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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拘后檢察院什么時間決定批捕? 一、被刑拘后檢察院什么時間決定批捕?被刑拘后檢察院十天左右決定批捕,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二、立案到批捕的流程有哪些?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由立案偵查的單位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署后,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檢察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條件,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卷材料、證據進行審查,檢察機關采取辦案人員閱卷,審查 ·一、交通事故無名氏賠償金會給誰? 一、交通事故無名氏賠償金會給誰?作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方,無名氏死亡,責任方本應該計算賠償死亡賠償金,但應該在找到死者家屬確定其身份之后。那么在死者身份確定前,由交通事故處理部門等執法機關領取死亡賠償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公民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時限規定,二年后依然無親屬認領的,其賠償費和遺物上繳國庫。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時,當事人應該注意些什么?1、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期限死亡賠償金的期限根據受害人的年齡不同而不同。受害人未滿60周歲的,按20年計算;受害人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就減少1年;受害人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例如,受害人實際年齡為68歲,則其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年限應當為20年減去8年,即為12年。2、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受訴訟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的規定,如果受害人是 ·頂替他人酒駕如何進行處罰? 頂替他人酒駕如何進行處罰?頂替他人酒駕的處罰是被頂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處理;頂替者按妨礙公務行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況下,被頂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處理;頂替這按包庇罪、妨害公務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冒名頂替者構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后找人頂罪的行為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從該解釋可以看出:首先,行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為;其次,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頂罪,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當即離開現場。即使他在現場,也不會承認自己是肇事人, ·一、交通事故車輛自燃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車輛自燃賠償嗎?交通事故車輛自燃賠償,但是前提必須是存在著車輛自燃保險。首先看有沒有投自燃險,如果投了有兩個選擇:向保險公司索賠,向廠家索賠,但不管怎樣還是險讓消防隊給出具個詳細認定證明,另外保險公司賠只能賠個裸車的錢,購車的費用保險費全賠不了,如果跟廠家索賠可以協商了。為了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的權益,消除其后顧之憂,投保人在投保時要注意三個要素:第一,車輛自燃損失保險為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一個重要前提是,只有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車輛方可投保本保險。投保了車輛自燃損失保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及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被保險人在發生本保險責任的事故時為減少車輛損失所支出的必要和合理的施救費用。在保險單該項目所載明的保險金額內,保險公司會按該車輛的實際損失賠付,而發生全部損失的則按出險時車輛實際價值在保險單該項目所載明的保險金額內賠付,該保險的絕對免賠率為20%。被保險人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人工直接 ·無證駕駛是不是刑事責任 無證駕駛是不是刑事責任無證駕駛目前在我國屬于交通違章行為,尚不構成刑事犯罪,因此對于無證駕駛行為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涉及到刑事處罰的。當然,若是無證駕駛的過程中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后果,達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那么此時可以以交通肇事罪論處。根據刑法中的規定,此時的刑事處罰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的話應該判刑3年以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怎處罰無證駕駛行為沒有駕駛證卻駕駛機動車是一種違法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處罰的。無證駕駛的處罰要分清是有駕駛證沒有攜帶,還是有駕駛證沒有審核、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機動車駕駛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 ·偷稅漏稅金額坐牢規定是什么? 偷稅漏稅金額坐牢規定是什么?自然人偷稅漏稅坐牢的規定是: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二、偷稅與漏稅的主要區別是什么?1、主觀方面不同。偷稅是出于故意,而漏稅是過失行為。偷稅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國家稅收損失,而積極希望或追求這一危害結果。漏稅的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危害后果應當預見卻設有預見,或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偷稅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漏稅 ·法院怎么判交通事故賠償怎么辦? 法院怎么判交通事故賠償怎么辦?法院判交通事故賠償應當根據實際損失來進行判決,包括醫療費等相關費用,并且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具體如下。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后15日內提出訴訟。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如需要申請傷殘鑒定、三期鑒定的,也可以在此時同時以申請書形式一并提出遞交給立案庭。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可能會有法院會在交通事故律師的申請下調查取證,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6、開庭審理階段。開庭前通知當 ·交通事故的傷殘賠償鑒定什么時候傷、殘鑒定是指傷后 交通事故的傷殘賠償鑒定什么時候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在治療終結傷情穩定后可以鑒定。從鑒定機構的經驗性判斷鑒定時間來看,頭部傷害一般要六個月以后,其他部位傷害一般要三個月以后才能進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二、可否自主選擇交通事故鑒定機構自行委托:鑒定機構可以自行尋找一個相對熟悉而又專業點的機構,且出鑒定報告時間上會快點,但鑒定費一般要自行承擔,且對方有要求重新鑒定的可能性;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只能通過搖號確定,沒有選擇權,且一般通過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從嚴鑒定。另,通過法院委托鑒定,從時間上要長很大,一般至少需要3個月或以上。但,鑒定費由責任方承擔。《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 ·檢察院不批捕是釋放還是取保候審? 一、檢察院不批捕是釋放還是取保候審?檢察院不批捕如果必須要采取強制措施的話,那么是取保候審,如果確定無罪的話,可以無罪釋放。取保候審到結案的時間是無法確定的,取保候審并不代表著結案,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是一年,在取保候審期間如果符合逮捕條件的話,司法部門隨時隨地都可以重新予以逮捕,從逮捕以后到結案的時間也沒有什么準確的答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被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二、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長時間判刑?最短時間為4個月, ·山東省搶奪罪入罪標準是什么 山東省搶奪罪入罪標準是什么一、山東省搶奪罪入罪標準是什么山東省司法機關頒布《關于確定搶奪罪具體數額標準的通知》搶奪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5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3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上述數額適用于2013年11月18日《解釋》施行后尚未審理或者正在審理的案件。二、山東省搶奪罪量刑標準1.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1)搶奪數額不滿2千元,但兩年內三次搶奪的,在六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搶奪次數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個月刑期,累計增加刑期不超過三個月。(2)搶奪數額達到1千元不滿2千元,且具有兩高《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搶奪解釋》)第二條規定的“曾因搶劫、搶奪或者聚眾哄搶受過刑事處罰的;一年內曾因搶奪或者哄搶受過行政處罰的;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搶奪的;搶奪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攜帶嬰幼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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