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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層加班有工資嗎 公司管理層加班有工資嗎?一、公司管理層加班有工資嗎有。加班費計算公式:1、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2、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3、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加班費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勞動合同法定必備條款有哪些 《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1、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例如:勞務公司外派一員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兩個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勞務公司與外派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以勞務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終止,這種合同期限就屬于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種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2、工作內容。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簽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掌握這種訂立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過死,因變更崗位條款協商不一致而發生的爭議。3、勞動保護 ·轉讓子公司股權交稅嗎? 轉讓子公司股權交稅嗎?在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費處理》。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二、企業股權轉讓要交納的稅種1、企業所得稅(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廢止)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余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廢止)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 ·辦離婚證時需要帶哪些材料 辦離婚證時需要帶哪些材料一、辦離婚證時需要帶哪些材料協議離婚時,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95新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二、協議離婚后能不能反悔協議離婚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種情形加以分析:1、離婚本身不能反悔雙方出于自愿協議離婚后其夫妻關系解除部分立刻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離婚登記是不能撤銷的,如要復婚必須雙方自愿并重新登記。2、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可以反悔未成年子女撫養主要是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如果依原協議履行嚴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或撫養費明顯偏低時,另一方隨時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或增加撫養費。可以先與另一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但是需要有證據證明。3、財產分割協議原則上不能反悔實踐中有的人為了達到迅速離婚的目的,將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均答應給予對方,而一旦達 ·銷售偽劣商品不知情的情況會如何處罰? 銷售偽劣商品不知情的情況會如何處罰?如果行為人對其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生產技術水平達不到要求或者受他人欺騙等完全客觀原因導致行為人對其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在主觀上出于過失,而非出于故意的,則行為人不構成本類犯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為故意犯罪,要求行為人對其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在主觀上必須是出于明知。所謂明知,是指行為人在主觀上已經確實知道生產、銷售的物品屬于偽劣商品或者根據客觀證據、情形證明行為人確實可能知道其所生產、銷售的物品是偽劣商品而不是其他物品的情況。“明知”不等于“確知”。只要根據客觀實際情況,結合行為人主觀情形,證實行為人在主觀上出于能明知而且可能明知而行為人不能否認即可。根據本類犯罪的性質和實際生活中的發案情況,本類犯罪主體在主觀上大都具有謀取非法經濟利益之目的。過失不構成本類犯罪。二、在司法實踐中,判斷銷售者是否明知,宜綜合考慮以下幾方面因素:一是主體資格是否合格,即行為人是否具備正當的商業主體資格。二是進貨渠道是否正當,即行 ·普通合伙企業關于解散的決議由誰作出? 普通合伙企業關于解散的決議由誰作出?由股東大會作出,涉及到重大事項的處理都由股東大會表決處理。公司解散是已經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現而停止公司的對外經營活動,并開始公司的清算,處理未了結事務從而使公司法人資格消滅的法律行為。根據公司解散是否屬于自愿,公司的解散事由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任意解散事由;另一類是強制解散事由。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2)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具有上述情形,而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二、公司解散的后果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英國實行“先算后散”體制,解散即意味著公司法人人格的 ·民間借貸有哪些注意事項 民間借貸有哪些注意事項1、借貸要合法合法的借貸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時為人怎樣,信譽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過“有借無還”的不良信用“紀錄”,就要堅決拒絕。3、訂立協議現實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對方是親朋好友,礙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貸時沒有出具書面字據。這樣,一旦借款人否認,出借人就很難保障債權。4、利率應合法借貸雙方可以根據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約定一個合理的利率。二、民間借貸不還會被判刑嗎民間借貸屬于民事糾紛,不屬于刑事案件的范疇,民事糾紛一般不會判刑。出借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 ·企業向股東借款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是多少 企業向股東借款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是多少?1、企業向股東借款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過24%的,合法有效。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年利率超過24%不到36%的,按當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間借貸屬于自然債務,如果要提起訴訟,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當事人愿意自行履行的,法院也不反對,借款人已經支付利息的,借款人不能要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利息。3、年利率超過36%的,超過36%的部分無效。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36%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民間借貸合同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民間借貸合同的主體僅限于自然人之間或自然人與企業(其他組織)之間民間借貸以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為主,但不僅限于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民間的經濟往來日益頻繁,民間借貸一般來說數額不會太大,相互間也往往有 ·試用期主動離職公司什么時候發工資 試用期主動離職公司什么時候發工資勞動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時一并結清工資。但實務中,公司處于財務方面的便利,辭職所在當月工資,公司通常在規定工資發放日發放。就是說,你在職的時候工資什么時候發,辭職當月的工資也在通常工資發放日那一天發放。勞動合同履行期,勞動者解除合同應當遵循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勞動者違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直接經濟損失。賠償損失與結清工資應分別計算,合并結算。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二、離職了,公司卻不發工資,該怎么辦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工資。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訴前財產保全要提起訴訟嗎? 訴前財產保全要提起訴訟嗎?不需要提出訴訟,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與訴前財產保全有關的民事爭議必須有給付內容。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應是有給付內容的,如不是因財產利益之爭,而是人身名譽之爭,無給付內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訴前保全措施。訴前財產保全屬于應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護利害關系人不致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例如,雙方當事人簽訂購銷合同,需方按約定給付供方150萬元的預付款,事后發現供方有欺詐行為,根本沒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貨款有被轉移的可能,如不及時采取強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將產生難以彌補的損失。由于從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時間,法律就有必要賦予利害關系人在情況緊急時,請求法院及時保全可能被轉移的財產的權利。二、財產保全的范圍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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