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依安律師黃頁: |
依安律師咨詢 |
依安法律常識 |
·非法占用林地行政處罰是怎么樣的 非法占用林地行政處罰是怎么樣的?非法占用林地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毀壞林木、林地的處罰:1、毀林采種或者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賠償損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1倍至3倍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1倍至5倍的罰款;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組織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2、擅自開墾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對森林、林木未造成毀壞或者被開墾的林地上沒有森林、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可以處非法開墾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罰款。3、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 ·一、年沒有簽勞動合同如何補償,規定是什么? 一、年沒有簽勞動合同如何補償,規定是什么?2018年沒有簽勞動合同如何補償的相關規定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試用期員工如果滿足這個條件的同樣可獲得相應的賠償。二、單位不與員工簽合同的后果1、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無法約定勞動者的試用期。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對新招員工就難以約定試用期,直接招用,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3、難以穩定員工和技術人員。如果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說走就走,無需提前一個月打離職報告,法律不追究其責任。技術人員也同樣。如果用人單位與技術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可以說走就走,無許承擔培訓費用。4、難以保護商業秘密。每個企業或多或少有商業秘密,不簽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增加條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辭職給補償嗎?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辭職給補償嗎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用人單位未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根據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于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國務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仲裁賠償金按照什么支付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仲裁賠償金按照什么支付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去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3、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一、簽訂的勞動合同屆滿是什么意思? 一、簽訂的勞動合同屆滿是什么意思?簽訂的勞動合同屆滿的意思是:指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勞動合同期滿。在這種情況下,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的情形外,其他情況若用人單位不愿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將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二、相關內容拓展首先,要明確的一個問題是,如果勞動關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就會自然終止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終止后的當事人雙方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不存在勞動關系,也就是勞動合同的乙方不再是原企業的職工,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但國家另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其次,勞動者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看自己本人是否屬于企業不得的范疇。具體內容為:1、勞動者因工負傷或患,被確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3、符合簽訂的;4、義務兵服兵役期間。再次,勞動者本人要看自己是否具備應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以及勞動者本人所在單位是否已經或 ·一、盤錦醉駕最高記錄的處罰是什么? 一、盤錦醉駕最高記錄的處罰是什么?盤錦醉駕最高記錄屬于非常惡劣的犯罪,其處罰主要是: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二、相關知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為保障法律的正確、統一實施,依法懲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 ·審車的時間要求是什么時候? 審車的時間要求是什么時候?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審車時間為每年行駛本證注冊日期到期前三個月,車輛年檢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審車的流程是怎樣的?1、在服務大廳里領取車輛年審表,按規定填寫,并將拓印下來的車架號,發動號粘貼。車主簽章處簽上車主的姓名。2、將車輛開到外檢窗口,按順序停放,準備好審驗表,行駛證。等待外檢。3、外檢完畢后,將車輛開到初檢車道內,按順序停放,等待車輛初檢上線。4、初檢下線后,去領取打印結果,如果有不合格項目按打印出來的不合格項目,去進行維修。5、初檢合格后,將車輛開到復檢車道內,按順序停放 ·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最高年限是多少年?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本條的第二款規定了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高年限限制為十二個月,而此條規定的前提為當勞動者的收入高于市均工資的三倍,才有這樣的限制。那么在此情況下,可以理解的是,只有當勞動者的收入高于市均工資的三倍,才會十二個月封頂,不是此種情況的,沒有十二個月封頂的規定。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通過并生效之后,經濟補償金的年限會區分為兩種情況,一種為員工的月工資低于(含本數)市均工資的三 ·我國的勞動合同寫工資嗎? 我國的勞動合同寫工資嗎勞動合同是必須要寫明工資的情況;大部分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示工資的具體數額,公司以保密、工資會調整等為借口,不在合同上寫明工資,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沒有工資的合同,等同于無效合同,并且要寫明雙方的身份信息,和工作情況。必須要寫工資在合同里面;大部分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示工資的具體數額,公司以保密、工資會調整等為借口,不在合同上寫明工資,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沒有工資的合同,等同于無效合同在勞動合同法第17條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負責人的姓名。第二,勞動者的姓名還有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第三,勞動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憑為期限,如果是臨時性工作的人,勞動合同中必須得明確。如果沒有明確期限應該視為無固定期限。不論簽一年、兩年或三年,都必須有起止日期。第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應 ·一、醉駕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是否會被判刑? 一、醉駕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是否會被判刑?會,《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屬于醉酒駕駛。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開車上路的,那么就能夠依法判刑。二、醉駕未發生交通事故會受到什么處罰?1、醉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不管是否發生交通事故,都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