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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使用權入股是否可以 劃撥土地使用權入股是否可以我國的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些是以劃撥地方式取得的。經過我國政府批準,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以后,劃撥地土地并沒有使用權限的限制,這對于很多人來說,是很重要的。有時,會把劃撥來的土地作為一種資源來進行使用。在下文中,我們就詳細為您介紹劃撥土地使用權入股是否可以?一、劃撥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所取得的或者無償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二、劃撥土地使用權入股是否可以?1、股東使用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資視為不合格出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八條規定,出資人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資,或者以設定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出資,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主張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土地變更手續或者解除權利負擔;逾期未辦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公司法人發生債務糾紛會有什么后果其實在社會生活當中,每一 公司法人發生債務糾紛會有什么后果其實在社會生活當中,每一個人都會承擔著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尤其對于公司的法人來說,公司法人不像您表面看上去的那么輕松,當公司發生一系列的法律問題以后,公司法人是需要首當其沖來承擔責任的。并且公司在經營的時候免不了要發生債務糾紛,下面我們就詳細為您介紹公司法人發生債務糾紛會有什么后果?一、公司法人發生債務糾紛會有什么后果?公司獨立承擔民事義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債務沒有責任,但如果是因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過失導致的,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第四十九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 ·公司法企業章程的規定是什么? 公司法企業章程的規定是什么企業在經營的時候,總體上需要遵循我國的公司法,但是對于公司來說,為了更好的經營,肯定自家公司制定的也有公司的規章制度來對員工進行約束。盡管公司的規章制度各位勞動者應該遵守,但是,您也一定要知道,公司的規章也不是隨便制定就可以了,也是需要遵循我國的公司法的。以下就是公司法企業章程的規定是什么的詳細介紹。公司法企業章程的規定是什么?一、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質、功能1、公司章程的基本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或是指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的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是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的股東在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2、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最主要條件和最重要的文件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要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給予批準或者給予登記。公司沒有公司章程, ·公司法注冊資本規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注冊資本規定主要是什么現如今,有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想要進行自主創業。但是,創業其實不想您想的那么容易,尤其在創業之初,對于我國的基本法規還是要有所了解才可以避免自己走彎路的。在我國的公司法中,對于企業的注冊資金也是有著嚴格的規定的。下面,我們就詳細給您介紹公司法注冊資本規定主要是什么?一、公司注冊資金能改嗎?公司的注冊資金當然可以變更!但是必須經過一定的手續,到工商部門辦理審批通過之后才行。二、公司法注冊資本規定主要是什么?(1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后,取消設立新公司注冊資金的諸多限制。1、自主約定注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一元錢辦公司”。2、自主約定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零首付”。3、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對于高科技、文化創意、現代服務業等創新型企業可以靈活出資,提 ·公司法人變更后其先前債務誰承擔 公司法人變更后其先前債務誰承擔生活中,企業要想生存下去,必須要適應大時代的需求,在經營的時候,肯定也少不了要和其他的企業進行合作。在這一過程中,可能就會產生債務債權的關系,一般情況下,這種債務債權問題需要有公司的法人來進行承擔。但是,有些情況下,公司的法人可能會發生變更。那么,公司法人變更后其先前債務誰承擔呢?一、公司法人代表變更了還能追究責任嗎?法人代表簡單來說就是,其在職權范圍內代表公司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因此產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于公司。也就是說,法人代表在職權范圍內,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的行為就是公司的行為。一般情況下是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為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觸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處罰。所以,要分而論之。公司法人變更了,其之前從事的公司職權范圍內的行為直接由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就不能再追究該“前”法人代表的責任。若是嚴重危害公司利益觸犯了刑法的行為,則由其自身承擔相應責任。二、公司法人變更后其先前債務誰承擔?1、根據法律規定, ·公司法出資要求規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出資要求規定主要是什么其實,現如今公司在經營的時候,有些時候會不斷調整自己的經營模式,來適應時代的需求。在有些情況下或者剛開始創立公司的時候,都需要有一些出資人來對公司進行投資。為了確保各方的利益都能夠得到法律的維護,在我國公司法當中,對于出資也有著明確的規定,下面我們就詳細的為您介紹公司法出資要求規定主要是什么?一、出資方式出資方式也稱出資財產種類,是《公司法》上一個較為復雜的問題。在對公司股東出資方式的規定上,各國公司法基本趨于一致,即法定出資財產的種類,既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實物或者財產權利。我國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新《公司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發起人的出資方式,適用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見,我國新《公司法》關于出資方式的規定有兩個特點:第一,出資方式采用了立法列舉式和概括式相結合的 ·保險公司法人承擔責任主要有哪些 保險公司法人承擔責任主要有哪些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時代的不斷進步,我國公民在日常生活當中所需要的東西也越來越不一樣,因此為了滿足大眾的需求,各家公司經營的內容和經營規模也是不一樣的。現如今保險行業大受您的追捧,所以說保險公司在經營的時候,也是需要有合理的公司法人的。下面我們就詳細為您介紹,保險公司法人承擔責任主要有哪些?一、保險公司法人承擔責任主要有哪些?1、常見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則是違反民法法律規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原則上代表著公司行為,具有整體意志的屬性。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著整個公司與外界發生法律關系的時候,法律上認為具有整體意志屬性,因此原則上視為公司行為,該民事責任一般由企業來承擔的。但也有情形例外,比如在法人人格否認的情況下,公司法定代表人與企業將對外承擔連帶民事責任。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公司法定代表人常見的民事責任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過錯,造成公司利益 ·有限責任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職責是什么? 有限責任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職責是什么我國在改革開放以后,之所以能夠發展的越來越快,離不開我國的各項規章制度。不管對于普通公民,還是各位企業家來說,在日常的生活和生產過程當中,都需要嚴格遵守我國的規章制度。其中,公司法主要是我國的一種商法,各位企業家在經營的時候都需要遵守。下面我們要為您介紹的是,有限責任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職責是什么的問題?一、有限責任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職責是什么?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我國工傷認定原則有哪些? 在人們日常工作的時間和過程中,因為發生意外或職業病導致人身受到損害,需要工傷保險獲得幫助補償,就要用人單位和受傷員工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進行工傷認定申請,對此我們首先要了解我國法律中工傷認定原則有哪些?一、工傷認定原則工傷認定原則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的法律準則。在認定工傷時應遵循以下十個原則:1、無責任補償(無過失補償)原則2、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原則3、風險分擔、互助互濟原則4、個人不繳費原則5、區別因工與非因工原則6、經濟賠償與事故預防、防治相結合原則7、一次性補償與長期補償相結合原則8、確定傷殘和職業病等級原則9、區別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原則10、集中管理原則。二、工傷認定依據根據我國2011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我國公司法人如何轉換對于各位企業家來說,到公司法人,大 在我國公司法人如何轉換對于各位企業家來說,到公司法人,您一定不陌生。我國的所有企業都是具有公司法人的。但是公司法人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進行轉換的,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公司法人變更。但是公司法人變更需要嚴格遵循我國公司法當中的制度,接下來我們就詳細為您介紹一下,在我國公司法人如何轉換的問題。在我國公司法人如何轉換?一、變更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準備材料1、營業執照原件;2、新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3、全體股東親筆簽署的相關法定文件。過去工商局要求變更法人代表必須法人代表親自到場,從今年6月開始,法人不必親自到場,但是要提供身份證原件,如果身份證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詢相關專業人士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想辦法解決。在變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開股東大會,并取得所有股東的同意。全體股東在相關法定文件上簽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體股東簽字的材料才能受理變更事宜。二、變更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準備材料1、新的營業執照原件;2、新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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