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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網簽備案需要審核什么內容? 房屋網簽備案需要審核什么內容?需要房屋買賣的相關交易是否合法進行審核。一般需要15天。從審核資質的那一天開始,如果您辦理手續快的話,基本15天就可以辦理完所有手續了。買新房住宅與買商住,網簽準備的材料有所不同,具體如下:1、買住宅網簽材料購買住宅,在認購階段時會做購房資格核驗,提交的購房資質審核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社保繳存或個稅繳存記錄、非本市戶籍還需提供居住證(北京)。由于網簽材料與購房資質審核材料有重合,所以在網簽時,一般只需要購房者本人攜帶認購書、定金收據、銀行卡即可。2、買商住網簽材料購買商住房,網簽前不需要進行購房資質審核,所以網簽需要攜帶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居住證、社保繳存或個稅繳存記錄、認購書、定金收據、銀行卡。二、租房網簽的范圍是什么?出租人持有的住房權屬證明屬于下列七種類型之一的:1、綠色或黃色上海市房地產權證;2、咖啡色房屋所有權證;3、紅色不動產權證;4、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及房屋交接書;5、上海市不動產 ·司法拘留最高可拘留多久 司法拘留最高可拘留多久司法拘留最長不超過15日。拘留是對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對違法行為最嚴厲的處罰,只能由法定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適用。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對妨礙訴訟的行為適用的一種司法處罰,期限為十五日以下。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對于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再行起訴或受理。即在對違法行為作出拘留的決定后,如果沒有新的違法行為,就不能對已受處罰的同一行為再次適用拘留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不得連續適用。但發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罰款、拘留。”同樣地,如果沒有新的違法行為,人民法院對妨害行政、刑事訴訟的行為也不能連續適用司法拘留。對同一違法行為連續適用拘留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有關機關申請復議或申請國家賠償。《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審 ·玩忽職守罪中多因一果的處罰標準是怎么樣的? 玩忽職守罪中多因一果的處罰標準是怎么樣的?一、玩忽職守罪中多因一果的處罰標準是怎么樣的?構成玩忽職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個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較輕,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或拘役刑:(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三)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四)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五)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六)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巨額外匯被騙或者逃匯的;(七)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八)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以玩忽職守罪論處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盈余公積金占注冊資本的多少可以不用再提取? 盈余公積金占注冊資本的多少可以不用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后,按當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到注冊資本50%時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轉增資本,但企業用盈余公積金轉增資本后,法定盈余公積金的余額不得低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公積金(reserve)又稱儲備金,是公司為了鞏固自身的財產基礎,提高公司的信用和預防意外虧損,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公司資本以外積存的資金。此項公積金與公司資本的性質相同,又稱公司的附加資本。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依據公積金還可以按照提取是否基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 ·女方婚前按揭房產離婚怎么分? 女方婚前按揭房產離婚怎么分?看房產證名字,如只有婚前單方名字,屬于個人所有;有兩個人名字,共同分配。根據我國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二、離婚后還可以提出損害賠償嗎?婚姻法規定,一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事由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協議離婚后又提起損害賠償訴請作出規定:一是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后,仍有權利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是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 ·刑法中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是什么 具體要件是指法律規定的認定某一具體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事實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體的,其構成要件都是不一樣的,盜竊罪不同于詐騙罪、故意殺人罪不同于故意傷害罪,就在于他們有法律規定的具體要件。一、刑法中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是什么?(一)我國刑法中構成犯罪的四要件是指:四要件說認為,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應為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二)我國司法實踐中已經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具有一定的生命力。1、說明某種犯罪危害了什么樣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學中稱之為犯罪客體。犯罪總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殺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權,故意傷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權,盜竊罪侵害了公私財物所有權,等等,諸如此類。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實質都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因此,犯罪客體就是犯罪行為所侵害的而為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會關系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體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2、說明犯罪是在什么樣的客觀條件下,用什么樣的行為,使客體受到什么樣危害的要件,在刑法學中稱之為犯罪 ·婚后男方父母出資買房給媳婦是共同財產嗎? 婚后男方父母出資買房給媳婦是共同財產嗎夫妻婚姻期間父母出資買房的,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有特別約定為一方財產。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當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并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資時一般只能決定其出資份額贈與何方,鑒于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自己子女名下,將父母出資部分認定為只向自己子女的贈與更加合理合法。二、法律依據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企業內的股東按什么分紅? 企業內的股東按什么分紅?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分配股息紅利是股東享有的一項法定權利,其法律依據是《公司法》第4條和第35條規定,其中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即分紅)等權利;第35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根據《公司法》第4、35條之規定,股東取得紅利理屬當然,但股東取得公司紅利還應滿足一定條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體如下:1.前提條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2.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的情形下,是否分紅,如何分紅,還要經公司有權作出決議的機關即公司股東會作出有效決議。3.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紅利給各股東。如果公司大股東不愿分紅,利用表決權故意阻撓,導致股東會無法通過分紅的決議,小股東還可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實施司法救濟。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公司 ·租房糾紛可以通過報警解決嗎? 租房糾紛可以通過報警解決嗎?1、租房糾紛屬于民事糾紛,不適合找公安機關。但是如果租房雙方有肢體上的沖突,是可以找公安的。公安機關的職責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2、發生租房糾紛時,如果房東發現租客在租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可報警并解除租賃合同。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可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則可以解除雙方合同。3、若合同未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租賃雙方也可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在宣告合同解除時應當運用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及條件,切忌不作無任何通知的“解約”。如果經過調查,公安機關認為被告并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那么公安機關就會建議你通過其他途徑處理。綜上,發生租房糾紛的時候最好是和房東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法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 ·一、離婚分割財產流程是什么? 一、離婚分割財產流程是什么?1、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為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夫妻僅限于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所以,在分割財產前,如果是“小家庭”與“您庭”一起共同生活,還未分家的,那首先要進行分家析產,嚴格分清夫妻間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及您庭共同財產,將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區分出來。2、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婚姻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財產權利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一項重要內容。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因此,離婚時享有平等的財產分割權。對共同,則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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