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條件是什么? 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條件是什么《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勞動仲裁爭議申請書 勞動仲裁爭議申請書一、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范本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申請人:_______,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被申請人: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電話:_______;申請事項: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008年1月至今)事實與理由:申請人于2005年3月8日開
·公安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有哪些規定 公安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有哪些規定我國的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一)多次擾亂單位秩序的;(二)擾亂單位秩序過程中故意損毀辦公用具、設施,或者損毀重要文件、檔案等材料,無法彌補的;(三)無理推拉、糾纏、辱罵、圍攻他人,造成一定后果或者惡劣影響,或者有毆打他人行為的;二、行政處罰罪公安行政處罰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公安行政法律法規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的一種行政制裁。行政處罰屬一種行政法律責任
·員工辭職要單位批準嗎? 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了合法的用工關系之后,那么勞動者就是應當隸屬于用人單位的,因此有的人就認為基于這種關系,員工辭職需要用人單位批準。那從法律角度分析,員工辭職要單位批準嗎?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員工辭職要單位批準嗎?或許是由于歷史的原因,目前許多企業和員工仍然認為員工辭職要寫辭職申請,要得到單位批準。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F行法律規定得很明確,員工辭職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業即可,沒有其他條件。許多企業認為,如果員工辭職時不辦
·工傷鑒定十級賠多少錢? 工傷鑒定十級賠多少錢?工傷鑒定十級有必要請律師嗎?一、工傷鑒定十級賠多少錢?工傷鑒定十級賠償參考標準:1、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工資、護理費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的本人工資3、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個月的本人工資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個月的本人工資×4個月另外,單位是否為你購買了社保,如果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以上所有賠償均有單位承擔;且如果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的工資標準低于實際工資,差額部分由單位補齊。 ·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債權嗎? 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債權嗎?債權是遺產的一部分,可以繼承。作為遺產的債權,必須是在繼承開始時已經存在著的債權,如果在繼承開始后才產生的債權則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因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而產生的債權都是可以繼承的。二、子女債務需要父母負責么?《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第一款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
·一般在購買期房的時候,雙方都會就交房的時 一般在購買期房的時候,雙方都會就交房的時間作出一個約定,作為開發商就要嚴格按照約定的時間來交付商品房,否則就會對購房者構成違約,此時自然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那么這樣的情況下開發商晚交房違約金應該怎么算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開發商晚交房違約金怎么算?多位購房者反映,他們購買的商品房到期不能交付,開發商對于延期交房的違約金也一直沒有說法。由于房屋的延期交付,不但推遲了他們的入住計劃,并且購房者的索賠權利也常常得不到保障。對此,他們
·刑事案件第二次退偵通知律師嗎? 刑事案件第二次退偵通知律師嗎?刑事案件第二次退偵不通知律師,檢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進行補充偵查后,公安應當在1個月內偵查完畢,再次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檢察院。(這對于公安是第三次提交了。公安第一次提交,檢察院第一次退;公安第二次提交,檢察院第二次退;公安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提交,檢察院仍認為證據不足的,一般會做出不予起訴決定書。二、《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
·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出讓的區別是哪些? 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出讓的區別是哪些?一、土地使用權1、土地使用權(LandUse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后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
·勞動合同違約金賠償金的區別是什么 勞動合同違約金賠償金的區別是什么1、違約金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己約定,賠償金不需要約定,適用法定條件。違約金是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只要合同中寫進了違約金條款,那么一方當事人違約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該條款的約定給付違約金。而賠償金的給付是按照實際造成的程度來進行的,法官按照雙方舉證證明的具體損失來判定賠償的多少,無論合同中有無相應的條款。2、適用時需要看是否造成實際損失。由于支付違約金的條件是違約方有違約的事實,而不論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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