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邗江區律師黃頁: |
邗江區法律咨詢 |
邗江區法律常識 |
·肇事逃逸年檢能查到嗎 交通安全永遠是一個熱門話題,春節期間更甚。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問題也是有很多種類的。今天我們只就肇事逃逸的相關知識來討論。首先就字面意思來看,肇事逃逸,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如果真的發生的話,是一個很嚴重的情節,因此,平安出行最重要。那么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后在年檢的時候能查到嗎?在法律中規定,凡是能夠上路行駛的機動車,都是登記過的,不論是什么樣的車,都是要定期檢查的車輛的安全問題,公安機關有關部門也會下發車輛檢驗合格標志。若是車輛所有人想知
·《國有資產劃撥管理暫行辦法》有哪些? 《國有資產劃撥管理暫行辦法》有哪些?我國法律嚴格規定了土地的使用權,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要想合法合規使用土地,就必須合法地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按照我國關于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法規,土地使用權有兩種使用形式,分別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那么,《國有資產劃撥管理暫行辦法》有哪些?下面我們在此為你詳細解析一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行為,保障企業國有產權有序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
·最新專利法全文的內容有哪些? 最新專利法全文的內容有哪些?一、最新專利法全文的內容有哪些?第一條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 ·一、農村集體土地繼承問題可以作為遺產嗎? 一、農村集體土地繼承問題可以作為遺產嗎?農村集體土地繼承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的;農村集體分配的土地是不能繼承的,土地不是遺產。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不能繼承,能繼承的是房屋所有權。父母的房屋還是一起繼承的,除非有遺囑排斥了一方的繼承權。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離,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費用了。土地是屬于國家和集體的,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宅基地的所有權屬集體,要有本集體成員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不是遺產不能繼承。戶口不在農村,可以繼
·國企職工玩忽職守罪的判罰標準是什么? 國企職工玩忽職守罪的判罰標準是什么?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二、立案標準玩忽職守罪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
·勞動補償金協議中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及注 什么樣的情況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需要簽訂勞動補償金協議呢?那么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過程中我們又需要注意什么呢?我們將在下文為您詳細的介紹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勞動合同終止后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不是一定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只有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應以給付,具體情形如下:1、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2、因為用
·傳銷資金9億主犯可判多少年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直接或者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情節嚴重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 ·不起訴的條件 一、酌定不起訴檢察官應用起訴便宜主義而決定不起訴在法理上稱為酌定不起訴或相對不起訴.從公訴的角度看,相對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在擁有訴權的情況下對案件進行權衡后認為舍棄訴權更為適宜時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2條規定:對于犯罪情形輕微,不需要判決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這一規定,酌定不起訴的適用條件有兩層含義:一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觸犯了我國的刑法規定,已經構成犯罪;二是該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 ·重新鑒定開庭時間另行通知是否合法? 重新鑒定開庭時間另行通知是否合法?重新鑒定開庭時間另行通知是合法,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延期開庭,經法院審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開庭時間。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延期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經確定開庭審理日期后
·合同管轄約定不明怎么處理? 合同管轄約定不明怎么處理?《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當管轄協議對法院約定不明時,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此外,《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也進一步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據此,管轄法院的確認應遵循以下方法進行確定:1、有無約定合同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