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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觸犯什么法律? 交通肇事逃逸觸犯什么法律?觸犯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于受害人或受損財物未做必要的搶救或處理或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報警,擅自逃離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無法確定和追究的行為。如果行為人對肇事情況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駛,這種情況下,行為人所謂的“逃逸”在行為人的主、客觀上無非是正常行駛行為的繼續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法釋〔2000〕33號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發布)“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釋》第3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的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的計算:1、一般訴訟時效的計算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一般訴訟時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間的起始計算,而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侵權行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容易的,對于人身損害賠償時效的起算卻是復雜的,這是因為受害人必須在起訴前知道自己所受財產損失的具體數額,否則無法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條“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因此,侵害身體權的侵權行為一經實施完了,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對于侵害健康權的,要分受傷之日、侵害時不能發現的傷害確診之日的不同來計算訴訟時效。對于造成喪失勞動能力的,須在確認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后,才開始計算訴訟時效。2、特殊訴訟時效的計算理論上講,侵害身體權和侵害生命權的侵權行為,應當按照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執行。而《 ·學校肖像權侵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學校肖像權侵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學校肖像權侵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1、侵害肖像權責任構成的首要條件,是肖像使用。從嚴格的意義上講,肖像為肖像權人所專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國立法及實務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構成侵害肖像權責任。侵害肖像權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現公民形象的視覺藝術作品及其復制品。這種使用,并非僅僅包括商業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對肖像的公布、陳列、復制等使用行為。商業上的使用和非商業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布、陳列或復制。2、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肖像權是公民的專有權,他人對肖像的使用應遵循與肖像權人的約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破壞了肖像權的專有性,具有違法性。同時,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觀上具有過錯。在一般情況下,侵害肖像權行為人的主觀形態表現為故意,這是因為肖像使用行為是行為人有意識的行為,通常不會因為不注意的心理狀態而誤用他人肖像。但是,并不排除過失侵害肖像權的可能性。例如, ·兩次補充偵查后又發現新罪怎么辦? 依法律規定,補充偵查兩次為限,如果還不達不到偵查終結或者起訴的標準,要么由公安撤銷案件,要么檢察院作不起訴處理。那么,兩次補充偵查后又發現新罪怎么辦?一起閱讀下文了解一下吧。兩次補充偵查后又發現新罪怎么辦?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準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說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準再延長二個月。補充偵查對檢察院來說只能兩次,到法院審理期間,如果起訴證據不足,法院應該可以做出無罪判決,但是實踐中檢察院認為自己起訴證據有問題,會撤回起訴,變更強制措施,案件退還公安機關處理,如果公安機關沒有新的證據,會在一定的期限內做成撤銷案件的處 ·高空墜物砸壞了車報保險怎么賠? 高空墜物砸壞了車報保險怎么賠?車被高空墜落物砸壞,主要是保險條款中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免賠30%,這30%應由樓頂防水油氈的責任人賠償。建議您在車輛定損時,可以和保險公司的定損員協商下,要求他把定損金額提高一些,這樣在免除30%后,盡量減少您自身的經濟損失。或者您在能確定誰是樓頂防水油氈的責任人情況下,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進行代位賠償,由保險公司負責幫您追回那部分損失。比如樓上的花盆或其它物體墜落造成停駛的車輛或人員受傷的意外事故在保險理賠中經常出現。作為責任事故首先要認定責任方是誰,這個案例責任方認定為物業公司,所以應由物業公司來進行賠償,若物業公司為所管轄物業購買了物業責任險則可由物業責任險進行賠償。如果發生事故無法認定責任方則由車輛保險中的車損險進行理賠。根據車損險條款: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外界物體倒塌或墜落、保險車輛行駛中平行墜落,保險公司會給予賠償。如果遇到不能認定責任方的情況,高空墜物在砸 ·公司法人擔任財務負責人可以嗎? 公司法人擔任財務負責人可以嗎?1、對于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人是不可以擔任財務負責人的。《財政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第十六條,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因此,對于上述三類公司而言,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雖然未明確說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擔任,但根據法理學解釋方法上的“舉輕以明重”理論,既然已禁止單位領導人直系親屬擔任財務負責人,那么對于領導人本人也是當然禁止。2、對于非上述三類公司的其他企業我國《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多部法律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時擔任財務負責人,因此根據民商事領域“法無禁止即可行”理論,對于非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法人而言,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時擔任財務負責人。可以以“一人公司”作 ·一、老公借高利貸還信用卡離婚老婆要負責嗎? 一、老公借高利貸還信用卡離婚老婆要負責嗎?如果借款用來家庭生產經營,或者配偶也享受到借款的利益,那么借款屬于共同債務。需要負責。共同債務,夫妻都有償還義務,承擔連帶償還義務。如果屬于高利貸的話,分具體情況,或者超過法定規定利息不必償還;或者利息根本無須償還。二、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一、申請勞動關系仲裁時效是多久? 一、申請勞動關系仲裁時效是多久?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哪些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中斷?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斷:1、向對方當 ·工傷鑒定期間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 工傷鑒定期間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第六十一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 ·一、工傷認定申請時間超過30天怎么辦? 一、工傷認定申請時間超過30天怎么辦?個人受傷之日起一年內都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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