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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政府征收土地賠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農村政府征收土地賠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農村政府征收土地賠償標準具體的規定為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現規定如下:一、調整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全省統一按照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確定土地補償費標準。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每畝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征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
·女員工入職懷孕可以辭退嗎? 女員工入職懷孕可以辭退嗎?《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里強調勞動者需要如實說明的是“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果勞動者隱瞞的情況正是用人單位招聘員工必須排除的條件,如員工謊報學歷或工作經歷等與崗位密切相關的信息內容,則該勞動合同可視為員工以欺詐手段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始無效,入職手續中有約定相關免責條款,單位就可以無償辭退該員工。而員工懷孕是其個人隱私,此不
·土地使用證什么時候辦理,土地使用證辦理流 土地使用證什么時候辦理,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么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我們還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能夠直接證明土地使用權的擁有,否則后續出現什么情況需要證明土地使用權擁有的話,是非常麻煩的,但是對于土地使用證的辦理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應該在合適去辦理土地使用證。那土地使用證什么時候辦理呢?土地使用證什么時候辦理土地使用證在土地登記申請書批準下來之后我們就應該盡快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辦理,以免后續使用土地的時間收到影響。材
·工傷認定后理賠是如何進行的 工傷認定后理賠是如何進行的1、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領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余工傷賠償。2、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待遇。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其應當支付的工傷賠償待遇,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
·欠錢被告到法院怎么辦? 一、欠錢被告到法院怎么辦?欠債被起訴,債務人應當依照判決履行還款義務。債務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可執行財產,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征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
·法院是否支持起訴撤銷監護人資格? 法院是否支持起訴撤銷監護人資格?一、法院是否支持起訴撤銷監護人資格?法院是支持起訴撤銷監護人資格,下列單位和人員(以下簡稱有關單位和人員)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2)未成年人的其他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3)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4)民政部門及其設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5)共青團、婦聯、關工委、學校等團體和單位。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一般由上述中負責臨時
·到勞動局舉報多久能處理 去勞動局舉報多久能處理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二、發生勞動爭議怎么解決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雙方通過協商方式自行和解,是當事人應首先爭取解決糾紛的途徑。協商解決的雙方以自愿為基礎,不愿協商或者經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調解、仲裁程序。2、調解。當事人可以向本
·怎樣處理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情況 有的人在實際離婚之前就開始有預謀的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想要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替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那此時對于另一方而言,應該怎樣處理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情況呢?相信很多人在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讓我們為你詳細解答一下這個問題吧。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
·行政訴訟需多長時間才能結案 行政訴訟需多長時間才能結案一、行政訴訟需多長時間才能結案?行政訴訟起訴后,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第八十三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并應當在立案之
·員工被行政拘留公司能否辭退 員工被行政拘留公司能否辭退被行政拘留并非過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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