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沛縣律師黃頁: |
沛縣法律咨詢 |
沛縣法律常識 |
·到底什么是叛逃罪,而此罪的構成特征又是怎樣的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國家安全的,涉嫌犯叛逃罪。當然,如果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則不構成本罪,刑法對于本罪的主體進行了嚴格限制,這樣做的目的在于尋求保衛國家安全和懲罰不法人員之間的平衡。那到底什么是叛逃罪,而此罪的構成特征又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什么叫叛逃罪叛逃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二、叛逃罪的構成特征1、犯罪客體本罪的客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各類出國人員日益增多,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越來越廣泛,這對增進我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友誼,提高我國的國際地位,促進國內各項事業的發展,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對外交往活動中也確實存在著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其中最嚴重的就是我國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給 ·按揭購房時的流程是怎樣的 我們都知道現在房價很高,很多年輕人不得不選擇按揭貸款買房,但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按揭貸款買房,更不知道按揭購房時的流程是怎樣的。按揭是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后銀行歸還抵押物。一、按揭購房時的流程是怎樣的第一步: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后,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付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第二步:發展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第三步:貸款銀行:信貸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第四步: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并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第五步: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第六步:通知發展商領回借款合同并由發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行。第七步:通 ·什么是食品監管瀆職罪? 隨著近年來國內國外爆發的食品安全問題,食品安全逐漸成為了一個全民關注、全民討論的話題。食品安全問題對《刑法》的影響便是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食品監管瀆職罪,那么什么是食品監管瀆職罪?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什么是食品監管瀆職罪簡單的說,食品監管瀆職罪,就是指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從具體犯罪構成要件上來看,食品監管瀆職罪主要由以下幾點構成。(一)行為人是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只有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構成本罪。(二)行為人在主觀上至少存在過失。行為人在主觀上表現為過失既可構成本罪,即在主觀上應該預見自己的玩忽職守行為或濫用職權行為可能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重大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極其不負責任的心理態度。行 ·什么是房屋拆遷,房屋拆遷的程序是怎樣的 什么是房屋拆遷,房屋拆遷的程序是怎樣的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城鄉統籌發展的進一步推進,新建筑的建起,需要拆遷的房屋越來越多,涉及到各個方面的利益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那么究竟什么是房屋拆遷呢,房屋拆遷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呢?下文將給您做一些介紹。一、什么是房屋拆遷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房屋拆遷的形式主要有三種:一種是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托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采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一種是自行拆遷。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第三種是委托拆遷。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 ·城市房屋拆遷發生糾紛該怎么辦 城市房屋拆遷發生糾紛該怎么辦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那么,現實中要是因為城市房屋拆遷而發生糾紛的話此時該怎么辦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什么是房屋拆遷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二、城市房屋拆遷發生糾紛該怎么辦(一)拆遷當事人訂立補償安置協議后一方反悔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但在實踐中,拆遷當事人訂立補償安置協議后,反悔的情況經常出現 ·房屋抵押人的權利和義務分別是什么 要是將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出去的話,此時最好是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抵押權人的利益可能就會受到損害。而此時作為房屋抵押人,也是實際可以享有一些權利,同時需要履行相應義務的。那究竟房屋抵押人的權利和義務分別是什么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房屋抵押人的權利包括哪些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權利:(1)房屋抵押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并有權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種收益;(2)房屋抵押人對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但若想轉讓抵押房屋,須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權人同意;(3)可以對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須保證數個房屋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總額不大于抵押房屋的價值;(4)可以將抵押房屋出租。二、房屋抵押人的義務是什么房屋抵押人承擔的主要義務是保管義務,即妥善保養,維護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對抵押房屋的侵害行為,致使抵押房屋的價值減少時,房屋抵押人應恢復抵押房屋的原狀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毀損滅失,抵押人應以其他財產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歸責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毀損 ·起訴離婚怎樣拿證據比較好 在離婚訴訟中,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不可避免地都需要對自己的主張或反駁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提供證據來論證。這些證據并不算是憑空出現的,需要當事人提前準備好。那么,一般來說夫妻一方起訴離婚怎樣拿證據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起訴離婚怎樣拿證據1、身份證據關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這類證據主要是指身份證,另外還有戶口薄、出生證明、駕駛證、軍人證、僑胞證、護照、公安機關的戶籍證明、居民(村民)委員會的證明等。2、婚姻關系證據關于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夫妻關系的證據。主要是結婚證,如果結婚證遺失,可去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檔案館開具證明。另外需要特別指出的一點是,如果原被告屬于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原被告同居的時間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雙方已經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是沒有登記結婚的),需要提供相應的事實證明材料。一般這類證據有原被告雙方單位出具的證明、村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或其他能證明案件情況的 ·怎么對輕微交通事故處理? 如今社會,如果沒有交通事故反而會讓人覺得不正常。交通事故也分輕重,那哪些交通事故是輕微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處理也要看輕重,輕的有輕的處理辦法,重的有重的處理辦法,那一般是怎么對輕微交通事故處理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哪些屬于輕微交通事故輕微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的,不涉及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如僅車身前后保險杠,車燈,引擎蓋,門窗,后視鏡等外部部件損壞,車輛可以繼續駕駛的。按照新的《辦法》規定,交通事故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為輕微交通事故:(一)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二)各方事故車輛沒有嚴重損毀,各方損失價值均沒有超過2000元;(三)各方事故車輛可以繼續正常行駛。二、怎么對輕微交通事故處理車主應當按以下基本程序處理:(一)立即停車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機等設備對事故車輛位置拍照或者標劃車輛現場位置;(三)不需辦理保險理賠的,馬上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賠償數額及方式;(四)需保險理賠 ·民間借貸的借款條要寫哪些內容 民間借貸的借款條要寫哪些內容借款條也就是借條,在民間借貸中很多當事人會選擇簽訂相對比較簡單的借款條。但在實際書寫借款條的時候,也要先搞清楚這個借款條的內容都有哪些,而在實際書寫的時候又該注意什么事項。針對這兩個問題,我們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民間借貸的借款條要寫哪些內容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規范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借條今A借給B人民幣壹萬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個月,利率為每月0.8%,利息共計人民幣肆百捌十元整,即¥480.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全文是怎樣的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到目前為止已經制定了三部了,而不同司法解釋中作出的規定是不一樣的,當然作出司法解釋規定肯定都是為了更好的對案件作出審理、判決。今天,我們帶來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全文的內容,幫助您了解相關知識。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全文為了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第一條 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第二條 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條 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第四條 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