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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公證的遺囑有效嗎? 未經公證的遺囑有效嗎遺囑不需要公證也能發生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加強了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是被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書遺囑,符合了要式條件就發生效力。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證明夫妻分居需要什么證據 我國《民法典》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準予夫妻離婚的情形之一,但在訴訟中,當事人必須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夫妻分居兩年,這樣法官才好作出認定。那么證明夫妻分居需要什么證據呢?我們為您詳細解答。1、分床不分房:在分床不分房的情況下,如果你已經想好了要離婚的話,那就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定分居證明書或者是分居協議書,上面要有雙方的親筆簽字。如果沒有寫分居協議書,那就最好是口頭有所承諾,自然在法律上的時候,必須對方承認才可以。 ·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的時間為多久? 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的時間為多久?一、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的時間代位權的訴訟時效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短期時效為一年。二、行使代位權的條件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需合法或不屬于自然債權,債務人與次債務的債權亦同。如果兩項債權其中一項因違法而被認定無效、或被撤銷或已過訴訟時效,都不能行使代位權。如果債權的無效、被撤銷是由次債務人的過錯造成的,當債務人對次債務人有返還請求權、賠償請求權時,則債權人仍可行使
·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在開始日期后面是否允許? 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在開始日期后面是否允許?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在開始日期后面是允許的,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可以在開始日期之后,但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算?!秳趧雍隙韧ā返谑畻l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道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簽訂之日為準,但是為維護合法權益,最好先訂立合同。二、合同法合同有效期規定是什么?
·摩托交強險賠償標準是什么? 隨著交通事故的頻發,交強險一度成為熱詞,不同交通車輛的交強險也不同。那么,如果是摩托車交通事故,摩托交強險賠償標準是什么?相關法律規定了交強險的賠償范圍,而具體金額則根據事實情況分析。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交強險賠償標準的相關內容。摩托車交強險的賠償范圍:摩托車交強險賠償范圍主要是指被保險摩托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包含死
·如何理解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眾所周知,我國幅員遼闊,土地資源豐富。我國國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公民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能夠確保公民可以依法使用土地,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土地使用的性質,那么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如何理解呢?下面跟你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土地使用權是記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一般情況下是按照無形資產核算,這個一般情況下,通常是指,企業買一塊地用于自用自營,蓋個辦公樓或者蓋個酒店自己經營這種。按固定資產核算的情況就是,企業外購建筑物的時候,正常情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辦一、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辦如果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的,被告缺席不影響法院審理,可以缺席判決。被告不簽收傳票或者被告無法尋找的,法院可以在報紙或法院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到期后視為被告已簽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 ·如何理解夫妻相互繼承權? 《婚姻法》第24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边@一規定是與繼承法關于夫妻法定繼承權的規定相互吻合的。關于夫妻之間相互繼承權應注意的問題有: 丈夫有繼承妻子遺產的權利,妻子也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權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剝奪或限制妻對夫遺產的繼承權,不得干涉寡婦帶走亡夫的遺產改嫁。配偶與子女、父母共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對死者遺產的繼承,他們的應繼份額一般應當均等。&nbs ·扣職工工資規定是怎么樣的? 扣職工工資規定是怎么樣的?扣職工工資規定是根據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克扣”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股權轉讓糾紛去哪里起訴 股權轉讓糾紛去哪里起訴一、股權轉讓糾紛去哪里起訴(一)當事人約定管轄股權轉讓涉及到股權轉讓合同書,而合同書內會約定好爭議的解決條款,其中就包括股權轉讓糾紛的管轄法院。在這里要注意,合同內約定管轄法院明確的,依據合同約定的為準。而類似于合同爭議條款中的“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屬于約定管轄法院不明,這種情況視為沒有協議管轄,適用于法定管轄。(二)約定不明走法定管轄法律上對法定管轄有什么規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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