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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后多久才能入職 一、員工離職后多久才能入職(一)員工離職之后,一般情況下需要在離職后的次月才能再次入職。(二)如果員工非正常離職,那么就不一定。(三)因為員工當月還有工資和考勤計算,那么當月入職會覆蓋掉當月前面的考勤記錄,所以當月內是無法再次入職的。也就是說離職兩個月后是可以再次入職的。二、離職后再入職是否重新規定試用期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試用期只是適用于初次到用人單位就業,或者再次到同樣的用人單
·判三年半實際要坐多久 判決有期徒刑三年,如無其他減刑等情節的,應當服刑三年。《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
·離婚讓對方凈身出戶的條件是什么 離婚讓對方凈身出戶的條件是什么通常,離婚時財產分割遵循以下原則:若能雙方協商一致,或者簽署有真實有效的內部協議,則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沒有辦法協議一致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進行判決分割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傾向于保護為家庭付出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另外無過錯方可以主張多分并且要求損害賠償,這種損害賠償包括了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也就是說,如果協議離婚中,一方自愿或答應凈身出戶,法律并不干涉。在訴訟離婚中,男女
·代位繼承必須要滿足什么條件 代位繼承必須要滿足什么條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這既是中國代位繼承成立的首要條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與轉繼承的重要區別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有的國家,被代位人的范圍較廣,如日本民法規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繼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國、韓國、加拿大、保加利亞等國,被代位繼承人的范圍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國
·交通事故輕微刮擦該怎么處理 不管是因為什么原因引發的交通事故,此時既然事故已經發生,那么作為當事人就應當積極的去處理,以免事故給自身造成更多的損害。現實中針對不同的交通事故具體的處理是不一樣的,那其中交通事故輕微刮擦該怎么處理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輕微刮擦該怎么處理1、及時簽訂協議書48小時內去索賠遇到輕微剮蹭事故,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責任,明確各方在事故中的責任后拿相機或手機把事故現場拍下來。然后由責任方與投保的保險公司簽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后扣工資合法嗎?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后扣工資合法嗎?不合法,只要員工付出了勞動,員工就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員工私自離崗是屬于嚴重違紀行為,單位是可以以此辭退員工,并且扣除員工部分獎勵性待遇作為處罰。但是員工本人的工資單位是需要支付的。但是如果員工存在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行為,單位是可以扣員工工資的,每月最多不得超過總工資的20%。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第十八
·一、要離婚后對方父母的撫養費嗎? 一、要離婚后對方父母的撫養費嗎?支付多少的小孩撫養費,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小孩的實際花費來判決。即:沒有獲得小孩撫養權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撫養費是自己工資收入的20%------30%之間,同時比較小孩的實際花費,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獲得撫養權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對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這種支付方式。給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我國
·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財產怎么分? 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財產怎么分?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財產怎么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財產通常狀況下是按照平均分割為最基礎的原則的。(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
·一、關于不得辭退孕期女職工的法律依據是什 一、關于不得辭退孕期女職工的法律依據是什么?關于不得辭退孕期女職工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三條規定:本辦法第二條(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非法經營罪數額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非法經營罪數額認定標準是怎樣的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個人或者單位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追訴:①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②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未達到追訴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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