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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終止勞動合同 什么情況下終止勞動合同一、什么情況下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因期限屆滿等法定原因而結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及其《實施條例》第21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4)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7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刑法怎么規定的 一、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刑法怎么規定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1)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2)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1)對單位判處罰金;(2)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對自然人犯本罪的規定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侵占的告訴才處理法院公安哪個部門具有管轄 侵占的告訴才處理法院公安哪個部門具有管轄權?對于侵占罪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侵占案,對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所以法院對侵占案具有管轄權。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分析,公安機關對于侵占罪沒 ·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賠年終獎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賠年終獎嗎?一、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賠年終獎嗎?合同到期不續簽不需要賠年終獎,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不賠償年終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五)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應當按照勞動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時間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
·哪些屬于商品房不接房的正當理由 哪些屬于商品房不接房的正當理由房屋交付是出賣人將所建房屋交付于買受人的行為。交付房屋關系到質量驗收、逾期責任、風險負擔等問題,雙方經常會因為這些問題產生糾紛。為了盡量避免糾紛,我們就需要知道商品房交付的標準是什么。此外,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關標準,購房者不想要房屋,此時哪些屬于商品房不接房的正當理由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一、商品房交付的標準是什么商品房交付標準是買賣雙方約定的房屋交付時所應達到的狀態。其內容可以包羅萬象
·沈陽國有土地使用證怎么辦理? 沈陽國有土地使用證怎么辦理?一、辦理對象1、城鎮土地使用登記發證的范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鎮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后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對象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企業。2、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并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二、申辦程序辦理程序《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受理申請材料、審核材料、校準登記、頒發證書。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
·家暴自衛殺了人怎么辦 家暴自衛殺了人要不要負刑事責任要分情況。也就是說,當事人遭受家暴侵害失手殺人是不是正當防衛,要依據是否超出必要的限度而定,如果超出必要限度的,屬于防衛過當。實踐中,大部分家暴自衛殺人屬于過失,但是也是防衛過當,按照過失殺人判處一定的徒刑。《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
·著作權方面的風險與保護法律依據是什么? 著作權方面的風險與保護法律依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明確規定了著作權使用中的風險處理,可以通過下列兩種方式防范風險:其一是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仲裁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訂立的,是當事人在簽訂著作權合同時,就解決爭議的方式在合同中預先約定愿意把將來在履行合同時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一項內容。其二是以其他方式單獨訂立的仲裁協議。它是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者發生之后,專門簽訂的愿意將糾紛提交仲裁解決的協議
·土地使用費成為出讓地出讓金有何不同? 土地作為一種國有的特殊資源,在使用和申請上我國法律都有著較嚴格的規定和流程。我們日常中所知道的土地交易,建商品化住蓋工廠都是個人或公司向當地國土資源部門進行申請的,那下面我們就土地使用費成為出讓地出讓金有何不同,為您作詳細的介紹,希望您在遇到相關法律問題時能夠幫助到您。從本身概念來看:使用費:應該是一旦使用就需要繳納的費用。使用包括出讓、租賃、出資使用和入股使用等方式,那么使用費用也就相應地應該包括這些方面的使用而需要支付的費用,土地
·公司員工入職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新員工入職時,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由于此合同涉及到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要經雙方協商一致才能簽訂。但還是有員工在合同上吃了公司的虧,所以,我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小心謹慎。下面我們就公司員工入職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問題給您詳細介紹。一、普通員工注意事項(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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