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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押貸款利率:目前人行公布貸款基準年 房屋質押貸款利率:目前人行公布貸款基準年利率:0-6個月(含6個月),年利率:4.35%;6個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貸款利率需要結合您申請的業務品種、信用狀況、擔保方式等因素進行綜合的定價,需經辦網點審批后才能確定。二、房產抵押消費貸款的資金用途規定房產抵押貸款資金的用途一般包括購房購車家庭裝修留學醫療旅游購買大型耐用消費品等也可用于經營性用途如企業資金周轉
·駕駛人員肇事逃逸都會拘留嗎? 駕駛人員肇事逃逸都會拘留嗎?對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機關一般都會進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會進行拘留,而且所處的拘留是行政拘留。《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4條,對“交通肇事逃逸”定義為: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肇事逃逸
·未成年辦理監護人手續步驟是什么 現如今,法律也是在不斷的完善,特別是對未成年的權益尤其重視,在法律上,未成年必會有其監護人,會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監護人在法律上嚴格的來說,也是需要出示一定的證件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頂替這個位置的,那么,未成年辦理監護人手續步驟是什么呢,下面,我們就帶你們去了解。未成年辦理監護人手續步驟是什么1.申請入戶人的入戶申請書。2.申請入戶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申請行為應由其監護人辦理,并應出具與監護人關系的憑證(如
·拿到他項權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拿到他項權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拿到他項權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他項權證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幾點: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2、抵押人身份證;3、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或未婚證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7、委托辦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書。二、他項權證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
·b2酒駕扣12分該如何處理 B2以上的駕駛證因為酒駕以后被扣12分的會降級處理。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1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
·土地使用證另行辦理是什么意思,辦理程序又 土地使用證另行辦理是什么意思,辦理程序又是怎樣的?一、土地使用證另行辦理是什么意思?這個要看上下文的含義,如果是土地掛牌出讓文件,一般是代表供地工作已完成,取得批準文件,然后另行申請辦理土地證。二、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受理申請材料、審核材料、校準登記、頒發證書。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一)土地登記申請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復及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許可
·離婚一方不肯怎么辦 離婚一方不肯怎么辦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1、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之法院調解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
·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嗎? 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嗎?一、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嗎一般來說,勞動爭議仲裁是公開進行的,但雙方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可以要求不公開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條: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二、什么是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勞動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一種法
·員工被迫辭職有賠償金嗎? 員工被迫辭職有賠償金嗎雖然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此規定不能一概適用。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并可支付賠償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單位違約在先、
·在我國協商解除勞動需要給代通知金嗎? 在我國協商解除勞動需要給代通知金嗎?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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