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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身份證多久時間才能拿到 辦身份證正常情況下60天內拿到,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身份證,現在需要采集公民個人指紋信息,必須本人去,慢證大約兩個月能夠回來,收費40元,辦理加急的話需加22元快遞費,大約半個月能夠辦出來,也可以在辦理正式身份證之后辦理一個臨時身份證,費用10元,當天就可以辦出來的。《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一、房屋租賃是否屬侵權糾紛? 一、房屋租賃是否屬侵權糾紛?房屋租賃不屬侵權糾紛,屬于合同糾紛。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其中房屋租賃不在該范圍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一十條【民事主體的人格權】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二、房屋租賃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訴。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身份證過期了,可以在外地補辦嗎 身份證過期了可以在外地補辦。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一、房屋租賃糾紛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一、房屋租賃糾紛訴訟時效多長時間?房屋租賃糾紛訴訟時效是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條【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賃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1、 ·涉及房屋租金的問題怎么解決 涉及房屋租金的問題怎么解決一、涉及房屋租金的問題怎么解決?涉及房屋租金的問題不能協商處理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訴: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二、關于房屋租金的規定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二十一條【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違反支付租金義務的法律后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 ·身份證過期了在外地可以補辦嗎? 身份證過期了可以在外地補辦。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在租賃期間房東可以賣房子嗎 在租賃期間房東可以賣房子嗎?在租賃期間房東可以賣房子,但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二十五條【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條【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第七百二十七條【委托拍賣情況下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第七百二十八條【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 ·孩子戶口在男方可以在女方上學嗎 可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管轄有效力嗎? 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管轄有效力嗎?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管轄具有法律效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房屋租賃產生糾紛時通過仲裁解決糾紛。《仲裁法》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有仲裁協議;(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二、房屋租賃合同怎么寫?出租房屋合同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過友好一致協商,并且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做協議如下: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置位于_________,出租房屋的面積總共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 ·一、原房東去世房屋繼承租賃合同有效力嗎? 一、原房東去世房屋繼承租賃合同有效力嗎?原房東去世后遺產房被繼承的情況下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二十五條【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三十二條【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賃關系的處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二、租賃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三、租賃合同的規定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主要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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