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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子加名是否影響房產分割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布,《婚姻法》將被廢止《民法典》房子加名是否影響房產分割?加名字上去實質上是屬于一種贈與,把房產的一半所有權贈與給另一半,是有效的。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3、辦理房產證上 ·變更法人所需資料: 變更法人所需資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本人簽字,企業加蓋公章);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章程規定職
·不滿足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會被立 不滿足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會被立案處理嗎?一、不滿足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會被立案處理嗎?不滿足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不會被立案處理,這是由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訴人起訴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起訴或者審判所依賴的標準。二、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1、
·常見的騙保行為? 常見的騙保行為有哪些2023一、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1.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保基金的;2.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發票的;3.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4.為不屬于醫保范圍的人員辦理醫保待遇的;5.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6.掛名住院的;7.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騙取醫保基金支出的;8.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其他欺詐騙保行為。二、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嗎?要式合同的構成條件有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嗎?要式合同的構成條件有哪些合同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一種法律文件,它規定了簽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的分類有很多種,比如說合同可以分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而對于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這二者的區別有很多人都不理解,特別是對于定金合同是否是屬于要式合同對很多人不清楚,那么到底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嗎?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二、要式合同的構成條件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時間是什么時候?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時間是什么時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1、不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2、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一般應自勘查現場之日起3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批準, ·如果因為公司原因需要辭退員工怎么補償? 如果因為公司原因需要辭退員工怎么補償?公司辭退員工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如果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補償。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兩個月的工資的標準進行賠償。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對你補償或者賠償的:(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
·立遺囑的見證人有什么要求 立遺囑的見證人有什么要求訂立代書遺囑之所以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證遺囑內容的真實性,防止他人擅自威脅立遺囑人,偽造、篡改、銷毀遺囑人所立的遺囑。根據《民法典》第1140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2、繼承人、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條【遺囑見證人資格的限制性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
·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條件是什么? 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條件是什么?我國的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土地出讓方式,現在大多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都是這樣的,這種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另一種方式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一般都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那么,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條件是什么?詳情見下文。一、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條件是什么?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4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45條規
·名譽權糾紛舉證要點有哪些 名譽權糾紛舉證要點有哪些在進行侵犯名譽權糾紛訴訟的時候,當事人除了要對訴訟時效進行把握外,還要格外注意舉證的問題。那么名譽權糾紛舉證要點都有哪些呢?接下來,我們將圍繞這一問題為您做簡要分析,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一、名譽權糾紛舉證要點有哪些(一)侵權事實的有關證據: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權的,提供相應載體。2、以口頭形式侵權的,提供證人證言或有關證明材料。3、以其他形式侵權的,提供相應證據。(二)、侵權后果的有關證據:1、造成直接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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