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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人傷要備案嗎? 一、交通事故人傷要備案嗎?是需要進行備案的;交通事故傷者拿身份證去交警隊備案,是交警隊核對傷者身份、正常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序需要,可以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錯誤或矛盾。這樣做的法規依據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在“現場處置和現場調查”一節的第二十六條中明確規定:“交通警察應當檢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志等;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傳喚。”對于當事人一方的傷者來說,就是應當檢查身份證件了,在事故現場未攜帶的,應事后及時拿身份證去交警隊核實、備案。二、交通事故人傷要墊付嗎?1.首先不管當時情況如何,迅速報警并尋找目擊證人(或留下目擊證人的聯系方式),然后向交警準確簡潔的描述下事發經過,能很明確指出對方的違章行為就及時指出,不能指出的就讓交警判斷,切勿話多,描述含糊。2、無論對方傷有多重,120沒來前不要動傷者或試圖去攙扶,簡單詢問幾句即可,放松心情對方是死是活120來了自然就明了了,不用親力親為。3、無論對方傷有多重,切忌不要墊付任何費用( ·施工合同蓋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 施工合同蓋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施工合同蓋的分公司章一般也是有效的,企業在對外往來業務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領取營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印章一般認定為合同有效。根據《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企業為了業務發展需要,會在不同的區域設立分公司。雖然分公司辦理營業執照,但卻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分公司加蓋印章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是由設立分公司的總公司負責。為了防范風險,應當加強對分公司印章的管理。1、制定分公司印章管理的規章制度。必要時,可以由分公司的負責人對加蓋分公司印章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擔保責任。2、設立分公司印章使用的分級審批制度。對于日常的文件、合同應當由負責人審批使用,對于涉及重大的合同,應當由分公司報經總公司審批,方可給予使用,總公司應當對報批的重大合同文件 ·超出10年工齡公司辭退會獲得什么樣的賠償 超出10年工齡公司辭退會獲得什么樣的賠償一、超出10年工齡公司辭退會獲得什么樣的賠償?超出10年工齡公司辭退會最多可以獲得12個月的薪資作為賠償,具體的賠償如下:1、因過失或者錯誤被辭退如果員工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因為嚴重損失、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等,用人單位是不需要賠付員工賠償的。當然,這個證據需要單位去提供,只有真實可靠合理,才有可能獲得相關部門的支持,不用支付勞動者賠償的。2、正常辭退,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雙方屬于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進行賠償金的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算;未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支付。最多不超過12個月。支付工資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過去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如果屬于單位單方面解雇員工,那么需要按照勞動者工作的年限,按雙倍賠償。3、失業金,可以通過政府領取對于被開除的員工,還可以憑借著單位開具的相關辭退證明領取失 ·法律規定拘留時間多長時間? 法律規定拘留時間多長時間?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二、哪些情況下公安機關可以拘留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 ·如果批捕后還會放人嗎? 一、如果批捕后還會放人嗎?如果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犯人的行為不夠進行起訴會對其進行釋放。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由立案偵查的單位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署后,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檢察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條件,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卷材料、證據進行審查,檢察機關采取辦案人員閱卷,審查起訴部門的負責人審核,由檢察長決定的方法進行審查。對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的審查批捕,應當交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檢察機關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分別作出以下決定:對于符合逮捕條件的,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制作批準逮捕決定書。對于不符合逮捕條件的,作出不批捕的決定,制作不批準逮捕決定書,說明不批準逮捕的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對于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通知后,對于被拘留的對象,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 ·合同懲罰性賠償約定是怎樣的 合同懲罰性賠償約定是怎樣的一、合同懲罰性賠償約定是怎樣的合同懲罰性賠償約定會按照受害人實際收到損失的三倍進行賠償,計算方式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懲罰性賠償金適用的前提是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欺詐行為。欺詐是指經營者采用捏造虛假情況、歪曲事實,掩蓋真實情況等手段實施欺騙,使消費者產生錯誤認識面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欺詐行為主要是:(一)在商品或服務的廣告中,制作、發布虛假的、引人誤解的廣告;(二)對商品的價格作虛假表示;(三)冒用他人的注冊商標、冒用質量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偽造商品的產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四)商品存在瑕疵面不予告知;(五)采取雇用他人等 ·一、上海市最低撫養費標準是否有明確規定? 一、上海市最低撫養費標準是否有明確規定?1、上海市最低撫養費標準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同時法規還規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 ·一、目前房產遺囑怎樣寫才會有效? 一、目前房產遺囑怎樣寫才會有效?房產遺囑必須是有房產證的民事主體依照自己的意愿書寫才會有效,具體的書寫規則如下:1.首部。(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寫明立遺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2.正文。(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因為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證一下。二、如何認定遺囑的效力(一)見證人不適格的代書、錄音、口頭遺囑無效《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 ·刑拘半個月檢察院下批捕了會馬上起訴嗎 一、刑拘半個月檢察院下批捕了會馬上起訴嗎?檢察院批捕后不會馬上起訴的,公安機關會繼續刑事偵查。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3、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5、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 ·一、產假人員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能否終止勞動合同? 一、產假人員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能否終止勞動合同?產假人員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產假中勞動合同到期的話應該自動延續產假結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因此,當女職工進入孕期后,即使勞動合同期滿也應當續延至哺乳期結束之后才能終止,用人單位必須做的是“續延”而非“續簽”,不得以懷孕為由解雇女職工。還有一些其他的情形,合同到期后也是自動延續的,具體是:(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二、開除孕婦的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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