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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項 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對于當事人來講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項,不然的話日后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至于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項,就請各位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一、確認房主身份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要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對于買家而言,最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以防止有些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進行欺詐,一旦簽了合同,很容易落得“財房兩空”。因此鑒定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業主身份的真實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首條戒律,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中間擔保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更需引起注意。鑒于目前有些房屋中介公司出現過很嚴重的欺騙問題,買賣雙方一定要找到資信好、品牌響、專業強的大型經紀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由其在中間驗證雙方的真實身份、確認房屋產權無糾紛,對雙方行為進行制約。二、明確買賣雙方違約責任多數消費者對于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能夠重視,但是并不能保證將之一一落實到字面合同上。雖然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主觀上都 ·辱罵情敵是侵犯了名譽權嗎 辱罵情敵是侵犯了名譽權嗎?不管是在現實中辱罵情敵,還是通過虛擬的網絡進行辱罵行為,這都是屬于違法行為。但此時,要是說辱罵情敵是否侵犯了名譽權,則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接下來,我們就來為您做詳細解答。一、辱罵情敵是侵犯了名譽權嗎?我國《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所謂名譽權,是指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規定,判斷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可從4個要素來認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的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如果對方的名譽受損是客觀事實;而您懷疑自己的配偶與對方有不正當關系并沒有事實依據,因此其行為是違法的;如果多次當眾辱罵張某,導致對方的 ·債權債務清理情況說明書是怎樣的? 債權債務清理情況說明書是怎樣的?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問題也不斷出現。在企業和其他供應商之間存在著大量債權無法盡快回收的情況。但是最終發現的是,債權總是很難收回,而債務卻擺脫不掉。所以債權債務情況就成了兩方都關注的問題點。一、債權債務清理需要注意的問題(1)債權債務問題,不是單純的對方拖欠和資金流緊張的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問題。存在債權難以回收現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幾個方面:一、經營環節選擇客戶存在失誤,對于客戶還款能力的估計存在失誤;二、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關鍵問題,造成事實上的被動;三、債權疏于管理,長期沒有專人負責,催討不力,讓欠債者感覺不到還款的壓力和必要;四、采用的清收債權的方式不科學,沒有以最經濟的手段獲得最大的效果;五、認為繼續合作為重,暫時擱置債權,造成越來越多的債權存在;六、對于債權存在的風險問題防范不夠,多次亡羊補牢。(2)各種拖欠的模式分析關于債權債務清理各個企業都曾經做過很多方面的探索,通過分析不良債權的現象,也就了 ·強迫交易罪立案標準 強迫交易罪是通過非法手段來強迫他人進行交易的一種罪行。強迫交易罪違反了我國的法律,并且也侵犯了商品的交易市場的秩序。關于強迫交易罪立案標準。的我們在下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相關介紹,請您往下閱讀。一、強迫交易罪立案標準1、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2、強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行為:強買強賣商品的;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3、《刑法》第226條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強迫交的,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二、強迫交易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1、與一般違法的認定:強迫交易行為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并不鮮見,因此,本 ·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是什么? 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是什么?面對倉儲保管合同糾紛頻發的現象,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所以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自己權利義務的內容、起始時間。這決定著承擔責任的內容和開始時間。那么該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出現違約現象,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又是什么?下文我們為您整理了一些資料。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1、倉儲合同對保管人的資格嚴格限制,存貨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對倉儲營業人的資格和保管能力有所了解,防止無資力的營業人簽訂合同以騙取保管費。2、不同的貨物有著不同的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針對不同的保管難度,倉儲營業人有著不同的收費標準,存貨人往往因想少交保管費而在品名、數量、質量等項目中填寫模糊或與實際情況不符,這就為日后發生糾紛埋下禍端,因此存貨人在填寫時一定要注意準確清楚,不要產生歧義。3、合同法賦予了貨物所有人隨時檢查或提取樣品的權利,有的倉儲合同期限較長,倉儲物在倉儲過程中可能發生某些變化,若等到提取時才發現問題不僅不能避免損失還會發生損失承 ·法定證據的種類有哪些? 法定證據的種類有哪些??任何案件的審判都是要將就證據的,不能隨意審判,但是也只有法定證據才是有效的,是受到法律認可的。那么,法定證據的種類有哪些呢?法定證據是怎么進行分類的呢?下面,我們會為您進行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一、證據的法定種類—行政訴訟證據種類1、書證書證即以文字、符號、圖案等所記載的內容表達的與案件事實有關的人的思維或者行為的書面材料。如行政機關的文件、文書、函件、處理決定等。作為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在訴訟中必須提交的書證。2、物證物證即以物品、痕跡等客觀物質實體的外形、性狀、質地、規格等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肇事交通工具、現場留下的物品和痕跡等。3、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即以錄音、錄像、掃描等技術手段,將聲音、圖像及數據等轉化為各種記錄載體上的物理信號,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音像磁帶、計算機數據信息等。4、證人證言證人證言即直接或者間接了解案件情況的證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證明 ·法定的證據種類有哪些?各有什么特點? 法定的證據種類有哪些?各有什么特點?證據在一場官司的作用是非常明顯的,不僅可以證明有罪或者是無罪、罪輕等,同時也是對于法官在作出判決時的重要依據。那么你知道法定的證據種類有哪些?各有什么特點?不要著急,的我們將就上述問題作出分析,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一、什么是證據?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全部訴訟活動實際上都是圍繞證據的搜集和運用進行。同時證據也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認定過去發生事實存在的重要依據,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都需要通過證據和證據形成的證據鏈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二、法定的證據種類有哪些?1、書證、物證是以物品或者文字為表現形式的實物證據。物證是用于犯罪或與犯罪相關聯的,能夠證明犯罪行為和有關犯罪情節的物品或痕跡,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血跡、指紋、腳印等。書證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進行聯絡的往來書信;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單據、賬本等。物證的特點是,不具有任何主觀的東西,而只以其客 ·治安案件調查證據的基本原則? 治安案件調查證據的基本原則?近年來隨著治安案件的逐漸增多,公安機關在調查治安案件時,在調查相關證據過程中應當依法進行,如此才能切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才能為案件事實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據。關于治安案件調查證據,接下來,我們為您整理了相關資料,供您了解。一、治安案件調查證據基本原則:(1)公安機關調查治安案件,應當依法進行。根據本法規定,調查治安案件的方式主要有:詢問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詢問被侵害人及證人,扣押、登記,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進行檢查,鑒定等。不同的調查方式,有不同的法定程序。只有嚴格依照法定方法和法定程序調查治安案件、收集相關證據,才能保證“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才能切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才能為認定案件事實提供可靠的依據,防止誣告、陷害和冤假錯案的發生。本條確立的依法原則,一方面,要求公安機關在調查治安案件時,要嚴格執行本法的各項規定。另一方面,還必須嚴格按照與本法沒有沖突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調查治安案件、收集證據的要求去做。例 ·證據調查的原則有哪些 證據調查的原則有哪些證據調查是指為了查明訴訟過程中的相關事實或證據,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相關活動。證據調查為了有效地規范執法過程,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證據調查過程中應遵循相關的原則。關于證據調查的原則有哪些,我們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一、證據調查的概念證據調查,是指與證據的收集、審查和運用有關的各種調查活動的總稱,即司法人員、執法人員及其有關人員,為查明和證明案件事實而進行的調查活動。證據調查主體: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律師、仲裁人員、紀律檢察人員,私人偵探。二、證據調查的原則1、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主觀主義、反對表面主義、反對片面主義2、遵守法制的原則3、節約成本的原則三、證據的分類;《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證據可分為七類,即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延伸到涉稅工作中,稅案證據按種類可分為:稅務稽查底稿、詢問筆錄,以及調查過程中取得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 ·公章司法鑒定需要多少天?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個公司也會有公章,而且還存在一個公司不同部門都存在多個公章,如學校等事業單位以及國家行政機關等。這個時候就容易出現公章的管理混亂,從而出現私章的情況或者是冒充的公章。此時就會產生極其不利的影響,甚至會產生糾紛。那么在訴訟中,公章司法鑒定需要多少天,下面我們將就上述問題作出分析。一、公章司法鑒定應注意哪些問題?1、應向公安、工商部門調查對方印章材料。有些企業在平時使用合法有效的印章,但在被提起訴訟時,為逃避責任,另刻了一枚印章,稱是其合法有效的印章,并申請法院對兩枚印章進行同一性鑒定,顯然司法鑒定結論是有利被告的。這時,原告應對被告提交的比對印章提出質疑,因為被告訴訟中提交的印章不是其之前真實使用的印章。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可向公安部門、工商部門調取被告的印章材料。經比對,若發現公安部門備案的印章或工商檔案中的印章與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中的印章一致,可證明該印章系被告真實印章。公安部門備案的印章或工商檔案材料中的印章是被告使用的印章,以該印章作為比對樣本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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