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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書 仲裁協議書當事人:當事人:當事人雙方愿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如下爭議:(1)&n ·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采取協議方式離婚的夫妻,此時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規定,首先對共同財產、債務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做出協商,然后再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書。那一般夫妻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這是很多人都比較關注的,接下來,我們就來告訴你具體答案。一、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債權債務和財產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離婚協議涉及的是當事人身份關系的解除及因人身關系解除引發的財產 ·一、女方懷孕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一、女方懷孕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
·什么是工程履約擔保? 什么是工程履約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是擔保公司承諾一旦在該項擔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應履行的合同義務之后,保證人將保證購銷合同中有關貨款支付、貨物供應等結算條款或違約金支付條款得到執行,從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的風險,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履約擔保的種類包括:工程合同履約擔保、工程招投標履約擔保、技術轉讓合同履約擔保、貿易合同履約擔保、房地產交易擔保、機動車交易擔保、房屋產權過戶交易安全擔保、企業產權過戶交易安
·公司對公司法人有社保繳納的義務嗎? 公司對公司法人有社保繳納的義務嗎?公司已經成為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公司已經成了國民經濟的細胞,因此我國對于公司也越來越重視,對于公司的各項規定也越來越嚴格,由于公司不是自然人,但是又參與了社會經濟生活,所以我們一般要求企業有一個法人代表,那么如果公司法人有社保繳納的義務,公司有承擔的必要嗎?謂公司法,公司法人,就是公司人格化的一個代表,也是公司的一整個的指揮方向的向導,公司法人的人格化會被公司的人格化所吸收。您都是知道公司是需要給
·仲裁裁決單位不服怎么辦? 仲裁裁決單位不服怎么辦?1、仲裁裁決單位不服怎么辦?仲裁裁決單位不服可以在受到裁決書之后的半個月內向法院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仲裁裁決單位不執行怎么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
·離婚后男方不肯付撫養費怎么辦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可以協商約定由女方獲得撫養權,也就是實際照顧子女,而男方則需要按照約定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但有些時候,在夫妻離婚之后男方不肯付撫養費,這樣的情況肯定會對子女造成一定的影響。那遇到類似的情況該怎么處理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離婚后男方不肯付撫養費怎么辦離婚后對方不支付撫養費怎么辦?《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
·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一、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由上可知,如果發生勞務分包合同糾紛,則被告住所地人們法院管轄。二、勞務分包合同糾紛有哪些1、因資質問題而產生的糾紛根據《建筑法》和建設部《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從業資格的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
·用刀故意傷人罪怎么判 持刀傷人涉及到故意傷害罪,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于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但是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一般會受到行政處罰,也就是治安處罰,并要賠償被害人的損失,持刀故意傷人致人輕微傷,可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并處罰款,而且還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包括醫藥費、護理費、療養費、誤工費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玩忽職守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的規定是什么 玩忽職守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的規定是什么一、玩忽職守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的規定是什么?根據玩忽職守罪的立案標準,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以下標準的,即可立案:1、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3、雖未達到1、2兩項數額標準,但1、2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幾種特殊情況:(1)債務人已經法定程序被宣告破產,且無法清償債務;(2)債務人潛逃,去向不明;(3)因行為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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