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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孕婦遲到可以辭退嗎? 如果孕婦遲到可以辭退嗎?懷孕期間上班遲到早退,單位是不可以辭退的,若員工違反單位制度的情況下,應該按照單位制度處理但是不能辭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 ·整容算侵犯肖像權嗎需要怎樣界定 整容算侵犯肖像權嗎對于整容,我國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法無明文不定罪”的原則,整容行為只要沒有侵犯他人的利益和社會的公共利益,是無可厚非的。也不能將這種行為定性為侵權。”整容之后,調整身份證、戶籍證明等各種有效證件,經國家行政許可就可以。在從事民事活動時,他以自己的名義活動,自己承擔責任就不涉及侵權。相反,如果“盜版者”冒名頂替,以他人名義從事營利或犯罪活動,就侵犯肖像權,“正版”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二、侵犯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非法集資一般拘留多久 一、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非法集資一般拘留多久非法集資案件一般拘留十日才能判刑,情節較重的一般不超過十五日。二、如何防范非法集資?1、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是否過高,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我國規定,超過國家規定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護,可作為判斷回報是否過高的參考。天上不會掉餡餅,高收益和高風險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騙取錢財。一個企業正常的年利潤一般不會超過20%,超高利投資回報分配不
·威海農村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對被
·提請批準逮捕時間是多久? 一、提請批準逮捕時間是多久?提請審查批捕的時間一般是七日以內。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
·司法解釋上什么是試用合同? 司法解釋上什么是試用合同?試用合同,是指在試用期內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假如員工或用人單位想辭職或解聘員工時,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是不一樣的。主要表現在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則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方可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 ·征地補償新標準汝州在補償中包括什么? 征地補償新標準汝州在補償中包括什么?對于一個城市來說,城市是否能夠得到好的發展與城市的建設有關。而為了城市能夠更多的建設往往都會拆除舊建,在原有的土地上進行重建,而這時不能避免的就是對土地持有者的補償,但是關于補償每個城市都有屬于自己的標準,其中征地補償新標準汝州在補償中包括什么呢?您來看一下吧。征地補償新標準汝州在補償中包括什么?(一)房屋價值補償標準這里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故意殺人未遂構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殺人未遂構成要件是什么?《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構成犯罪未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犯罪分子已著手實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二、處罰原則是什么?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與處罰原則。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個構成要件或特征也是與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態相區分的標志:第一,行為
·訴訟中財產保全期限是多長時間 訴訟財產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為保證將來的判決能得以實現,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對當事人爭議的有關財物采取臨時性強制措施的制度。財產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提取、扣留等。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駁回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駁回的情形是什么1、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駁回的情形是承租人并沒有出現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合同仍然存在有效期限的,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219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227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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