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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財產保全的條件 申請離婚財產保全的條件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產生危機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問題時,在情況緊急、迫在眉睫時,另一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可以根據他方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對爭議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證判決的順利執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國的法律中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還做了
·已滿75周歲承擔刑事責任嗎 已滿75周歲承擔刑事責任嗎一、已滿75周歲承擔刑事責任嗎?滿75周歲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但七十五周歲以上的老人犯罪,會從輕或者減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
·好意施惠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怎么進行判斷? 民事法律事實1、概念與類型。民事法律事實,指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客觀情況。民事法律事實包括:狀態(近親屬關系、未成年、善意、惡意等)事件(絕對事件、相對事件)行為(表示行為、非表示行為)2、好意施惠關系好意施惠關系,指當事人之間無意設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當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風尚實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關系。其旨在增進情誼的行為。判斷標準法律行為指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發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實。如買賣、借款、
·民事訴訟發回重審理由有哪些? 如今,公民的法治意識提升明顯,在遇到司法糾紛時,大都采取訴訟的方式通過法律來界定爭議,這就要求當事人必須對相關法律法規加以了解。在訴訟的過程中,會因為種種原因被發回重審。那么,民事訴訟發回重審理由有哪些呢,就由我們整理相關資料。(一)關于原判認定事實不清的問題。民訴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規定: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而舊民訴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
·勞動合同順延能仲裁雙倍工資嗎 視情況而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當事人雙方無需續訂勞動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規定延長。除了法定順延,勞動合同到期一個月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該重新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在繼續建立勞動關系又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賠償兩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明
·盜伐林木罪的處罰是怎樣的 盜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國家的森林資源保護制度,要求盜伐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達到數量較大的標準后,才能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那么實踐中對盜伐林木罪的處罰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了解。一、盜伐林木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森林資源的管理活動和林木的所有權。2、犯罪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等。不屬于《森林法》調
·刑訴法解釋272條的內容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是指導司法機關處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在實踐過程中,也暴露了一些問題,為此,最高法制訂了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進一步對刑訴法的內容做出說明,該解釋內容非常豐富,那么刑訴法解釋272條的內容是什么?下面我們結合有關法律知識給您講一講。一、刑訴法解釋272條的內容是什么?刑訴法解釋第二百七十二條:判決宣告前,自訴案件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訴人可以撤回自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和解、撤回自訴確屬自愿的,應當裁定準許;認為系被強迫、威嚇
·銀行合同毀約的處理方式是什么? 銀行合同毀約的處理方式是什么?銀行合同毀約的處理方式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賠償的責任。當然可以解除合同,在對方明確違反雙方的合同條款時,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如果存在著拒絕履行和遲延履行。和不完全履行的情況的話,那么就意味著當事人存在著違約的情況。二、違約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1、遲延履行遲延履行,又稱債務人遲延,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屆滿時卻未履行債務的現象。它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因合同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根據合同的性質
·刑事調解書是什么樣子? 刑事調解書(一審自訴案件用)刑事調解書(一審自訴案件用)是調解書,一審自訴案件用。形式調解書范本法院訴訟文書樣式 ××××人民法院 刑事調解書 (××××)×刑初字第××號 自訴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自訴人×××控訴被告人×××……(寫明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或依法組成合議
·一、可以起訴重婚罪的人? 一、可以起訴重婚罪的人有哪些重婚罪起訴的主體包括被害人和公訴機關。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重婚罪是既屬于自訴案件,也屬于公訴案件,所以可以由受害人提起自訴,也可以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公訴,追究重婚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0條及六機關《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4、重婚案(《刑法》第258條)二、重婚罪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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