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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還款期限屆滿會怎樣 訴訟時效還款期限屆滿會怎樣(一)、權利人的勝訴權消滅在我國現行民事立法上,依據《民法通則》第135條和第138條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的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滿,發生勝訴權消滅的法律效果。這表明在我國現毛事立法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并未喪失程序上的訴權,即起訴權。因此當事人在護住時效期間屆滿后仍有權起訴,法院發受理,而不能裁定順起訴。法院受
·承擔定金責任就可以解除合同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合同糾紛的問題,比如如果承擔定金責任就可以解除合同嗎?根據這個問題,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的資料。承擔定金責任就可以解除合同嗎?不一定的。承擔定金責任可以解除合同的前提是有定金合同,簽訂了定金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承擔喪失定金的責任;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而承擔責任后合同能否解除,需要看定金是違約定金還是解約定金。是違約定金的,合同是解除還是繼續履行仍需當事人
·在我國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記錄 在我國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記錄確切的來說,當事人被行政拘留雖然不會留有任何的底案,但是肯定會在公安部門系統內部進行保存的,這對于當事人來說總歸還是有前科的。所以有很多被執行行政拘留的當事人在拘留期滿以后,可能考慮的一個問題就是,在我國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記錄?因為每個人的社會角色都不一樣,有人對于行政拘留的記錄也非常的在乎。一、在我國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記錄?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 ·離婚第二次起訴時間是多久 離婚第二次起訴時間是多久在提出訴訟申請離婚的過程中,很多時候可能因為證據不充分,起訴離婚的理由不成立等原因,第一次提出離婚沒有成功。這個時候,想要第二次提出訴訟申請離婚,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原告方就只能在六個月之后才能夠提起第二次訴訟。但如果是被告方想要提起離婚訴訟的話,則就沒有時間的限制。另外,在原則之外也有例外的情況,對于原告一方來講,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不準離的時候,之后的6個月內如果又有新情況或者新理由的,那么去法院提起
·冒用他人名義招搖撞騙由誰承擔刑事責任? 冒用他人名義招搖撞騙由誰承擔刑事責任?冒用他人名義招搖撞騙由冒用者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定罪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定罪一、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定罪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很有可能情況會有所不同,如果說有一些老板實在沒有錢的話,這本身是另外一回事,最怕的就是有的老板惡意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我國的法律有明確的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或者說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情況下,經過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然不支付的,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會出用人單位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醉酒駕駛吊銷律師證合理嗎? 醉酒駕駛吊銷律師證合理嗎?近日有許多律師因為醉酒駕駛而被吊銷律師證的例子,辛辛苦苦好不容易考下律師證,做了律師,卻因醉酒駕駛吊銷了律師證,這樣的情況令人又氣又恨。那么在法律上來講,醉酒駕駛吊銷律師證合理嗎?下面我們圍繞這一問題進行解答。醉酒駕駛吊銷律師證合理嗎?首先,醉酒駕駛吊銷律師證是合理的,因為《律師法》規定: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危險駕駛罪是故意犯罪,交通肇
·公司法經營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 公司法經營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在日常的工作當中,您可能都知道,自己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到一定期限以后,就需要重新到工商局進行辦理。這是因為在我國公司法當中有著明確的規定,公司在經營的時候,并不是所有的公司的經營期限都是無限制的,到期以后還是需要去補辦其他相關手續的。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一下公司法經營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一、公司法經營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是永久的,終止有效期的情況主要有你自己主動去注銷執照、違法經
·辭退員工多久拿工資 被辭退員工應該在辦理手續是立即支付工資。原則上講,被公司辭退,工資應即時支來付,最遲不能自超過下一個工資發放日。如果單位不及時支付工作或者故意拖延支付工資的話,最好保留好相關證據,與單位協商支付,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
·一、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含義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含義是什么?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民法典婚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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