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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定性販毒還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怎么定性販毒還是非法持有毒品罪?1、刑事責任年齡不同販賣毒品: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年齡必須年滿16周歲。非法持有毒品:販賣毒品罪為14周歲。2、客觀要件不同販賣毒品:有償出售毒品或者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法收購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數量較大的毒品,沒有基于法律、法令、法規的允許,不以營利性為目的。3、處罰量刑不同販賣毒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非法持有毒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二、涉嫌販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中華人 ·合同生效條件和履行條件都有哪些? 合同生效條件和履行條件都有哪些?一、合同生效條件和履行條件都有哪些?(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 ·工程建設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工程建設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一、工程建設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1、主體合格,作為公民個人,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且智力發育健全;作為法人,必須經過合法的登記注冊,并且在自己的經營活動范圍內,才能作為合格的當事人訂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組織、團體在一定范圍內也可以成為合同當事人。2、意思表示真實,在正常的情況下,行為人的意志總是與其外在表現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觀上或客觀上的原因,也可能發生兩者不相符的情形。例如,當事人一方故意捏造假情況或隱瞞、掩蓋真相,這就會使另一方當事人形成錯誤認識而訂立合同;又如,一方當事人利用另一方的某種急迫要求而進行要挾或采用其他方法強迫其接受某些極不合理的條件而訂立的合同,等等。上述情況下所訂立的合同,都是意思表示不真實,因而不受法律保護。3、內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二、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1、當事人條款合同應明確發包人與承包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住所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承包人應具備與合 ·員工用公車上下班受傷算工傷嗎? 員工用公車上下班受傷算工傷嗎?一、員工用公車上下班受傷算工傷嗎?算工傷的。(一)、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相關規定:第九條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3、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毀約嗎?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毀約嗎?如無特別約定,一般的書面合同自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時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生效。已經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為解除的對象,因為沒有生效的合同在還不產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會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因此,是可以解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區別有哪些?1、構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標志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為幾類: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即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時也生效。二是除具備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還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續時生效。三是合同雖然成立 ·二十四小時之內簽合同可以毀約嗎? 二十四小時之內簽合同可以毀約嗎?不可以毀約的。合同一旦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如果該合同有與法律相悖的條款,該條款即自始無效。如果要毀約,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繳納定金的,定金不會退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毀約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辦 毀約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辦另一方出示合同即可。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簽訂合同后,如果一方想毀約的,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毀約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二、合同違約的救濟方法是什么1、自救手段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對于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并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于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參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中止 ·個體戶欠債股東都要負責嗎? 個體戶欠債股東都要負責嗎?都要負責,個體戶以其所有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個體工商戶不具備申請破產的主體資格,因此不存在股東償還欠款一說。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此外,以公民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屬個人經營但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享用的,其債務應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二、企業破產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即無力償債,國際上也稱作“非流動性”,又稱“現金流標準”,其含義是“債務人已全面停止償付到期債務,而且沒有充足的現金流量償付正常營業過程中到期的現有債務”。無力償債的認定,不以債權人已經提出清償請求為必要條件。“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又稱“資不抵債”,國際上稱作“資產負債表標 ·倉儲合同的違約過錯歸責原則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倉儲合同的違約過錯歸責原則的適用范圍有哪些?第一,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則表明違約人是沒有過錯的,因而應被免除責任。然而,在不可抗力發生以后,當事人應采取適當措施,努力避免或減少損失;如果沒有盡到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對于擴大的損失部分,仍應承擔損失或承擔責任。還應看到,不可抗力具有相對性。在不同情況下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后果是不同的,因此應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是否應被全部或部分、暫時地免除履行責任。第二,在雙方過錯的情況下,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民事責任。當事人一方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天損失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使損失擴大,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第三,關于意外事故是否可以免責,我國現行法律并沒有作出規定。根據許多學者的看法,“主觀有過錯從錯從而引起違約的,應負違約責任;客觀原因如意外事件引起違約的,因當事人無法預知或防止,則不予追究。”然而,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承認情勢變更可以成 ·城市自建房拆遷土地補償辦法中規定的補償方式有哪些? 一、城市自建房拆遷土地補償辦法中規定的補償方式有哪些?1、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1)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2)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3)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2、產權置換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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