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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產假期工資標準是怎樣的 一,女職工產假期工資標準是怎樣的1、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2、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生育保險關系到廣大女職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內容:(一)生育津貼: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 ·離婚時我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了妻兒合法嗎? 離婚時我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了妻兒合法嗎?合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對于受賄罪辯護要點有哪些? 一、對于受賄罪辯護要點有哪些?第一,被告人的身份問題。我們知道貪污賄賂犯罪是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有可能涉嫌的犯罪。一般來說貪污罪的主體范圍要遠遠寬于受賄罪,而受賄罪的主體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不包括受委托管理國有財產的人員。但是如果是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受賄行為的以受賄罪論處。這其中既要考慮到被告人的身份,又要考慮到其職務、分管職責等行政性的因素,因此,在為貪污案件做辯護的時候尤其要考慮被告人的身份問題和職責分工問題,因為這涉及到其是否利用職務便利的認定。第二,受賄方式。一般來說,生活中受賄的方式多種多樣,我國刑法規定的受賄方式簡單來說可以大概分為索賄型、事后受賄、斡旋受賄、商業受賄等等。另外司法解釋還規定了一些特殊的受賄方式:比如交易、收受干股、假投資、假手賭博等;以安排工作為名,不實際參加工作而單純領取薪酬。不論是哪一種方式,其目的都是把職務行為進行了交易。比如在索賄型受賄過程中只要行為人提出索賄就已經構成犯罪, ·撤銷仲裁裁決糾紛案后是否可以訴訟? 撤銷仲裁裁決糾紛案后是否可以訴訟?撤銷仲裁裁決糾紛案后是可以訴訟,根據我國仲裁法當中的規定,訴訟和仲裁是兩條線路完全不會互相的影響,仲裁協議是當事人自愿將他們之間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書面文件,是當事人申請仲裁和仲裁機構受理當事人的仲裁申請的前提和基礎。對于沒有仲裁協議而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更不能對案件作出裁決。如果仲裁機構對沒有仲裁協議的糾紛案件予以受理并作出了裁決,則違反了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該仲裁裁決也就是違法裁決,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此裁決。二、仲裁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必須是仲裁協議確定的事項,仲裁機構也只能就仲裁協議范圍內的爭議事項作出裁決。如果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超出仲裁協議約定的范圍,而仲裁機構仍予受理并作出裁決,或者雖然當事人確定了申請仲裁的范圍,但仲裁機構所作出的仲裁裁決超出了當事人的請求范圍,則此仲裁裁決也應予撤銷。我國《仲裁法》規定了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和依法應當由行政 ·上班途中工傷沒有證人應該怎么辦? 上班途中工傷沒有證人應該怎么辦?上班途中工傷沒有證人應該列舉其他的證據,只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當中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就可以了,即使沒有證人證言都是可以認定成功的。我國有明文規定工傷的認證依據。認定依據根據我國2011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后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 ·八級交通傷殘標準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八級交通傷殘標準賠償的項目有哪些?一、八級交通傷殘標準賠償的項目有哪些?1、醫療費: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治療費用,以及必然產生的治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2、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30%×20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3、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確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4、誤工費:本人日工資×誤工天數其中,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 ·區分行賄罪與單位行賄罪的關鍵是什么? 一、區分行賄罪與單位行賄罪的關鍵是什么?區分行賄罪與單位行賄罪的關鍵是以誰的名義進行行賄,以及行賄資金、財物的來源。如果以單位的名義利用單位的資金、財物給予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的,可以認定為單位行賄。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單位行賄罪與行賄罪兩罪極其相似,兩罪在犯罪主觀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且都具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在犯罪客觀方面都表現為,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等。二者所不同的是犯罪主體,單位行賄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行賄罪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司法實踐中,主要是注意把那些名為單位,實為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的個人行賄罪與單位行賄罪區分開來。一般而言,二者的區分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考察:首先,要看是以誰的名義去行賄以及行賄資金、財物的來源。如果以單位的名義利用單位的資金、財物給予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的,可以認定為單位行賄。其次,要 ·當事人扒竊構成盜竊罪嗎 一,當事人扒竊構成盜竊罪嗎若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雄起盜竊、扒竊則不需要滿足數額條件,即可構成盜竊罪。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的新司法解釋出臺,與1998年的盜竊罪司法解釋相比,盜竊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大幅提高,由原來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部分發達地區的標準更高。但是并非一定要達到如此數額才能夠追究其盜竊罪的責任。所謂扒竊行為,一般具備兩個特征:1,是竊取行為發生在公共場所,通常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廣場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場所設施;2,是秘密竊取的對象通常為被害人貼身放置的財物,如餐廳顧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內財物,或是掛在座位椅背上的衣服口袋內的財物。如果行為人趁顧客短暫離開座位時行竊,或是竊取乘客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架上等非貼身位置的財物,一般可認定為普通盜竊行為。二,盜竊罪量刑標準(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二 ·三期女員工在試用期可否辭退? 三期女員工在試用期可否辭退?一、三期女員工在試用期可否辭退?三期女員工在試用期不能予以辭退,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員工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2)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注意這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不能附加條件的,通知期 ·一、交通事故人員傷賠償交強險賠償有限額嗎? 一、交通事故人員傷賠償交強險賠償有限額嗎?交強險都是有限額的;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范圍。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醫療費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購買商業險的話建議購買商業三責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三責險是對交強險的補充,車損險的話保障本車,車上人員險保本車上的人,不及免賠能在你負全部責任時全部賠償。二、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為:1、不構成傷殘級別的賠償項目: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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