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區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大東區律師黃頁: |
大東區法律咨詢 |
大東區法律常識 |
·怎么確定商品房的保修責任 怎么確定商品房的保修責任一、怎么確定商品房的保修責任(一)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則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此外,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 ·第一次酒駕處罰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次酒駕處罰流程是怎樣的?第一次酒駕處罰流程具體如下:(一)憑執勤民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罰款單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違法處理大隊業務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處罰決定書”。(二)憑“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車輛管理所進行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俗稱筆試);考試合格后,車輛
·緩刑考驗期滿后犯新罪會怎么處理 其實我國的法律制度從很多方面都體現出了一種人文關懷,所以也并不像您想的那樣法律就是特別嚴肅和無情的。我國的法律當中專門的針對有些特殊的犯罪嫌疑人通過緩刑的這一種執行方式,同樣也是間接的給了當事人改過自新的一個機會。那么,緩刑考驗期滿后犯新罪會怎么處理?一、緩刑考驗期滿后犯新罪會怎么處理?根據《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
·刑法規定犯什么罪不能律師辯護 刑法規定犯什么罪不能律師辯護?1、不管犯什么罪都可以請辯護律師,辯護制度在訴訟中的意義,一是制約偵、控、審活動,有利于公安司法機關客觀、全面了解案情、正確適用法律,保證案件質量;二是表現了訴訟的公正和民主,有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和訴訟權利,以便充分發揮辯護的作用,是刑事訴訟民主化的重要表現。2、下列人員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擔任辯護人:(1)律師;(2)人民團體或者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公民;(3)被告人的近親屬、監護人;(4)其他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公民。二、
·一、房屋買賣差價賠償怎么認定? 一、房屋買賣差價賠償怎么認定?(一)如果雙方當事人對房屋升值的差價損失能夠通過協商確定的,則按照其約定;(二)如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確定的:1、原則上可比照最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同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升值的損失;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升值的差價損失。(三)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的買受人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應該怎么處理 離婚夫妻一方獲得撫養權的,意味著在離婚之后就有這一方實際照顧子女的生活起居,但對于另一方而言不會因為離婚就免除其撫養義務,此時也是需要支付孩子撫養費的。而在撫養權問題上,離婚夫妻很多時候會產生爭議,那一般離婚時孩子撫養權該怎么處理呢?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應該怎么處理1、協議處理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于子女隨哪方生活。
·死刑執行機關和期限 死刑執行機關和期限執行死刑的機關是原審人民法院。法官在法庭上宣讀了判決,如果是一審判決并未生效需要過上訴期限才生效,如有上訴二審判決才生效,之后還要移送最高法院進行復核,復核下來后,一般開始執行,執行的場所一般是專門的刑場或是監獄或是看守所。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級人民法院交付原審人民法院執行。原審人民法院接到死刑執行命令后,應當在7日以內執行。二、死刑執行場所和方法死刑分為死刑立即執行和死緩。死刑立即執行
·一、離婚賠償的法定條件? 一、離婚賠償的法定條件有哪些(一)一方有過錯并且過錯形式是故意司法實踐中,法院認定一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其主觀方面必須存在過錯并且是故意。從婚姻法規定的四種情況看,有過錯方所持的主觀心態均為故意,沒有過失的情況。也即是說,實施婚姻法46條規定的四種行為,不管是通過作為形式,還是不作為形式,行為人都認識到其行為的法律后果。(二)客觀上存在法定的過錯行為婚姻法46條規定的四種行為包括:①重婚行為。包括事實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與
·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裁決與執行期限一般怎么規 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裁決與執行期限一般怎么規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于農民來說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在承包權轉讓的時候如果相關事項約定不清,極易發生土地承包糾紛。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話就要通過仲裁裁決與執行。那么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裁決與執行有沒有期限要求?讓我們通過我們的這篇文章做個大致學習了解。一、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裁決與執行期限一般是多久?1、仲裁庭應當根據認定的事實和法律以及國家政策作出裁決并制作裁決書。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
·工傷認定時效中斷怎么辦? 在我們工作中,可能會因為不幸而發生意外造成自己受傷。如果受了工傷,應該進行工傷認定。但是工傷認定是需要在一定的時期內進行的。那么,如果工傷認定時效中斷應該怎么辦?工傷認定的流程又是什么?我們將會在本文中進行詳細的解答。一、工傷認定時效中斷怎么辦?沒有關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十七條第二款所說的除斥期間1年是指提出的時間,而根據第十八條第三款“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