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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是什么?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是什么一、滿足什么條件是違約損害賠償?1、雙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2、一方作出違約行為,包括積極作為和消極不作為;3、另一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受損失;4、違約行為和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二、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是什么?1、一般的違約損害賠償責任,違約人需要具有明確的過錯責任。2、對于嚴格責任的部分,需要有明確的免責事由。3、雙方約定了賠償范圍的,違約人依當事人約定的損害賠償承擔賠償責任。4、雙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違約人按法定的賠償范圍進行賠償三、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法定賠償范圍有哪些?1、應遵循完全賠償原則,即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對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損失都應當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2、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 ·起訴離婚不給結婚證怎么辦 起訴離婚不給結婚證怎么辦一、起訴離婚不給結婚證怎么辦沒有結婚證亦或者是結婚證在另一方手里,而又想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婚姻登記處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效力等同于結婚證。二、離婚訴訟的離婚證據1、證件這類證據在離婚訴訟中非常重要,這些證據證明目的一般不會因為一方當事人隱藏、銷毀證據而遭擱淺,畢竟,這些證據在相關部門都有備案:結婚證可以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2、票據有據可查,其具有自己的特點:對應的權益容易變更、變現。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賬戶,由于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3、法定事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2款規定的法定離婚事由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此不贅述。能夠證明一方或雙方具備了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是非常關鍵的,往往也很難收集。其中,證明一方犯罪是比較容易的;證明家庭暴力、賭博等惡習則非常困難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有什么區別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有什么區別一、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有什么區別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合同關系客觀上不復存在。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于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二、終止原因《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債務相互抵銷;(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五)債權人免除債務;(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 ·判決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和罰金是合并執行嗎 判決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和罰金是合并執行嗎一、判決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和罰金是合并執行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依法對犯罪分子所犯數罪分別判處罰金的,應當實行并罰,將所判處的罰金數額相加,執行總和數額。一人犯數罪依法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但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沒收財產是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也是一種財產刑,但它不同于罰金,是適用于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是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也是一種財產刑,但它不同于罰金,是適用于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罰方法。在沒收部分財產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財產可供執行,在與罰金刑并罰的情況下,適用并科原則一并處罰,既判決沒收部分財產,一并判處罰金。對此,理論界 ·哪些疾病禁止結婚? 哪些疾病禁止結婚??一、哪些疾病禁止結婚在《民法典》中已經取消了禁止結婚的疾病這一條規定。只規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沒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并沒有關于禁止結婚的疾病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可撤銷婚姻的情況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沒有告知的,另一 ·一、喪葬費從遺產扣除可以嗎? 一、喪葬費從遺產扣除可以嗎?法律沒有規定喪葬費可以在遺產中直接扣除,因為不管死者是否有遺產,子女都有安葬的義務。所以,遺產分配和喪葬費的承擔是兩回事。喪葬費一般是由兒女們協商承擔比例,經各繼承人協商一致的,安葬費可以從遺產中支出;可參照被繼承人的債務來處理;《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損害賠償超過定金可以要求減少嗎 損害的界定損害是指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該不利后果必須是違法行為導致的后果,是對受害人有害的,可以是受害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及利益的減少或滅失,若加害人的行為導致的后果符合受害人的本意,則不算不利。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是侵權責任發生的前提和依據,若僅有違法行為而沒有造成損害后果,不發生侵權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同樣,僅發生損害后果,加害人也不一定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基于公共政策的考慮,若認為加害人的行為沒有過錯,可不必承擔責任。因此,損害是侵權責任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二、損害賠償超過定金可以要求減少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三、損害賠償與違約定金責任的區別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 ·結婚證可以異地補辦嗎? 結婚證可以異地補辦嗎??一、結婚證可以異地補辦嗎結婚證丟失是無法異地補辦的,公民若需要補辦結婚證是需要帶上相關資料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補辦的,無法在非雙方戶籍所在地異地補辦。《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二、結婚證怎么補辦《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補辦《結婚證》不同與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愿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戶口簿、身份證就可以補領了。三、結婚證的辦理流程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 ·在侵犯別人肖像權會怎么樣 在侵犯別人肖像權會怎么樣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一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是以營利目的作為賠償的標準。即無論是否“情節嚴重”,也無論是否贏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為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對于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就是說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準為標準。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二、侵犯肖像權行為如何認定(一)未經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經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權人對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為破壞了他人肖像的個人專有性和完整性,應當受到制裁。如果經過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不構成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二)侵犯肖像權須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以營利為目的是指以使用某人的肖像 ·合同完全賠償原則是什么合同完全賠償原則是什么? 合同完全賠償原則是什么合同完全賠償原則是什么?當合同一方違約,違約方的違約行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損失,都應由違約方負承擔,包括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一、完全賠償原則完全賠償原則是指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損失,都應由違約方負承擔,包括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完全賠償是對受害人利益全面的、充分的保護。從公平和等價交換原則來看,由于違約當事人的違約而使受害人遭受損害,違約當事人也應以自己的財產賠償全部損害。當然此種賠償應限制在法律規定的合理范圍內。二、合理預見原則合理預見原則,又稱之可預見性規定,主要包括如下內容:1.預見的主體為違約方。2.預見的時間為合同訂立之時。3.預見的內容為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財產損失的范圍。4.判斷違約方能否預見的標準采用主觀和客觀相結合的標準,即通常與同類型的社會一般人的預見能力為標準。三、減輕損害原則減輕損害原則,亦稱之為采取適當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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