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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可以會見律師嗎 監視居住可以會見律師嗎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這里的"他人"是指與被監視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和聘請的律師以外的人。被監視居住人如果要會見他人,必須經過執行機關批準方能會見。二、被監視居住人有什么義務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7條的規定,被監視居住的人在監視居住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指定的居所。所謂“住處”,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辦案機關所在的市、縣內的合法住所。所謂“居所”是指辦案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在辦案機關所在的市、縣內給被監視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監視居住人有正當理由要求離開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須經過公安機關批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的,公安機關在作出批準決定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所謂正當理由,是指被監視居住人有治病、奔喪等正當事由。公安司法機關不得建立專門的監視居住場所,對犯罪嫌疑人變相羈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場所執行監視居 ·遺囑和法定繼承人有區別的如何 遺囑和法定繼承人有區別的如何1、概念不同法定繼承是指按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進行的繼承。遺囑繼承是指按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繼承其遺產所進行的繼承。法定繼承是按法律規定的范圍、順序來進行的;而遺囑繼承則是按財產所有人生前的意思來繼承的。2、繼承份額不同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是根據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情況和贍養扶養情況來確定的;遺囑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是財產所有人在遺囑中確定的;3、繼承范圍不同遺囑繼承人必須是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內的人,而法定繼承人不一定都是遺囑繼承人。因為在遺囑繼承中,根據財產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遺囑繼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繼承人能夠繼承遺產,這要取決于遺囑的內容。4、繼承順序不同我國實行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的原則;也就是說,對公民個人遺產的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按法定繼承。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是什么1、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注冊商標續展期滿怎么辦? 注冊商標續展期滿怎么辦?新《商標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新《商標法》第五十條第規定:“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二、注冊商標續展的程序(一)準備申請書件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4)注冊證復印件(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產權的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產權的房產,離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產權的房產,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產都歸產權方所有。婚后共同財產支付部分購房款的,在離婚分割房產時,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離婚后房產歸誰?一般情況下,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房所有。三、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房子如何分割?這種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有明確規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與首付房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 ·離婚時財產如何分 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如果財產一旦約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更改。二、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方法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 ·撫養費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撫養費起訴需要哪些材料第一,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復印件;第二,離婚協議書以及復印件;第三,離婚證及其復印件;第四,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第五,預交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二、子女撫養費能移送執行嗎《執行規定》第19條規定撫養費的案件屬于移送范疇。移送執行可以稱為是法院職權主義,審判庭移送執行的,是否應當設定一個期限,如果確因審判庭未在申請執行期限內移送,執行機構就拒絕執行,也不合理。《民訴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 ·交通事故二級傷殘賠付標準是多少? 交通事故二級傷殘賠付標準是多少?首先重傷二級,這是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對傷者進行身體傷害程度鑒定后得出的結果。對于造成傷者重傷殘疾的,還要額外賠付殘疾賠償金,而具體的傷殘等級的劃分從輕度到重度,一共分為十個等級,從十級到一級。其中最嚴重是的一級傷殘,最輕的是十級傷殘。而其中二級傷殘的定義標準為:頭部和臉部收到傷害,造成單側眼球缺失或者雙側眼球缺失,致使傷者失去視力的。我們稱之為二級傷殘。關于二級傷殘的賠償順序,我們來看《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應按照如下規則來確定賠償責任:(一)首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二)當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賠償額度不足時,由保險公司根據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以上兩條相加仍有不足的情況下,則根據道路交通法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由肇事者繼續給予補足賠償。下面我們來看具體的賠償細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員工試用期領證有婚假嗎 員工試用期領證有婚假嗎試用期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在試用期限內享有的權利及義務等均與正式員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勞動權利。而休婚假是屬于勞動者的權利之一,故試用期員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員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嗎再婚也可以請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要給予再婚者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不能以再婚者休過一次婚假為由剝奪再婚者的婚假待遇。三、婚假期間工資怎么發放在婚假的問題上,雖然國家對職工的休息、休假有規定,《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確定了: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但并未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標準。因此在婚假的工資發放標準上,目前還沒有適用于全國的統一規定。但一般規定如下:(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 ·詐騙同時招搖撞騙的怎么處理? 詐騙同時招搖撞騙的怎么處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詐騙,同時構成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的,數罪并罰。因為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構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慮,兩者之間此罪與彼罪間界限清晰,兩者條款之間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關系,僅因行為人的行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使得原本無交叉或重合的條款間出現的個案的關聯性,也就是說,在行為人以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方式招搖撞騙數額沒有達到詐騙罪起點數額時,其行為僅成立招搖撞騙。而當招搖撞騙數額達到或超過詐騙罪起點數額時,那么該行為同時成立詐騙罪。二、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區別是什么?兩者都表現為欺騙行為,而且招搖撞騙罪也可以如詐騙罪那樣騙取財物,因而容易混淆。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1、侵害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僅限于公私財產權利。2、行為手段不同。招搖撞騙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詐騙罪的手段并無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和方式進 ·一、遺贈和遺囑的區別具體有哪些? 一、遺贈和遺囑的區別具體有哪些1、接受權利的主體范圍不同在遺贈中,接受遺贈權的主體只能是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遺囑繼承中,接受遺囑繼承權的主體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內的人。2、表示接受、放棄權利的法律規定不同繼承法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在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3、是否承擔清償死者債務的義務不同受遺贈人只享受接受遺贈財產的權利,不承擔清償死者債務的義務。如遺贈人生前負有債務的,應先用遺產清償債務,剩余的遺產再執行遺贈,但受遺贈人本身不負有清償的義務;遺囑繼承人既有依遺囑繼承遺產的權利,又承擔在遺產繼承的實際價值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4、取得遺產的方式不同受遺贈人無權直接參與遺產分配,而只能從遺囑執行人或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處取得遺產;遺囑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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