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繁昌區律師黃頁: |
繁昌區法律咨詢 |
繁昌區法律常識 |
·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必須要出庭嗎 訴訟肯定是原告方與被告方之前的對峙,在離婚訴訟中也不例外。作為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原則上肯定是要出庭支持訴訟的,那么這是否意味著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必須要出庭呢?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必須要出庭嗎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民事案件中,訴訟當事人委托了全權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但是由于離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決當事人身份關系的案件,應當由當事人親自出庭陳述自己的觀點。比如說,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是否同意離婚以及財產的分割處理,涉及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權益,必須由當事人真實表達意思,法院才好依法處理。并且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案件法院必須進行調解,只有在調解無法和好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判決。所以,離婚案件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必須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開庭審理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權代理人,也應當出庭。但如果當事人一方屬于無法出庭的特殊情形,這則可以事先寫好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屆時由代理人交給法庭。二、一方不出庭能離婚 ·刑事案件要請律師嗎 刑事訴訟中,很有可能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而一旦被追究了刑事責任后,對行為人的影響是很大的。因此,很多人會選擇聘請律師來幫助自己辯護,那實踐中刑事案件要請律師嗎?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刑事案件要請律師嗎請律師辯護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唯一途徑。是有必要的。當然前提是如果你有經濟條件。但是對于事實清楚,定性無爭議的小案件就沒有必要請律師。但是事先就相關情況咨詢一下律師還是有必要的。二、如何選擇刑事辯護律師?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選擇律師:1、律師的業務方向。律師行業也是分專業的,隨著法制進程的加快,大量法律法規的頒布,律師行業的細分也越來越明顯,過去那種“萬金油”式,什么案件都做的律師,如今已經行不通,真正有建樹的律師,其專注的往往只是兩三個,甚至一個法律領域、特別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尤其如此。因此,當事人在挑選刑事辯護律師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楚,你準備選擇的律師,其專長是哪個方面?刑事業務是不是他的特長專業?如果,你不幸找了一位 ·員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費嗎? 員工在休息時間之外加班的,具體可以分為單位安排加班與自身自愿加班。很多時候我們看到單位安排員工加班的會支付一定數額的加班費。那要是員工自愿加班的話,那么此時能否索要加班費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員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費嗎?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抵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于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梢姡萌藛挝恢Ц都影喙べY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勞動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二、加班費的支付標準有哪些?(一) ·提前退租能夠要回押金嗎 提前退租能夠要回押金嗎我們在租房之初一般會支付一個月或兩個月的租金給房東,作為租房押金,通常在退房的時候還是沒有損壞房屋內的設施,同時不存在拖欠相關費用的情況,那么房東就應該退還押金。但承租人提前退租能夠要回押金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提前退租能夠要回押金嗎提前退租是否要退還預付房租和押金提前退租是否要退還預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況處理:1、如你的房子存在居住危險導致對方退房,不管是否簽訂租房合同,對方隨時有權退房,你在收夠對方實際租住期間的房租后退還對方其余預交房租和押金。2、如沒有居住危險: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約定辦理;如租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條款或沒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經違約,如給你造成損失,你可以扣除合理損失和實際租住期間的房租后,余款須退還對方?!睹穹ǖ洹罚?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一條【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時承租人解除權】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二、租賃合同期 ·交強險索賠訴訟時效是多久 交強險索賠訴訟時效是多久一、交強險索賠訴訟時效是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备鶕kU法的規定,被保險人的索賠時效從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但是在具體賠償數額確定之前,被保險人事實上無法向保險人行使保險賠償請求權。保險法規定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應理解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且保險賠償請求權可以行使之日起兩年”。據此,交強險中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的索賠時效應從被保險人向第三人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具體確定之日起計算,一般為被保險人與第三人達成的賠償協議生效之日或法院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而不應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二、交強險的理賠范圍1、責任限額12.2萬2、其中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 ·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話,則需要對子女的撫養問題做出處理。而要是出現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情況,則最好掌握其中的一些技巧,這樣更有利于撫養權的爭奪,那到底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呢?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一般差距不大,但這并不表示就沒有差距,比如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很多時候,孩子特別對于學齡前兒童,不是夫妻一方帶,而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4、孩子的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怎樣的 在法定繼承中,按照規定需要對繼承人的順序做出一個劃分。其中具體分為了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那您知道這個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怎樣的嗎?這關系到由誰進行繼承的問題,下面就讓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吧。一、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怎樣的遺產繼承中您最關心的就是遺產繼承的順序問題了,哪些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哪些又是第二順序的繼承人?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繼承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繼承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繼承法》第10條)二、法定繼承如何劃分繼承遺產比例(一)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独^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 ·夫妻個人債務如何清償 夫妻個人債務如何清償關于夫妻個人對外債務的承擔,《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該規定解決的問題是,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有約定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如何承擔。根據這一規定,夫妻個人債務的承擔遵循以下原則:(一)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二)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的,就不能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而要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加上夫妻共同的財產和夫妻另一方的財產共同承擔責任。夫妻個人財產的債務,以個人財產自負其責為原則,也注意對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護。(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沒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要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加上夫妻共同的財產和夫妻另一 ·一方不能生育能判離婚嗎 一、一方不能生育能判離婚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案件中男女一方第一次要求離婚的,如沒有法定情形,也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般法院不會判決準予離婚,即不能生育為由起訴離婚,如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第一次起訴法院是判決不準離婚的。同時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二、法院判決離婚理由是什么?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以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一規定將夫妻感情確以破裂作為我國離婚制度中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糾紛,決定是否準予離婚的基本原則。何謂“感情確已破裂”呢?夫妻感情確以破裂,是指夫妻感情破裂已達到了真實的、完全的、長久的無可挽回的程度。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以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同時在三十二條第三款中列舉了幾種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下列情 ·私人間借款要約定用途嗎 私人間借款要約定用途嗎一、私人間借款要約定用途嗎1、我國合同法相關條款中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也就是說,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但不是必備條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2、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作用:(1)出借人可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發現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對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2)借款人如果虛構借款用途或者隱瞞借款用途而騙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二、私人借款具體該怎么寫借條借款要不要約定用途,要看法律對借條等借款協議內容的要求,而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