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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利息約定不清楚該怎么處理 借錢利息約定不清楚該怎么處理一、借錢利息約定不清楚該怎么處理在實踐中,有的約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約定利息,有的約定還不明確等等情況經常出現。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第1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質,當事人對支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無須經過合同法第61條規定的補缺程序,直接確定為不支付利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購車合同違約責任該如何承擔 購車合同違約責任該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即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對此,民法通則第111條和合同法第107條做了明文規定。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據此,違約責任有三種基本形式,即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當然,除此之外,違約責任還有其他形式,如違約金和定金責任。一、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是指由于當事人主觀上的故意或者過失而引起的
·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協議規定有什么 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協議規定有什么一、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協議與雙方的法律責任?1、勞務派遣協議:《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收益有何意義?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收益的意義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指將農村集體所有土地(除農用地、宅基地、公益地外)用于非農建設的土地。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對其使用權商品化,通過出讓、租賃、入股等市場交易方式,滿足建設用地市場需要,以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農民收入,推動城鄉經濟協調發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正式進入我國土地實踐領域,大致可以追溯到2005年廣東省出臺的政府100號令(粵府令第100號),其以政府規章的形式,明確允許集體經營性 ·行政處罰法院強制執行期限有多久? 行政處罰法院強制執行期限有多久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六個月個執結。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之日起180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強制執行申請后,應在10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要求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書上確定的義務。法律依據:一、《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
·有漏罪也有新罪如何處罰? 有漏罪也有新罪如何處罰?先對漏罪作出判決,把所判的刑罰與前罪判決的刑罰實行并罰,決定執行的刑罰;再對新罪作出判決,把新罪所判處的刑罰與上述決定執行的刑罰重新實行并罰,最后決定應執行的刑罰。二、原判刑罰改變如何數罪并罰?《刑法》第七十條和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是針對被告人在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原判主刑刑種及刑期沒有變更的情況下作出的。對于事實上依照刑法規定在刑罰執行中被依法由死緩裁定為無期徒刑和被依法減刑的罪犯,又發現有漏罪或重新犯罪后
·訴前財產保全后管轄權糾紛怎么處理? 訴前財產保全后管轄權糾紛怎么處理?可以申請管轄權轉移,管轄權轉移,是指經上級人民法院決定或者同意,將某個案件的管轄權由上級人民法院轉交給下級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級人民法院轉交給上級人民法院。就管轄權轉移的實質而言,是對級別管轄的一種變通和補充。《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下級人民法院對它所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 ·車輛出險人員受傷理賠流程 車輛出險人員受傷理賠流程:(一)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二)查勘定損。(三)簽收審核索賠單證。(四)理算復核。(五)審批。1、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2、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六)賠付結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三)
·吸毒解除勞動合同手續需要辦嗎? 吸毒解除勞動合同手續需要辦嗎?需要;一、單位單方解除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在實際操作中一般來說符合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的單方解除是比較適宜的,否則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三十九條第2款規定,員工在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時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合同,這時需要看你們單位有無對吸毒的問題在規章制度方面做出規定,如果有的話可以直接引用規章制度解除合同;如果沒有規章制度規定或者規章制度規定是私下制定事后制定的,單位就無
·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可以寫信嗎? 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可以寫信嗎?如果是刑事拘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是可以寫信的。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拘留證》,然后由提請批準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決定書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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