合伙人約定的其他辦法來分配合伙盈利。當合伙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時,合伙人還需要以其他個人財產來清償債務,即承擔無限責任,而且任何一個合伙人都有義務清償全部合伙債務,即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加班把活干錯了要賠償嗎? 加班把活干錯了要賠償嗎不一定,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是否應該賠償用人單位,這需要區別對待: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用人單位,比如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設備等;并且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參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2、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需要賠償用人單位50%左右的損失;明顯可以避免的錯誤,比如因為違章操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一半左右的損失;并且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參照公司規章制度,達到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造成一定金額以上的損失的,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3、勞動者一般過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無論大小,均不應讓勞動者承擔。比如讓沒有保管義務的銷售員承擔盤點后的貨物損失。用人單位不能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如果數額較大達到了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關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數額的規定 ·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重大損失的怎么處罰呢? 不一定,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是否應該賠償用人單位,這需要區別對待: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用人單位,比如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設備等;并且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參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2、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需要賠償用人單位50%左右的損失;明顯可以避免的錯誤,比如因為違章操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一半左右的損失;并且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參照公司規章制度,達到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造成一定金額以上的損失的,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3、勞動者一般過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無論大小,均不應讓勞動者承擔。比如讓沒有保管義務的銷售員承擔盤點后的貨物損失。用人單位不能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如果數額較大達到了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關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數額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因失職造成公司損失被辭退有工資拿嗎 不一定,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是否應該賠償用人單位,這需要區別對待: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用人單位,比如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設備等;并且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參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2、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需要賠償用人單位50%左右的損失;明顯可以避免的錯誤,比如因為違章操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一半左右的損失;并且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參照公司規章制度,達到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造成一定金額以上的損失的,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3、勞動者一般過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無論大小,均不應讓勞動者承擔。比如讓沒有保管義務的銷售員承擔盤點后的貨物損失。用人單位不能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如果數額較大達到了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關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數額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行政訴訟判決類型的區分是什么? 行政訴訟判決類型的區分是什么一、行政訴訟判決類型的區分是什么1、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2、撤銷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1)主要證據不足的;(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職權的;(5)濫用職權的;(6)明顯不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法院判決重做時,行政機關不得以同一事實理由作出與原行為相同的行為,除非主要事實理由發生變化;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撤銷原行為的。3、變更判決。 ·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一般會怎么判 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一般會怎么判一、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一般會怎么判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86條規定: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挪用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二)造成國家和人民群眾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三)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嚴重困難的;(四)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其他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情形。挪用特定款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這里的特 ·勞動者主動離職可以勞動仲裁嗎 勞動者主動離職可以勞動仲裁嗎主動離職之后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沒有超過申請仲裁時效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是什么1、注意申請仲裁的時效申請仲裁一定要注意仲裁時效。拖欠工資的勞動仲裁,在職期間隨時可以申請,辭職后必須在一年內申 ·侵犯著作權如何賠償損失 侵犯著作權如何賠償損失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這里"實際損失",可以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復制品發行減少量或者侵權復制品銷售量與權利人發行該復制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發行減少量難以確定的,按照侵權復制品市場銷售量確定。如果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值得指出,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此外,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有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并考慮作品類型、合理使用費、侵權行為性質、后果等情節綜合確定,判決給予五十萬以下的賠償。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法院應當準許。二、著作權侵權賠償數額的計算原則按照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對于賠償責任的承擔,為應當適用全部賠償或者全面賠償的 ·二手房貸款批貸幾天的時間 二手房貸款批貸幾天的時間二手房貸款一般在25到30個工作日可以辦完。二手房貸款辦理時間如下:1.買賣雙方貸款合同,一般花費1個工作日;2.簽訂合同后,把申請材料提交給銀行,一般會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3.審核通過后,購房者需要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一般花費1個工作日;4.然后房管局會在4天內下發新的產權證;5.之后,購房者要把新的產權證拿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一般在7個工作日可完成;6.辦理抵押手續后,銀行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放款。二、二手房按揭貸款手續費有什么1、按揭代理費。貸款的額度×1%~1.5%,不同按揭公司服務收費標準不同。2、房屋評估費。評估價×0.5%,不需要評估則只收初評費300元。3、房屋查案費。每證90元。4、貸款保險費。貸款額×1.2×0.1%×貸款年限,二手房按揭貸款最高年限不能超過20年。5、合同公證費。貸款合同公證費是300元。6、轉二手房按揭合同協議公證費。費用是3 ·贈與登記能否公證委托 贈與公證不能委托他人代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公證程序規則》規定,辦理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等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不得委托他人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六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公證程序規則》第八條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辦公證事項,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解除收養、委托、聲明、生存及其他與當事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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