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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簽備案合同撤銷后可以貸款嗎 網簽備案合同撤銷后可以貸款嗎?網簽備案合同撤銷后還是可以貸款的,貸款跟網簽備案合同之間沒有什么直接的聯系,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并保證用于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并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托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二、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撤銷規定:已在網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除以下8種情形外,原則上不得撤銷或變更合同信息:(一)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信息錄入錯誤,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錯誤內容及更改說明);(二)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中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變更合同買受人信息的(提交戶口本、身份證); ·宅基地可以空閑起來不用嗎 一、宅基地可以空閑起來不用嗎《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52條規定: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二、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地上附著物的評估價格對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具體流程如下:1、村委會提出收回申請2、鄉鎮政府意見3、國土局組織聽證后出具意見4、附聽證紀要報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審批意見5、以政府名義發宅基地使用權收回通知,當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國土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由政府進行注銷登記。6、接到通知三十日內未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告注銷土地登記。7、未交回《集體土地使用證》的,公告廢止。農村閑置的宅基地不是土地,政府不會隨意無償收回,只能是自愿退出或者是置換,并且有相關文件規定可以允許宅基地所有人通過合法途徑進行出售、置 ·法院自訴案件審理期限是多久 法院自訴案件審理期限是多久一、法院自訴案件審理期限是多久?一般是1個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一條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兩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刑事抗訴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十日。二、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1、侮辱、誹謗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 ·沒結婚證想離婚怎么辦? 沒結婚證想離婚怎么辦我們要區分沒有結婚證的情形,一種是男女根本沒有領取結婚證,一種是領取了結婚證卻丟失了結婚證。1、沒有領取結婚證如何離婚?沒有領取結婚證卻以夫妻名義生活,屬于同居關系,但是不屬于法律上的結婚,更談不上離婚。現在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事實婚姻只針對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的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男女。沒有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到民政局或者法院要求離婚,那么一般會告知其可以補辦結婚登記后再申請離婚或者不補辦結婚登記的則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2、丟失結婚證如何離婚?丟失結婚證并不等于沒有結過婚,因為在婚姻登記部門上有相關的記錄,所以不要擔心結婚證不見了則失去了辦理結婚登記的效力只要男女領取了結婚證,那么就是合法的夫妻,所以當然可以離婚。結婚證丟失,就如同身份證丟失一樣,補辦即可。雙方可以通過補辦結婚證后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或者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后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二、想離婚對方 ·危險犯的認定是怎么樣的? 危險犯的認定是怎么樣的?危險犯,實害犯的對稱。指的是以對侵犯客體產生損害危險即告成立的犯罪。如偽造公文、印章罪。又可分為具體危險犯和抽象危險犯。前者以侵害行為已有現實的危險發生為成立要件;后者以只要實施犯罪行為即認為危險發生,而造成犯罪行為危險危險犯的社會危害性表現在行為雖未造成實際的損害結果,但使法益面臨威脅,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財產安全陷入危險。危險是被判斷為具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與蓋然性的狀態。危險是行為的危險,即行為本身所具有的導致侵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因而也可以稱為行為的屬性;而不是作為結果的危險,即行為所導致的對法益的危險狀態。之所以將危險理解為行為的危險,即行為本身所具有的對法益造成侵害的可能性與蓋然性,是因為:一方面,危險狀態這種結果取決于行為的危險,如果沒有行為的危險,就不可能有危險狀態;另一方面,行為的危險與作為結果的危險在很多情況下難以明確區分,只能根據行為的危險認定行為造成了危險狀態。例如,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成立,要求足以使火車 ·倒賣成品油犯罪怎樣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成品油的經營需要取得相應行政許可的,沒有取得許可的情況下經營成品油的,情節嚴重會構成非法經營罪。(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未經我國相關部門的審理時,任何人員不得倒賣和生產這類成品油及制品。如我國的相關部門發現違法人員進行倒賣的,按照實際案情對這類人員進行處罰,公民應積極的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 ·名譽權侵權需要準備什么證據 名譽權侵權需要準備什么證據一、名譽權侵權需要準備什么證據(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1、新聞媒體、書刊對公民或法人報道失實損害其名譽的證據。如報道內容的原始載體。2、虛構事實,含沙射影,對他人進行誹謗的文學作品。3、以口頭、書面或暴力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侮辱,貶損他人人格的證據。可舉出證人證言、書面材料。4、以隱瞞真相、捏造事實并加以傳播的方式詆毀他人名譽、信譽,損害他人尊嚴的證據等。(三)證明侵權事實造成損害后果的證據,如單位處分,當事人精神受打擊患精神病,法人經濟效益滑坡等證據。(四)被告如主張免責,應提供其沒有過錯,或沒有損害原告名譽權的證據。(五)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依據和清單。二、在工作聯系單中提出意見評價是否會侵害名譽權。被告依照合同約定在工作聯系單中提出意見評價,屬于侵害名譽權的一種抗辯事由,是一種正當行使權利的行為。侵害名譽權的抗辯事由, ·筆跡鑒定民事訴訟法誰來承擔費用? 筆跡鑒定民事訴訟法規定誰來承擔費用?需要按照情況而定,可以按照鑒定結果來認定和處理的。誰申請誰先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鑒定費用的承擔原則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收取司法鑒定費用,收費的項 ·關于夫妻共同債務是指什么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什么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二、夫妻債務最新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為正確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解釋。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 ·民事案件中兒媳能否作證人 民事案件中兒媳能否作證人?可以。在我國,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證人具有適格性,并不意味著其證言具有可信性,因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規定,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證人證言。所以,親屬可以作證,但屬于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如果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對方又不認可的情況下,僅憑單一的親屬作為證人,很難得到認定。二、作偽證的法律后果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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