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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他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實踐中擅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的情況經常發生,比如父母擅用子女的名義、丈夫擅用妻子的名義訂立合同等等。那么擅用他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想讓訂立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公民如何訂立有效合同呢?對于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合同相關的問題。一、擅用他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未經他人授權而以他人名義訂立合同,屬于無權代理的行為,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
·訴訟時效屆滿不用還錢了會怎樣 訴訟時效屆滿不用還錢了會怎樣1、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2、債權人喪失勝訴權。債權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審查認為沒有正當理由而時效已過的話,就不能判他勝訴。在法學上,將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稱為“自然債務”。3、訴訟時效屆滿后,債務人由于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愿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為由請求返還。4、訴訟時效期滿的債權可以用來抵銷其他債務。例如,甲欠乙一筆錢,而乙也欠甲一筆錢,甲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而乙的債權未過時效,這時,甲可以
·申請做筆跡鑒定可以用復印件嗎 申請做筆跡鑒定可以用復印件嗎?申請做筆跡鑒最好提供原件。一般來講,復印件不得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需要其他證據加以佐證,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或對方認可的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法院做筆跡鑒定是需要原件的,但如果復印件上有足夠多的字數,并有當事人的親筆簽名,是可以聯系鑒定機構做鑒定的,做鑒定時,還需要提供該人足夠的文字資料。二、筆跡鑒定申請的程序是怎樣的?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鑒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對方質證),
·新婚姻法保護婚前財產有哪些規定?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布,《婚姻法》將廢止。在現在的司法實踐中,很多婚姻財產糾紛都是由于對婚前財產、婚后財產以及共同財產的認定不太清楚。因而,我國《民法典》對于婚前財產、婚后財產以及共同財產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那么,《民法典》保護婚前財產有哪些規定?今天我們給您介紹一下有關婚前財產的相關知識。一、個人婚前財產中婚前取得的財產不動產以及某些動產的取得日期是有據可查的,如:汽車、房產(房產證或備過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上班途中開車受傷是否是工傷 職工上班途中受傷是否是工傷要分情況。在上班途中合理的時間內,在必經路線上,受到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所導致傷害,屬于工傷范疇。也就是說,該傷害不得由受害人本人的自殺或自殘行為或者受害人本人的違法、犯罪等行為所導致。《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死刑緩刑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死刑緩刑是不是就不用死了?緩期內沒有故意犯罪不會執行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只有在二年的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又故意犯罪,且屬于情節惡劣的,才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如果在二年的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或雖然故意犯罪,但不屬于情節惡劣的,二年期滿后,可由法院減為無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則可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第五十一條死刑緩期執
·個人侵占立案標準金額規定是什么? 個人侵占立案標準金額規定是什么?侵占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占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占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占罪需侵占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二、侵占罪與職務侵占罪的區別是什么?職務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條規定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數額較大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
·一、怎樣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怎樣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想要解除勞動合同,正確的做法是依照用人單位規定,提前一段時間提交書面辭呈,約定離職時間,之后跟公司后續接替人員做好工作交接即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約定都是不合法的。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批
·一、法定的勞動合同條款是什么? 一、法定的勞動合同條款是什么?法定的勞動合同條款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內容可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必備條款的內容,另一方面是協商約定的內容。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二、勞動合同的條款有哪些?(一)必備條款《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1、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
·濟南公司法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可以說律師在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起到了幫助案件整理事實真相的作用,而對于當事人來說律師就是幫助自己打贏官司的關鍵人物,所以律師這個職業在社會上伴隨著法律而存在,但是職業自然需要盈利收費,那么,濟南公司法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濟南公司法律師收費標準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偵查階段:1500-10000元/件;(二)審查起訴階段:2000-15000元/件;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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