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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勞動經濟補償金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一、支付勞動經濟補償金的前提條件是什么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
·網絡侵權著作權會坐牢嗎 網絡雖然是一類虛擬的世界,但是現實中也可以進行盈利的目的。如果在網絡中對他人的著作造成侵權行為并謀求利益的我國的法律會對這類人進行判決。下面我們就網絡侵權著作權會坐牢嗎,這類法律問題為您進行解答。如果是以贏利為目的,大量印刷發行,就可能會因為“侵犯著作權罪”被判刑。《刑法》規定:第二百一十七條 【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
·怎樣確定離婚訴訟管轄權 在進行離婚訴訟的時候,首先要清楚應該向哪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就是離婚訴訟管轄權的問題。要是無法確定準確的法院,那么即使當事人準備的再充分,案件也是不會受理的。那到底實踐中該怎樣確定離婚訴訟管轄權呢?本文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有些離婚訴訟當事人不知道應到何處立案,或是因戶口與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時,希望能就近起訴,還有的當事人接到人民法院傳票后,從未考慮到該法院是否對本案有管轄權等等,這些問題,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轄權的問題。對于訴訟來說
·傳銷罪對于一般參與者如何判刑?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網絡的普及,傳銷的形式也越來越多樣化,使得人們難以分辨。在現實生活中,人們一不小心就會掉入傳銷的陷阱,并且被傳銷洗腦,致使親朋好友深受其中。當受害人醒悟的時候,最為關注的問題便是傳銷罪對于一般參與者如何判?一起來學習一下吧。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立案標準是什么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夠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
·遺贈扶養協議親兒子可以跟親生父母簽訂嗎 遺贈扶養協議親兒子可以跟親生父母簽訂嗎父母和子女不能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于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平等、有償和互為權利義務關系的民事法律關系。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二、解除遺贈扶養協議的條件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 (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
·未簽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工資嗎? 未簽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工資嗎根據我國法律,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而工資就是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由此我們知道,有些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以此否認雙方的勞動關系,而拒絕向勞動者發放
·管轄權異議的處理的流程是什么? 管轄權異議的處理的流程是什么?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對于自己案件的管轄權存在異議,這時候,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那么,管轄權異議的處理的流程是什么?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時限是什么呢?下面,我們會為您帶來相關知識的介紹。一、管轄權異議的處理的流程是什么?受訴法院收到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后,應當認真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需召集雙方當事人聽證。對當事人所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區別情況作出不同的處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
·個人所得稅退稅顯示0怎么辦? 個人所得稅退稅顯示0怎么辦?個人所得稅退稅顯示0可以通過到稅務窗口詢問工作人員,退稅額為0的話,可能是計稅方式不對,當界面跳轉到0的時候,返回上一步,選擇工資薪金可以修改一下計稅方式,然后重新計算一下。個人所得稅應退0元的時候:首先打開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界面,確認個人基礎信息無誤后,點擊"下一步"。有一種可能是系統沒有把你的收入計算在內,此時我們在該軟件內添加上即可。根據你該筆收入的類型,這里我以勞務報酬為例,點擊"勞務報酬"。然后點擊界面右上角的
·一、如果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么? 一、如果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么?沒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因此員工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但是用人單位因為沒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給予勞動者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
·女方起訴離婚需要注意什么 女方起訴離婚需要注意什么一、女方起訴離婚需要注意什么(一)起訴離婚的法院管轄。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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