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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辭退勞動者的條款的內容是什么? 一、不得辭退勞動者的條款的內容是什么?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勞動者發生了工傷、職業病等情形應當先進行鑒定,鑒定完畢后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
·公司法人借款給公司用如何做賬一、公司法 公司法人借款給公司用如何做賬一、公司法人借款給公司用如何做賬?1、向企業法人借款,屬公司內部往來賬,可計入其他應付款(公司有與企業法人的往來賬的,可不必另設其他科目,可計入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借給公司的錢,做為公司的用途,與設押金子目無關系。會計分錄: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貸: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企業法人姓名庫存現金是指單位為了滿足經營過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現金,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督盤點,可以確定庫存現金的真實存在性
·我國法律上監察委需要批捕么? 一、我國法律上監察委需要批捕么?監察委是沒有批捕權的,監察委在調查犯罪案件時,需要通過當地的人民檢察院進行相應的審查,公安單位進行相應的逮捕。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定,對相關的犯罪人員進行判決和調查。判決時,按照相關的案件類型和涉案金額、犯罪情況進行相應的量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一條規定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
·面對遺產 面對遺產,繼承人會出現爭議,爭議解決不了的時候,則會選擇訴訟來解決問題。但是,眾所周知,訴訟是有一個訴訟時效的,超出時效,則法院不再受理,同理,遺產訴訟也是有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時間是三年,從繼承人知道自己的繼承權受到侵犯開始算起,繼承開始之后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但是,下列幾種情況出現時,會按照中止訴訟時效處理,一是繼承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不能主張繼承權利的,比如說,繼承人意外去世了。二是遺產繼承糾紛已經有調
·合同委托授權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合同委托授權管理制度是怎樣的?合同授權委托管理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授權委托程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以下規定。1、適用范圍和目標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合同的授權行為。2、適用原則2.1、公司對外合同(包括協議、契約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簽訂,未經授權委托,任何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簽訂的合同除外。2.2、任何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而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但事后公
·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判決執行方式是怎樣的? 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判決方式是怎樣的?《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判決執行方式一般是被要求按照判決書的內容來履行義務。具體的規定如下:第八章 執行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第九十六條 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對應當歸還
·身份證丟失可以領結婚證嗎 結婚是一件歡天喜地的大事,需要準備的事情也很多,估計每對新人和家人都是忙前忙后的準備結婚的事情,有時候忙起來可能會把最重要的事情忘記了,比如有的人在領結婚證的時候才發現身份證不見了,那么沒有身份證可以辦身份證嗎?我國法律又是怎么規定的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無配偶。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登記結婚(包括結婚證的辦理),登
·醫療過錯法律明文定義規定都有哪些 醫療過錯法律明文定義規定都有哪些?1、《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該條款明確了醫療損害責任是過錯責任,如果醫療行為沒有過錯,醫療機構不需承擔賠償責任。2、《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 ·視頻遺囑怎么寫法律才有效? 錄音視頻遺囑怎么寫法律才有效?錄音、錄像可以作為遺囑形式,但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真實性。以錄音、視頻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采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制作完畢后,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并由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1、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指由遺囑人親自書寫的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親自簽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自書遺囑不能由他人代寫或記錄;不能由他人代簽姓名;不能用
·個人生活用品怎么分配? 個人生活用品怎么分配?個人生活用品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歸個人所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法條解釋:第四款規定"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屬夫妻一方的財產."所謂歸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特別需要而購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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