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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標注冊轉讓怎么進行? 福州商標注冊轉讓怎么進行?一、福州轉讓商標費用商標轉讓費用一般包括兩部分:1、商標轉讓受理費:申請轉讓一件商標的費用為1000元,受理費需直接繳入國家商標局,國家商標局收取手續費及相關費用1000元;2、商標轉讓代理費:若委托代理機構,則還需根據具體收費標準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費。二、福州轉讓商標需要什么資料(1)《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受讓人章戳的委托書。大陸以外地區的受讓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轉讓的,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否則商標轉讓活動是不受法律保護的。(2)《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委托代理機構申請商標轉讓的,由代理機構制作后,并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蓋章或簽署。(3)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協會及其他團體組織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受讓人是大陸地區以外的,不需要此類文件。三、轉讓的情況(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2)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性質的內容是什么? 由于現在的交通工具比較眾多,給人們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相對的帶來了很多問題,交通事故在我國乃至全世界都在頻頻發生,給人們的人身和財產帶來了一定的傷害,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有關機關會根據實際情況,簽署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性質的內容是什么?下面我們將為您做詳細解答。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1、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二、交通事故責任書的性質1、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 ·民事訴訟立案規定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民事訴訟立案規定需要的材料有什么?民事訴訟立案所需材料一、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或蓋章(法人),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兩人,起訴狀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給二被告各送達一份。二、主體資格證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一份。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復印件。三、下列人員或組織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訴訟,還應提交下列材料:1、清算組(人)、信托監察人、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失蹤人財產代管人代權利主體起訴的,應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的規定,利害關系人起訴要求確認他人間婚姻關系無效的,應提交其與婚姻當事人為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3、訴訟代表人提起訴訟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外,還應當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選其為訴訟代表人的證明材料。四 ·陜西省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五險一金是現在很多企業給員工的基本福利,是公司給員工的最基本的一種保障,五險一金跟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關系到人們的生老病死,也可以減輕一定的經濟壓力,現在很多企業招聘員工時都承諾有五險一金,五險一金的繳納是單位給大部分自己承擔一小部分,那么陜西省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下面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五險一金1、“五險一金”指的是五種社會保險以及一個公積金,“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2、“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3、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二、繳納額度1、五險一金的繳納額度 ·商標訴訟需要什么材料? 商標訴訟需要什么材料?一、權利證據用以證明權利人對商標享有專用權或商標許可使用權。1、商標注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商標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標注冊證2、被商標許可人等利害關系人起訴的,應提交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商標局備案的材料及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商標注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3、商標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此外,上述三類人還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或企業的基本信息,以證明個人或公司就是商標權利證明上的權利人。4、如果商標是馳名商標、著名品牌或中華老字號等享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商品,還要提供馳名商標認定材料、著名品牌證明或中華老字號的證明材料等證據。5、權利人商品的銷售情況、廣告宣傳情況等資料,以證明權利人的商標權一直在使用中。二、侵權證據用以證明侵權人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商標權的行為。1、侵權的商品實物2、購買侵權商品的發票3、公證了購買侵權商品過程的公證書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是不是存在? 現在有些人急功近利,為了達到某些利益,從而生產不合格的或者真假混合一起銷售,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發展的有序進行,是否屬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未遂罪,這個近年來受到了社會各界以及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是不是存在?下面我們將為您做詳細解答。一、從社會危害性角度看1、否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存在犯罪未遂狀態的觀點認為,如果一個生產者只是生產了偽劣產品,一個銷售者只是購入偽劣產品,還沒有將偽劣產品推向市場,就既沒有破壞市場競爭秩序,也沒有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只是給自己帶來各種損失,刑法沒理由將之作為犯罪處理。2、偽劣產品尚未銷售,似乎并沒有對上述客體造成侵害,實則不然。社會危害性是指行為對社會關系實際造成的損害或者可能造成的損害。不僅已經完成的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即使處于未完成形態的犯罪也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二、從罪名結構角度看1、“兩高”關于刑法典罪名的解釋都將本罪歸納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本罪 ·反擔保抵押物是什么? 反擔保抵押物是什么?首先為您介紹反擔保。《擔保法》對債的擔保制度作出比較全面的規定,但對擔保制度所衍生出來的反擔保問題只作了原則性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由于學界對反擔保這一擔保制度中的特殊問題研討不足,國外立法中亦乏更詳盡的規定可資借鑒,人們對反擔保中的諸多問題尚存在模糊甚至錯誤認識。債務人或其他人不移轉對其特定財產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本擔保人追償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被追償的債務時,本擔保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再為您介紹下反擔保抵押物抵押的程序。1.合同當事人就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2.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或者復印件。3.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包括: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該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管理部門;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規定的部門 ·反擔保抵押物清償有什么規定? 反擔保抵押物清償有什么規定?一、反擔保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它反映了兩者之間的權益關系。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為保險標的出具的付款擔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出具其自負責的擔保證明,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反擔保。又稱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權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二、反擔保方式具體有哪些(1)合同當事人就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2)辦理抵 ·反擔保抵押物能否辦理注銷手續? 反擔保抵押物能否辦理注銷手續?反擔保抵押物是可以辦理注銷手續,我們以房產為例。如果上家也有貸款并沒有還清,需要先給上家還清貸款,才能進行過戶交易。若有上家貸款沒還清的情況,則須在上述過戶流程第二步前完成貸款,并辦理注銷抵押登記。一、步驟1、申請提前還貸(如果上家還貸滿一年,一般都可以申請提前還貸;如果沒有還滿一年,則根據上家貸款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或者根本不能還貸)2、如果還貸滿一年,則可以提前還貸。3、貸款后3—5工作日內至銀行領取注銷抵押登記所需的資料。4、到銀行領取的注銷抵押登記所需要的資料到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抵押登記。二、到銀行領取的資料一般為1、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他證)。2、注銷抵押登記的申請書。3、銀行給出的委托書。4、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5、客戶已還清貸款的證明。6、保險單正本。三、到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所需的資料1、銀行取出的注銷抵押登記所需要的資料。2、注銷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3、需要辦理注銷抵 ·《閑置土地處置辦法》 《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有效處置和充分利用閑置土地,規范土地市場行為,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閑置土地,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以認定為閑置土地。第三條閑置土地處置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遵循依法依規、促進利用、保障權益、信息公開的原則。第四條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閑置土地的調查認定和處置工作的組織實施。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下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調查認定和處置閑置土地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第二章調查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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