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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我們廠破產了已由專六公司接管 我們廠破產了已由專六公司接管,我們22戶住在以前廠按排的房每月只給30多元租金,現在接管的公司說該地政府要規劃要拍賣,叫我們選擇兩個方案,一是其另行安排住處,但我們看了房沒有現在的好,且不知以后要繳多少租二是其按每平方米1000元價補償給我我們覺得太低現在那公司叫我們月之前確定方案并搬走,不然2月份斷水斷電,我們為廠干了20多,現在卻下崗了,連住的地方成了問我們怎么 ·海鹽百步鎮律師熱線:18868876507(何律師) 13819028062(張律師)
·王律師你好。我想問一下。你們收費是怎么收? 王律師你好。我想問一下。你們收費是怎么收?
·公司搬遷,設備都快搬完了,要不到一分錢經濟補償金 公司搬遷,設備都快搬完了,要不到一分錢經濟補償金
·哪方優勢大呢,孩子現在已經兩歲了 孩子現在已經兩歲了,請問哪方優勢大呢?他從未多管過,寶寶一直跟我住在我娘家,他出去打工從未掙到錢,現在突然說要搶孩子,請問我怎么做才能保住寶寶? ·海鹽百步鎮律師熱線:18868876507(何律師) 13819028062(張律師)
·請問臺州的潘斌龍律師 潘斌龍潘律師你什么時候能給我解決這個6月份交給你的案子
·我在十個平臺貸了網貸總共加起?萬多但現在由于岀現了變 我在十個平臺貸了網貸總共加起?萬多但現在由于岀現了變
·與同事矛盾骨折 本人2022年4月28日在高分子乳液事業部,放膠時與洗釜工發生矛盾,退了一把,不小心他摔跤摔倒了下午下班他到醫院去拍片了,有點小骨折,請問這個事情怎么處理?我需要承擔責任,公司要承擔責任嗎?這件事怎么處理比較合足 ·海鹽百步鎮律師熱線:18868876507(何律師) 13819028062(張律師)
·您好,我在上海給人做保姆,浙江金華婺城區洋埠鎮湖前村 您好,我在上海給人做保姆,浙江金華婺城區洋埠鎮湖前村人徐赤奶借我九萬多塊錢,都一年多了,不還給我,還想賴賬,我已經在婺城區法院起訴他了,想找個當地的律師
·你好沈律師,我現在被別人起訴,因為借錢的問題,可是我 你好沈律師,我現在被別人起訴,因為借錢的問題,可是我只是中間人,這個怎么辦
·王某與李某因借款糾紛?010?月起訴到法院,審理后法院判決李某支付本息共?3萬元。判決生效后? ·海鹽百步鎮律師熱線:18868876507(何律師) 13819028062(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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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流程 合同到期不續簽流程一、流程步驟合同到期,員工本人不予續簽。那么員工和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解除。辦理流程:1、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合同到期,確定員工是否續簽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2、確定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單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員工工作上交接。人事部門重新招人,并且安排適宜的人,接受員工的工作,或是招聘新員工跟著員工熟悉工作內容,以完成工作上的交接任務。3、合同到期時,通知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全部工資,法律規定離職后 ·怎樣申請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 怎樣申請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因為一些意外需要申請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的簽訂都是為了保障當事雙方的利益這也意味著合同一經簽訂即代表著法律效力的生效,不可隨意變更。那么,我們該怎樣申請解除合同呢?有哪些程序?跟我們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怎樣申請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1)符合申請解除合同條件的,填寫申請書,遞交申請。(2)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催告。《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見,進行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必要條件,行使解除權前必須進行催告,未進行催告的,解除合同的行為應為無效。(3)通知對方當事人。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必然引起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終止,為了防止一方當事人因不知道對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權而仍為履行的行為,從而遭受損害,民法典規定,當事人根據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當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約怎么賠償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約怎么賠償2008.1.1后的工齡適用于新《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在2008.1.1后到期,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關系在2008.1.1前建立的,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算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勞動關系在2008.1.1后建立的,經濟補償年限從實際用工日(勞動者實際入職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算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二、具體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債權轉讓協議能否解除?有哪些 債權轉讓協議能否解除?有哪些注意事項?債權轉讓協議本身就是針對已經生效的合同主體來進行改變的法律行為,其有效性建立在合同生效基礎之上的。那么依附于有效合同的債權轉讓協議能否解除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呢?請看我們整理的法律知識。一、債權轉讓協議能否解除合法的債權轉讓協議只要符合條件,是可以解除的,具體如下: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的債權轉讓協議,并且通知了債務人的,且該轉讓未損害第三人利益,債權轉讓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二、債權轉讓協議注意事項(一)債權轉讓合同對債務人的生效要件。債權的轉讓是合同主體的變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權利成為合同當事人。轉讓合同盡管是轉讓人(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的關系,但往往涉及到債務人的利益。對于債權轉讓生效要件,債權人轉讓債權時,只需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不必征得債務人同意,但未經通知,債權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仍然 ·離婚訴訟被告不到庭會怎樣 離婚訴訟中肯定是需要當事人雙方都到場,然后法官才能了解清楚案件的內容,進而對離婚案件做出判決。那要是離婚訴訟被告不到庭的話會怎樣的呢?接下來,我們將圍繞這一問題為您做簡要分析,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一、離婚訴訟被告不到庭會怎樣離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對原告,或不敢面對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么法律是否允許被告不出庭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根據上述規定,離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須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須提交書面意見。因為婚姻屬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十分重視,在司法實踐中,都要求被告出具書面的意見,但這還不夠完善,法官還要確 ·承擔違約金可以解除合同么,違約金的標準是多少 承擔違約金可以解除合同么,違約金的標準是多少一、關于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有協商解除和單方解除兩種。其中單方解除必須有個前提,就是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有約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權。其中,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無法實現的,雙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二、是否可以支付違約金而不再繼續履行合同1、合同繼續履行不存在現實困難的,應當繼續履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合同法》107條就將強制履行作為一種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加以規定,只有合同繼續履行才能實現當事人簽訂合同的目的,因此,雙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存在爭議的,原則上應當繼續履行。2、有兩種例外情況,可以不予強制履行而解除合同(1)根據《合同法》93條,合同約定當事人享有解除權的,如合同中有關解約定金的約定,當事人可以以承擔定金處罰為代價解除合同。(2)根據《合同法》110條,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債權人在合同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合同到期后不想續簽有補償嗎 合同到期后不想續簽有補償嗎一、公司拒絕續簽,支付補償。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絕續簽(即強制趕人)。但要支付經濟補償(2008年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二、默認兩倍工資支付。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82條)三、默認無固定期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08年勞動合同法第14條)。所以你不用主動問,公司不和你簽,對你有好處:付二倍工資或成為固定期限合同。當然,如果還想再這個公司做的話,不要要求二 ·協議離婚的風險有哪些,協議離婚有什么風險 現實中,有關協議離婚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層出不窮。而協議離婚雖然比較快捷,但此時也會產生一些法律風險。那么這個協議離婚的風險都有哪些呢?下面我們為您做一個小小的總結。一、協議離婚的風險有哪些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后,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離婚中的義務,比如,不及時支付撫養費,或不履行房屋過戶手續,另一方當事人還得另行起訴打官司,讓法院確認離婚協議有效并賦予強制執行權利后,再申請法院執行。這就意味著協議離婚手續完全白費了。建議:將離婚協議書公證,這樣在對方不履行協議時,可以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會隱藏有后患。由于當事人不具備應有的法律素養,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的相關法律知識相對較少,在審核相關離婚協議時,看不到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導致可能有后患發生。建議: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最好咨詢離婚律師。3、離婚協議 ·合同到期后競業禁止協議怎么辦 企業為了防止商業機密泄露維護自身的利益,會禁止員工在任職期間兼職其他相關工作或者離職之后不能到競爭企業工作等,這就是競業禁止協議。那么,如果合同到期后競業禁止協議又該怎么辦呢?接下來,我們為您解答。一、合同到期后競業禁止協議怎么辦勞動合同到期時勞動合同終止,不與公司續簽合同即可辭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之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二、競業禁止協議期限《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 ·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合同違反法律的哪些規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合同違反法律的哪些規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署相關的勞動合同,才能構成合法的勞動關系,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那么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合同違反法律有哪些規定?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獲得相應賠償嗎?我們為您進行解答。一、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合同違反法律有哪些規定公司不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屬于侵犯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公司因未依法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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