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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財產保全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什么 訴前財產保全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什么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時需提交以下證據和材料: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申請保全的財物、金額及證據、事實與理由等內容。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證據保全必須詳細列明申請保全的證據情況。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申請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憑證以及侵權行為的證據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法律上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3、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用于擔保的財產可以是現金(應提供存折)、房地產(應提供權屬證明)、車輛(須提供有效的全保單)、股票等所有權明確、依法可以流通的財產。擔保人對擔保財產必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且沒有設置擔保或被執法部門查封。擔保財產權屬憑證必須提供原件核對。4、申請保全財產的具體線索。5、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糾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相關的證據材料。二、向哪個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 ·隱名股東的權利如何保護 隱名股東的權利如何保護隱名股東的權利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財產是手動保護的,并且隱名股東的財產制可以通過自己支配,顯名股東支配不了。一、保護隱名股東是,認可隱名股東的投資收益。《公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收益,以名義出資人為顯名股東,實際出資人與顯名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合同無效的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有效。”由此可見,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就股權行使以及利潤分配達成的協議,屬于雙方間的自由約定,根據締約自由的精神,如無其他違法情形,應認可該約定有效,當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發生糾紛時,應當依據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來認定。在此情況下,如果顯名股東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隱名股東權利的,不應予以支持。需要指 ·房屋出租糾紛? 房屋出租糾紛有哪些類型一、房屋出租糾紛有哪些類型具體來說,房屋租賃糾紛可以概括為以下三種類型:(一)損害賠償糾紛房地產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如下幾種:1、房屋損壞賠償;2、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3、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二)租金支付糾紛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糾紛。出現租金支付糾紛后大致會出現三種處理方法:1、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么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2、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問題,在分清責任的前提下一并解決,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3、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系。(三)其他糾紛房地產租賃除前述違約金和損害賠償糾紛外,還有諸如房地產租賃期間出售的優先權糾紛、轉租糾紛、變更房屋用途糾紛以及租賃合 ·故意傷害輕微傷處罰有哪些 故意傷害輕微傷處罰有哪些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不構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處罰。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二、故意傷害致人損傷的賠償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 ·商業險關于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 商業險關于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1.對方醫療費10000是由你的交強險賠償的,不論交強險和商業險,醫療費參照國家醫療保險標準執行,即自費部分是不賠的。你可以先把自費部分和可保險理賠的分開計算,對于自費藥,你和對方按70%和30%的比例各自承擔。可以理賠的部分,10000元你可以從交強險獲得賠償,超過10000的,你和對方按70%和30%比例承擔。2.修車費6500,由對方交強險賠償你2000元,剩余4500的70%即3150是你的商業險公司賠償,4500的30%即1350由對方賠償。3.對方修車費參照第二條處理。4.定損金額和實際修復費用不一致,你可以找保險公司協商,或者找物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5.對方如果有提出誤工費,傷殘補助等費用,是先從交強險死亡傷殘下計算,超過限額110000的,從商業險里理賠,商業險按照70%和30%比例分攤。二、法律依據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 ·起訴離婚哪些條件可以要求賠償 起訴離婚哪些條件可以要求賠償(一)一方有過錯并且過錯形式是故意司法實踐中,法院認定一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其主觀方面必須存在過錯并且是故意。從婚姻法規定的四種情況看,有過錯方所持的主觀心態均為故意,沒有過失的情況。也即是說,實施婚姻法46條規定的四種行為,不管是通過作為形式,還是不作為形式,行為人都認識到其行為的法律后果。(二)客觀上存在法定的過錯行為《民法典婚姻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91條規定的四種行為包括:①重婚行為。包括事實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有配偶者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的是由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包括姘居和通奸。③家庭暴力行為。即行為人以捆綁、毆打、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④虐待、遺 ·偷5000元左右判刑多長時間 偷5000元左右判刑多長時間一般盜竊罪以涉案金額定罪處罰,涉案5000元,基本屬于盜竊罪中“數額較大”標準,依法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因各省市對盜竊罪立案量刑標準不同,請再查詢犯罪地標準參考。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哪些共同財產不需要分割 哪些共同財產不需要分割一、哪些共同財產不需要分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都是要參與分割的,不需要分割的是個人財產。根據《民法典婚姻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其他應當歸一方財產的,應包括夫妻一方從事職業、工作和業余學習、興趣、愛好等專用的財產;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一方具有人身性質的補助金、人身保險費、醫療費、傷殘費、保健費等;一方在社會貢獻中所得的榮譽獎品、獎章等;雙方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 ·事實婚姻和結婚后離婚有什么區別? 一、事實婚姻和結婚后離婚有什么區別?有結婚證的離婚:1、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事實婚姻的離婚關于事實婚姻,如果沒有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關系予以解除。最高院關于《婚姻法》解釋(一)第五條作出了規定。該規定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作為劃分的依據。二、事實婚姻受到法律的保護嗎?《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但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仍然可以認定是重婚。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系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 ·登記結婚一定要彩禮錢嗎 一、登記結婚一定要彩禮錢嗎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給女方家一定數額的財產,作為雙方結婚的訂婚禮物。目前,在我國廣大農村,結婚給付彩禮現象仍然比較普遍。但法律并未明文規定結婚一定要給彩禮,這只是一種婚嫁風俗,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因此,男女登記結婚,并不是一定要給彩禮的。二、訂婚后一方反悔,彩禮該如何返還訂婚后一方反悔,男方若是給付了彩禮,可以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和女方協商,讓其返還彩禮。若協商無果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考慮到現實生活中的實際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對退還彩禮的要求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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