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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與重組的區別 吸收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業被另一家企業吸收,兼并企業繼續保留其合法地位,目標企業則不再作為一個獨立的經營實體而存在。廣義的企業重組,包括企業的所有權。資產、負債、人員、業務等要素的重新組合和配置。從經濟學角度看,企業重組是一個稀缺資源的優化配置過程。對企業來說,通過對企業自身擁有的各種要素資源的再調整和再組合,提高企業自身的運行效率,同時還實現社會資源在不同企業間的優化組合,提高經濟整體運行效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公
·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嗎? 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嗎? 一、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嗎 可以。但一般情況下銀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變更所有人的。不過現在婚后仍還貸款,這時的支出屬于兩個人的,以現在法律來看房子也是屬于不貸款一方的財產。 二、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加名的問題5種情況 1、寫“準夫妻”二人的名字 這是大多數戀人特別是女孩子的觀點。他們認為,既然房子買了是結婚用的,未來也是給他們居住的,當然應該寫戀人雙方的名字。 登記在
·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現代社會中,員工跳槽是很正常的現象,當然我國法律中也賦予了勞動者辭職的權利。而員工要想隨時辭職的話,那么此時需要滿足規定的情形才可以。從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包括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包括哪些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
·一、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果是什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
·外嫁女的子女能隨母落戶嗎 可以,按照我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父母方:1、《結婚證》;2、《居民戶口簿》;3、落戶地址的《產權證》或產權備案證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門直管的租賃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賃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子女方:1、《居民戶口簿》;2、《居民身份證》;3、《居民戶口簿》上未記載有父母與子女關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與父母關系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
·結婚后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后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
·如何對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認定 如何對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認定?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偵辦刑事案件的時候,對于懷有身孕、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可以采取監視居住的方式,像患有嚴重疾病比較好理解,監視居住也是為了確保其得到有效的治療,體現的是法律的人道。那么,如何對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認定?下面我們一起跟隨我們了解下。一、對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如何認定?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對被扶養人不利的,不
·他項權證到期后不還錢該怎樣處理 他項權一般做為我國房屋的一項抵押形式的合法法律證件出現在我國的社會上,相應的抵押人在辦理抵押時出具這類證件。他項權證到期后,如抵押者沒有還清貸款這類證件仍然有效。下面我們就他項權證到期后不還錢該怎樣處理。這類事件為您進行解答。抵押物的他項權證登記到期,但借款人未還款,讓借款人提供擔保,如果對方不提供也不還款,立即起訴,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對方的財產,主張還款。避免對方出售抵押的財產。給自己維權造成困難。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是什么?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是什么?現代社會,國與國之間的交流越來越頻繁,這不僅僅表現在國家之間的訪問上,還表現在國人與外國人的交流,同時涉外訴訟案件也是越來越多了,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這個問題,比如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是什么?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是什么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一、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一)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具體要求是:外國人、無國籍人
·取保候審扣押的手機什么時候給 取保候審出來被扣押的物品,如果與本案沒有關系,就可以取回被扣押物品,如果與案件有關就不能取回。《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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