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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輕微傷怎么處罰? 司法鑒定輕微傷怎么處罰?(一)、治安處罰:1、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2、拘留或罰款:(1)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級公安局決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問題。(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殘疾人或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3)罰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嚴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4)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并罰。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3 ·商標侵權責任可否追溯有時間限制嗎? 商標侵權責任可否追溯有時間限制嗎?商標侵權的責任是可以追溯同時也是有時間限制的;《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商標法》對保護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未做特別規定,因此,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應當適用《民法通則》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在商標等有效期間內,權利人己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侵權行為超過兩年,權利人再提起訴訟的(包括侵權行為直持續進行發和超過兩年中斷后又實施侵權行為的情形),只要權利人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正在進行或者不超過兩年,法律就應當保護。侵權行為正在實施的,應當判令停止侵權,自起訴時起向前推算兩年的權利人損失應當賠償,超過兩年的損失不再受保護。二、商標侵權的行為有哪些?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2、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行為。3、銷售侵犯注冊 ·雇傭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一、雇傭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 雇傭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一、雇傭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雇傭協議書甲方(聘用方):___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第一條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 ·公安訓誡書法律依據是什么一、公安訓誡書法律依據是什么? 公安訓誡書法律依據是什么一、公安訓誡書法律依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規定,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處罰;不滿14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免予處罰,但是可以予以訓誡,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訓誡的措施,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準,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處罰人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訓誡主要存在于種類訴訟過程中,目前在行政活動中,這一行為已經不多。立法明確規定了訴訟中的訓誡屬于強 ·房屋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房屋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房屋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據房屋的產權特點進行分割,以夫妻共有房屋、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家庭成員共有房屋、夫妻共有的“部分產權房”或尚未取得產權房等四種情況來分析共有房屋的分割問題。具體如下:1、夫妻共有房屋。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和共同受贈或繼承的房屋。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9條的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于父母給子女出資買房的情況,《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分為婚前行為和婚后行為區別對待: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關于夫妻共同房屋的分割方法問題,《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 ·合同法中關于合同成立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關于合同成立的規定是什么一、民法典中關于合同成立的規定是什么?第一,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所謂訂約當事人是指實際訂約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這些主體將成為合同的主體。訂約當事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如合伙等)。無論訂約當事人的形態如何,合同必須存在著兩個利益不同的訂約主體。也就是說,合同必須具有雙方當事人,只有一方當事人則根本不能成立合同。第二,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在于,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第三,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二、哪些合同是無效合同?(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 ·生前自書的財產分配遺囑是否有效? ?一、生前自書的財產分配遺囑是否有效?生前自書的財產分配遺囑只要是合法且具備法定的要件就是有效的,而一個遺囑要產生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國民法典而言,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1、遺囑人必須要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年滿18周歲,精神正常的人,為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這樣的人才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2、遺囑的內容必須反映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騙而訂立的違反遺囑人內心真實意思的遺囑,則是無效的。3、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遺囑人在所訂立的遺囑中,不能把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某些不能繼承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共有人應得的財產等不屬于自己所有的財產作為自己的財產指定他人繼承;遺囑應當給胎兒留下必要的繼承份額;不能取消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果遺囑的內容違反了上述規定,則違反的部分無效。4、遺囑必須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的遺囑形式有公證遺囑、口頭遺囑、以錄音方式所作的遺囑和書面遺囑。除 ·女方離婚起訴賠償多少費用? 女方離婚起訴賠償多少費用?具體起訴離婚能夠賠償多少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可以要求的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一)物質損害賠償是指因上述四種情況導致離婚,造成的物質上的損害。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體受到傷害,由此產生的醫藥費。為獲得他方配偶不忠行為的證據而支出的費用等等。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質損害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3、遺棄情形,物質損害主要包括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當中應由對方支付的部分。物質損害除上述所列各項之外,在判決離婚中,律師費、訴訟費屬于物質損害的一部分。(二)精神損害是指因上述四種情況導致離婚,給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損害。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于法官憑借司法經驗,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情節、常理、醫學鑒定等因素予以判斷。二、起訴離婚女方要求賠償需要滿足什么條件?1、離婚賠償 ·2023年離婚新規定有哪些內容? 2023年離婚新規定有哪些內容?一、離婚新規定有哪些內容?《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 ·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結案嗎? 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結案嗎?不可以結案,公安機關決定拘留應予執行,因涉及到相關原因被拘留所拒收的,可以暫不予執行,但后期可以繼續執行。根據法律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拘留所執行。被拘留審查的人患有嚴重疾病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書,通知拘留決定機關。拘留決定機關應當立即處理并通知拘留所。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書,通知拘留決定機關:(一)不滿16周歲或者已滿70周歲的;(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四)被拘留審查的人患有嚴重疾病。二、拘留的條件刑事拘留最長時限為37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檢察院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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