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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清算賠償順序是什么? 企業破產清算賠償順序是什么?一、定義清償順序,是民事訴訟法根據各種債務的性質,對債權人在兩個以上的,債務人的財產又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的情況規定的償付順序。二、賠償順序企業法人在清償還債前,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是對破產財產保管、清理、處理和估價時所需要的費用。例如,破產訴訟的費用、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等。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企業法人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企業職工的權利首先應當得到保護,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應當優先支付,以保障廣大職工重新就業前基本的生活需要。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系到國家的利益,因此,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也應當優先清償。3、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還債企業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款項。企業法人清償財產時,前一清償順序完畢后,有剩余財產的,才開始后一順序的清償。以此類推,一直到被 ·繼承權的接受與放棄是如何規定的? 繼承權的接受與放棄是如何規定的?繼承權的接受與放棄是不可轉讓的。繼承權的接受,是指享有繼承權的繼承人參與繼承、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自繼承開始,客觀意義的繼承權也就轉化為主觀意義的繼承權,繼承人得自主決定是行使繼承權、接受繼承,還是放棄繼承權。依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權的,視為接受繼承。繼承的放棄,是指繼承人作出的放棄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的意思表示。繼承權的放棄,是繼承人對其繼承權的一種處分。繼承權的放棄,須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繼承權的放棄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繼承權的放棄不能附加任何條件。繼承權的轉讓問題:繼承權是一種以身份關系為前提的財產性權利,基于其人身屬性,繼承權是不可以轉讓的。在繼承遺產時也是可以通過法定繼承以及遺囑繼承等方式來進行的,在通過法定繼承來分割遺產時也是會按照繼承順序來平均分配的,在法律中也是規定了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包括了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 ·納稅檢查規定是什么? 納稅檢查規定是什么? 一、組織納稅自查 (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建立自查制度,結合財務核算過程和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對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檢查有無漏報應稅收入、多列支出、虛增抵扣稅額、漏報或錯報代扣(收)稅項目、錯用稅率或計算錯誤等情況?! ?二)對于國家稅務機關組織的各類納稅檢查,應當按照國家稅務機關通知的內容、要求、時間等,組織力量認真開展自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日常自查中,發現納稅錯誤,應當自行糾正;對于在國家稅務機關組織的自查中發現的納稅錯誤,除主動改正存在的問題,自覺補繳稅款和調整有關帳務外,還要如實填報自查情況報告表。如自查無問題,亦應按規定填表上報。 二、配合稅收檢查 (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國家稅務機關布置的各類稅務檢查活動,應當積極配合。對主管部門或按行業組織的聯查、互查,要有專人參加,協助開展工作,主動提供帳證資料和情況。檢查結束要協助檢查人員核實問題。對國家稅務機關檢查后作出的處理決定,應當立即執行,按規定限期補 ·稅務代理規定有什么? 稅務代理規定有什么? 一、代理的申請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向稅務代理機構遞交書面申請,委托稅務代理。稅務代理內容為:單項的辦理開業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注銷稅務登記、發票領購手續、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稅款繳納和申請退稅、制作涉稅文書、審查納稅情況、建帳建制、稅務咨詢、聘請稅務顧問、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或者稅務行政訴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委托稅務代理可以是單項代理、綜合代理或者全部代理?! 《⒋黻P系的成立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稅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并與代理機構商定代理事宜后,雙方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委托代理協議書應當載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稱、代理事項、代理權限、代理期限以及其它應明確的內容,并由稅務師及其所在地的稅務代理機構和被代理人簽名蓋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代理機構按規定繳納代理費用后,代理與委托代理關系成立。當委托代理的業務范圍發生變化時,被代理人應及時向代理人提出申請,修訂協議書?! ∪⒋硎乱说膱绦小 〖{稅 ·企業面臨破產清算欠稅怎么處理? 企業面臨破產清算欠稅怎么處理?一、企業倒閉清算中的所得稅處理根據《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破產清算是出現在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應依據下列相關證據認定損失,其中第二種情況就是有關被投資方破產公告、破產清償文件。這就是說,在企業出現破產清算的情況下,企業的投資者無需等到破產企業進行完企業層面的所得稅清算業務后再進行投資者層面的所得稅清算。因此,在企業破產清算中,投資者層面的所得稅處理非常簡單。企業投資者只需要根據國稅發〔2009〕88號的規定,向稅務集團提供被投資產的破產公告即可向稅務機關進行該項投資資產損失的報批手續,確認資產損失在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對于個人投資者,該項投資無所得,也就不涉及任何所得稅處理。二、破產企業欠稅債權申報和清償1 ·工傷后仲裁老板還是不給錢怎么辦 工傷后仲裁老板還是不給錢怎么辦一、工傷后仲裁老板還是不給錢怎么辦因工傷賠償問題產生爭議,經勞動仲裁后用人單位仍然不賠償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二、非法用工造成傷亡怎么辦非法用工是指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雙方或一方主體資格不合法而建立勞動關系的情形。非法用工的構成條件為:第一,非法用工的主體是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或者用人單位使用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即童工。第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建立勞 ·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 ·破產清算求償權順序是什么? 破產清算求償權順序是什么?債務是有清償順序的,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普通破產債權那些優先受償1、破產宣告前無財產擔?;蛘叻ǘ▋炏葯鄵5膫鶛?。無財產擔保的債權是與有財產的債權相對而言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的權利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有權對擔保物加以變賣,從其價款中優先受償,因而不屬于破產債權。而 ·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的刑事責任是什么?《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2條規定:“購買偽造、變造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1條第1款規定:“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2款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妻子用別人名字開店怎么分割財產? 妻子用別人名字開店怎么分割財產?妻子用別人名字開店投資的,其收益應當算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平均分割,如用共同家庭財產投資開店,則這個店鋪財產也是歸夫妻共有。離婚的時候,涉及到財產分割經常會鬧出矛盾糾紛,如果發現對方轉移財產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保全。婚后妻子用別人名字開店的收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雙方可以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決?;橐鲫P系存續期間共同創辦的企業,若無特別約定,其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有證據證明他人只是掛名而已,其實際出資、經營卻屬于夫妻二人,獨資公司的財產也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出資財產是個人財產,則公司股權屬于個人財產。但在婚姻期間內公司的經營收益屬于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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