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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工傷傷殘鑒定費用承擔主體 臨時工工傷傷殘鑒定費用承擔主體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鑒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鑒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鑒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鑒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鑒定費則由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提起申請時預先墊付,日后在收取工傷待遇費用時一并向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索取。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
·經濟補償金計算包括哪些收入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并且是按照員工應得工資計算。但是,有些員工應得工資并不固定,比如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并且工資還由獎金、津貼等組成,所以,計算經濟補償金必須先確定包括哪些收入。實際中,經濟補償金計算根據以下處理:首先,按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其次,員工應得工資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等貨幣性收入。最后,以下收入不納入經濟補償金范圍:1、勞動保護費用,比如工服、解暑飲料費用等
·立案與受理的區別? 立案與受理的區別?立案與受理雖然都有審理的意思,但實質上,他們還是有所區分的,受理并不代表立案,立案還是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的。為了幫助您理解,我們整理了立案與受理的區別相關資料,希望能為您解惑,詳細請閱讀下文。一、立案與受理的區別“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予以接受并決定立案審理,從而引起訴訟程序開始的一種訴訟活動;“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
·公司可以辭退工傷員工? 公司可以辭退工傷員工?一、公司可以辭退工傷員工?公司不可以辭退工傷員工,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關系。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明確規定了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
·留置權特征有那些,實現方式是怎樣的 留置權特征有那些,實現方式是怎樣的一留置權特征有哪些1、留置權具有物權性留置權發生兩次效力,即留置標的物和變價并優先受償。在中國,盡管民法通則將留置權規定在“債權”一節中,但通說認為留置權具有物權性,是一種擔保物權。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按照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根據這一規定,首先,留置權
·一、買賣不破租賃未入住有效嗎? 一、買賣不破租賃未入住有效嗎?這樣也是有效的,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要適用該制度,在所有權讓與時,租賃合同應該已經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賃關系須有效的存在,換言之,租賃關系的有效存在的準據時點應確定在所有權讓與時。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僅有租賃物讓與契約尚不能實現物權變動,對動產來說需
·行政強制執行的概念及特點是什么? 行政強制執行的概念及特點是什么?行政強制執行是指特定行政機關采取強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規和行政決定得到貫徹落實的一種執法行為。1、行政強制執行以行政主體和法院為執行主體。2、行政強制執行以已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所確定的義務為執行內容。3、強制執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對人履行義務或用代執行等方式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之狀態,最終確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實現。4、行政強制執行不允許進行執行和解。行政強制執行是法律賦予行政機關的職權與職責,行政機關如放棄強制執行而與 ·起訴離婚要準備什么材料 起訴離婚其實也就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除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相信您都清楚此時也是有手續要辦理的,而這個過程中自然就離不開材料的提供。不過對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起訴離婚要準備什么材料,對此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一、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備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
·疫情期間工資待遇怎么算 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法律法規等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第三條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
·關于工程違約金的法律規定具體是什么 關于工程違約金的法律規定具體是什么合同違約金沒有法律規定上限,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如:雙方約定違約金為2萬元,但因違約實際給對方造成損失1萬元,則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在1.3萬元和2萬元之間適當調整違約金金額。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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