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律師黃頁: |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律咨詢 |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律常識 |
·筆跡時間鑒定及費用是多少? 筆跡時間鑒定及費用是多少?一、筆跡時間鑒定及費用是多少?筆跡鑒定各省的費用不一樣,筆跡鑒定需要找專門的機構進行鑒定,費用一般在幾千元左右,不同地區不一樣。筆跡鑒定是同一認定鑒定,整個過程可以分為分別檢驗、比較檢驗、綜合判斷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但不同方法。筆跡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二、誰承擔筆跡鑒定的舉證責任?對筆跡鑒定的申請由誰提出,應當根據具體案情的不同而分配。當原告所提供證據達到了證明借貸關系成立或證明了借條系被告所書,完成了舉證責任時,被告如否認是其簽字則由被告申請作筆跡鑒定;當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證明責任時,則首先應當由原告自己申請作筆跡鑒定,從而完成自己的證明責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條是被告所簽的舉證責任后,被告抗辯時,舉證責任才依法發生 ·遺贈扶養協議繼承人可以簽嗎 遺贈扶養協議繼承人可以簽嗎?不可以和法定繼承人簽遺贈扶養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二、法定繼承人有哪些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 ·申請已經通過的專利權是否有效? 申請已經通過的專利權是否有效?申請已經通過的專利權具有法律效力,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專利權公告之日起算,不論公告之日與授權日、發出專利證書之日是否是同一天。二、采取何種措施保護專利權?1、認真實施專利權保護的法律法規、我國已頒布了許多保護專利權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一些相關的司法解釋,如《專利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等,不折不扣地貫徹實施專利權保護的各種法律法規,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要加大對專利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使侵權人畏懼法律,侵權行為才能有效地受到遏制,體現出法律法規對專利權保 ·一般個人借條怎么寫抵押車 一般個人借條怎么寫抵押車一、一般個人借條怎么寫抵押車私人抵押車借條只有寫明以下內容即可:雙方的詳細信息、借款內容、借款總金額、借款期限、借款的支付及償還、違約責任、抵押物的具體信息、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的處置、費用的承擔、生效的條件、簽訂的時間即可。二、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四)抵押擔保的范圍;(五)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三、機動車輛抵押程序抵押需要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 申請抵押登記,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證明、憑證,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 ·遺贈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 遺贈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一、遺贈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是無效的,遺贈扶養協議生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遺贈人和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備,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3、遺贈的財產屬遺贈人所有,產權明確無爭議;4、財產為特定的、不易滅失;5、遺贈人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處理意見;二、遺贈扶養協議應該怎么寫?遺贈扶養協議詳細范本甲方(遺贈人、被扶養人):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乙方(受贈人、扶養人):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甲方愿意將本協議第一條中所有的個人財產遺贈給乙方,并由乙方承擔扶養甲方義務;乙方愿意承擔扶養甲方義務,并愿意接受甲方遺贈的財產,為此,就遺贈扶養相關事宜,在雙方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甲方所有的如下個人財產在甲方去 ·沒有出生的腹中胎兒有沒有繼承權 沒有出生的腹中胎兒有沒有繼承權一、沒有出生的腹中胎兒有沒有繼承權正常情況下胎兒終有一天是會出生的,為了保全胎兒出生后的合法權利,我國繼承法對胎兒的繼承權作出了特殊規定,即保留胎兒的繼承權,這是“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例外。但胎兒出生時就已經死亡的除外?!睹穹ǖ洹返谑龡l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六條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二、繼承原則有哪些規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四)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簽了遺贈扶養協議可以撤銷不 簽了遺贈扶養協議可以撤銷不?簽了遺贈扶養協議不可以隨意撤銷,解除遺贈扶養協議的條件: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二、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情況有哪些?遺贈扶養協議無效的情形主要有:1、無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2、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3、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愿導致的失效;4、多份遺囑內容沖突導致的失效;5、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 ·父母繼承兒子遺產期限有哪些規定 父母繼承兒子遺產期限有哪些規定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睹裢ㄒ庖姟防^承的訴訟時效按繼承法的規定執行。但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遺產未分割的,即為共同共有。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均適用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在訴訟 ·遺贈扶養協議是不是比遺囑更好? 遺贈扶養協議是不是比遺囑更好?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都是遺產處理的方法,不存在好壞的說法,但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是高于遺囑。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二、遺囑的方式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 ·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有哪些? 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有哪些?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都是財產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在生前作出處分,在死后實現財產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但是兩者有以下的區別: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采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采用遺囑形式。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后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于死后生效的行為。3.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集體組織,而遺贈中的受遺贈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4.遺贈扶養協議屬于有償的行為,遺贈是無償的行為。二、遺贈與贈與的區別有哪些?遺贈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贈與是諾成行為,只要當事人達成合意贈與關系就可以成立。達成合意后,贈與方不履行贈與義務的,被贈與方可以要求贈與人履行。遺贈從形式上跟贈與雷-同。遺贈是發生在贈與人死亡之后的事,而贈與是生前行為。法理界將遺贈和贈與的區別確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