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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追尾事故責任方要扣分嗎? 看具體情況定。交通事故中,有違反交通法才會被扣分和罰款,扣分是針對具體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與交通事故的發生并無直接關聯,但是事故認定中的責任劃分是根據交通違法行為作為依據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投資人債權債務怎么辦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投資人債權債務怎么辦?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投資人債權債務怎么辦1、作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其僅需申報出資即可,無需實繳出資,使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相混淆,使個人獨資企業無異于個體經營者。同樣是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合伙企業法》即要求合伙人必須實際交付認繳的出資,這不僅保障了企業債務的清償,更區分了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確保了企業財產的相對獨立性。2、《個人獨資企業法》沒有對投資人變更后,前投資人債務承擔做出規定,雖然對因此導致的利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農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存在繼承問題,因為本身就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家庭承包是以農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的承包,當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于作為承包方的戶仍然存在,因此不發生繼承問題;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戶不存在的,更不發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應當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應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二、無人繼承的遺產應該怎么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醫生承擔醫療糾紛賠償多少? 醫生承擔醫療糾紛賠償多少?醫生承擔醫療糾紛賠償多少?醫生承擔醫療糾紛賠償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確定賠償額度。而醫院可以因此和醫生解除勞動合同,但要醫生賠償損失的,需在勞動合同或其他員工手冊或院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中進行明確約定。打醫療類的官司需要的費用包括:一、法院收取的費用(該部分費用由起訴方墊付,由敗訴一方實際承擔):1、案件受理費;2、訴訟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告費、評估費、專家費用;(大部分案件中此類費用并不實際發生);二、聘請律師的
·在超市偷東西會有案底嗎 在超市偷東西會有案底嗎?構成盜竊罪的就會有案底,不構成盜竊被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的記錄也是永久保存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
·員工離職扣工資的行為是否合法 員工離職扣工資的行為是否合法?員工依法離職公司扣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
·證人失實的證言侵犯名譽權該怎么處罰? 證人失實的證言侵犯名譽權該怎么處罰?這個要區分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話依據最新《民事訴訟法》102條規定可能會對做偽證的證人罰款、拘留。若是刑事案件中證人做偽證則可能構成偽證罪。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
·注冊資本變更和銀行變更需要同時辦理嗎? 注冊資本變更和銀行變更需要同時辦理嗎?注冊資本變更和銀行變更需要同時辦理,當一家企業想擴大投資或者現有的注冊資本不適應公司發展的時候,企業可以增加注冊資本。增加注冊資本一般需要股東會議的表決,同意增加注冊資本后就需要進行認繳資本和對企業進行相應的變更登記。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時候,公司的銀行基本賬戶是不需要變更的,需要變更的是企業的營業執照。變更營業執照時要提交的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股東會關于增加注冊資本
·醫療期內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的 醫療期內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的。《勞動合同法》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主要有第40條和第42條的規定,主要是明確企業對醫療期內的員工不得進行非過錯性解除(該法第40條)和經濟性裁員(該法第41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
·抵押物擔保審批注意事項有哪些 抵押物擔保審批注意事項有哪些一、什么是抵押物抵押物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抵押物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特定的抵押權標的不容受到非抵押權人的制約和干預,即使抵押人依法可將抵押物轉讓、出租,但在該物上所設定的抵押權是不受影響的。二、抵押品的范圍1、是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2、是各種有價證券。3、是能夠封存的流動資產。4、是可作轉讓的無形資產。5、是私有財產和其他可以流通、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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