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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妻子用別人名字開店怎么分割財產? 一、婚后妻子用別人名字開店怎么分割財產? 婚后妻子用別人名字開店的收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雙方可以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創辦的企業,若無特別約定,其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有證據證明他人只是掛名而已,其實際出資、經營卻屬于夫妻二人,獨資公司的財產也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出資財產是個人財產,則公司股權屬于個人財產。但在婚姻期間內公司的經營收益屬于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個人投資收益屬于什么財產? 1、當事人將屬于個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對房屋這類重大生活資料,基本上是由夫妻雙方共同進行經營管理,包括維護、修繕,所取得的租金事實上是一種夫妻共同經營后的收入,因此,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租金一般認定為共同所有。但若房 ·夫妻離婚家產分配原則是什么? 夫妻離婚家產分配原則是什么(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7) ·非法銷售醫療器械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非法銷售醫療器械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非法銷售醫療器械罪立案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七章第六十三條的第一三項規定以及第六十六條,都有明確說明各種非法經營醫療器械的情況下,該進行的處罰。在第七十五條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人身、財產或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工傷賠償金屬不屬于共同財產? 工傷賠償金屬不屬于共同財產? 一、工傷賠償金屬不屬于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夫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該規定明確列舉了身體傷害醫療費和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具有嚴格人身屬性的財產。婚內一方因為工傷事故獲得的工傷補償屬于其因身體傷害而獲得的人身屬性的財產。在離婚時,工傷款屬于妻子一人的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應參與分割。 二、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婚后個人財產。所謂婚后個人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財產和其它夫妻個人的特有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 ·夫妻離婚家產分配相關法律規定是什么? 夫妻離婚家產分配相關法律規定是什么共有財產應當平均分配,個人財產應當歸于個人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十三條婚姻法修改后正在審理的一 ·父親不撫養孩子判幾年? 父親不撫養孩子判幾年?一、父親不撫養孩子判幾年?父親不撫養孩子不會被判刑,只有不撫養孩子的行為已經構成遺棄罪的,才會被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遺棄罪的判定標準不是時間,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自子女出生就自然開始,是無條件的。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社會所賦與并由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它既是一項社會義務,也是一項法律義務。二、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在律師代理的離婚案件當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 ·在網上被客戶欠錢不還怎么辦一、在網上被客戶欠錢不還 在網上被客戶欠錢不還怎么辦一、在網上被客戶欠錢不還怎么辦?1、先和債務人協商。2、協商無果的話可以在法定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行)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二、債務轉讓的條件有哪些?1、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 ·懷孕期離婚財產怎么處理? 懷孕期離婚財產怎么處理? 一、懷孕期離婚財產怎么處理 離婚時對財產分割一般是針對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計算當然是從領取結婚證書之日起計算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無特殊約定為共同財產。分割時一人一半,同時照顧女方。 有時會涉及到對于彩禮的分割,男方給的彩禮,一般在實踐上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除個別情形外,不予以返還男方。至于女方的陪嫁一般認為是女方個人財產,不用參與分割。 離婚時女方已經懷孕,那么在進行財產分割時有以下兩種情況: 1、假如女方想進行流產,且是女方自愿的行為,醫藥費、營養費等應當作為共同債務,雙方都要負擔。男方可以適當補償女方。但是具體標準法律無規定,取決于法官自由裁量 2、假如不同意流產,那么男方應當支付預備生產期間的營養費用、生產費用、醫藥費等。男方應當支付撫養費,男方不支付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對男方財產強制執行,如劃撥他的存款等等。在男方經濟能力可以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用。 二、女方懷孕夫妻 ·保險詐騙未遂的量刑規定是什么? 保險詐騙未遂的量刑規定是什么?保險詐騙未遂的量刑規定是按照保險詐騙罪的量刑處罰力度進行從輕處理,也就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幅度范圍內,或者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范圍內來進行從輕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六條[保險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的,騙取保險金的;(三)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四)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五)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 ·企業部分股東抽逃出資犯罪嗎 企業部分股東抽逃出資犯罪嗎不一定,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案(刑法第159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給公司、股東、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3)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二、抽逃出資需要追回資本嗎股東有抽逃出資情形時,如果公司進行清算時債權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資的股東承擔連帶的責任,這是追回資本的方法。抽逃出資需要追回資本。根據《公司法》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公司法司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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