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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怎樣才有效當事人訂立遺囑 自書遺囑怎樣才有效當事人訂立遺囑,只要是本人意思表述真實,自愿訂立的遺囑就為有效行為,為慎重期間可以考慮公證遺囑或律師見證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可以參考以下遺囑的有效條件: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 ·能導致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能導致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情形如下:1、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2、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3、偽造的遺囑無效;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二、遺囑被確認無效怎么辦遺囑無效,可以分為部分無效和全部無效兩種情況。在部分無效的情況下,根據這一無效部分不同的具體內容,對遺產要作出不同的處理。比如,倘若遺囑所處分的是立遺囑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財產,那么,其他財產共有人有權要求他所得的份額,而只付給遺囑繼承人相應的份額。又如,遺囑中若對缺乏勞動能力而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沒有留下必要的財產份額,那么在財產分配中,必須先行扣下這部分人必要的份額,剩余的遺產才能按照指定的內容執行。如果遺囑全部無效,死者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份額 ·商標侵權處罰標準是什么? 有很多涉及到商標侵權的人是因為沒有法律意識或者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構成侵權,但是只有構成真正的侵權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此時會對侵權人作出相應的處罰,那么法律方面規定的商標侵權處罰標準是怎樣的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商標侵權處罰標準是什么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于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采取如下處理措施:(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2)收邀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4)收繳直接專門用于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如果采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并監督銷毀侵權商品;(6)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根據情節處于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最后,其商標侵權行為也就是指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 ·自書遺囑應該怎么訂立 自書遺囑應該怎么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3、必須注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自書遺囑并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然后只是簽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如果有數份遺囑,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有數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日期為最后日期的那份遺囑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應該有個人的筆跡為證。二、代書遺囑生效條件是什么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代書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見證人一 ·怎么訂立自書遺囑 怎么訂立自書遺囑1、實質要件:(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其二,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其三,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2 ·挪用公款判幾年,怎么處罰挪用公款罪 結合法律中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有挪用公款行為的,此時也要求達到了規定的數額標準或者符合一定的情節,那么才會被認定構成挪用公款罪,之后追究其刑事方面的責任也才是理所當然的。那究竟法律中規定挪用公款判幾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下面本站我們就為您詳細介紹。一、挪用公款判幾年,怎么處罰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二、挪用公款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一)挪用公款罪的客體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款的使用權,同時行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還因此獲得收益。而 ·計算經濟補償中的工作年限 計算經濟補償中的工作年限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由于各種原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工作年限的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如勞動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業工作,期間勞動合同一年一簽,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滿后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計算的工作年限應從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勞動者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多年,但間隔了一段時間,也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工作年限原則上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已經支付經濟補償的除外。總之,本條“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的規定,不能理解為連續幾個合同的最后一個合同期限,原則上應連續計算。當然,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用人單位利用短期勞動長期用工的現象將會減少,這主要是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兩個措施,一是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 ·怎么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 怎么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實具體體現在如下幾種情況中:(1)脅迫遺囑人所立的遺囑;(2)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3)被非遺囑人假造的遺囑;(4)被篡改的遺囑;(5)遺囑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所立的遺囑。《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在現實生活中,常見到 ·我國單位犯罪員工有責嗎? 在現在這個經濟的時代,很多單位可以犯罪,而單位犯罪員工有責嗎?員工需不需要來承擔法律責任,追究員工的刑事責任嗎。單位是有許多員工的,那么,如果單位犯罪,員工也,有沒有責任那。我們可能還不了解,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單位犯罪員工有責嗎?單位犯罪只對直接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判刑,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追究員工的刑事責任的。單位犯罪處罰原則(一)單位犯罪的兩罰制刑法對單位犯罪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采取兩罰制。在兩罰制中,對單位是判處罰金,判處罰金采取無限額罰金制,即對罰金的數額未作規定。在兩罰制中,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是判處刑罰,這里的刑罰包括自由刑與罰金,主要是自由刑。對個人判處自由刑的,又有以下兩種情況:(1)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判處與個人犯罪相同刑罰。例如刑法第220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侵犯知識產權罪——引者注)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這 ·遺囑是否必須公證 遺囑是否必須公證遺囑有各種合法形式,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須公證。相對各種合法的遺囑形式,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并非只有通過公證的遺囑才是有效的。遺囑是否有效關鍵在于立遺囑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處分的財產是否為立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因此,公證不是遺囑的生效要件,不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都是有效的。但遺囑的形式很重要,公證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導致的遺囑無效。雖然遺囑是不需要公證也有效的,但是如果涉及到遺產是不動產的話,有的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只接受經過公證的遺囑做產權變更。雖然他們這個是不合法的,但是為了省事,去辦個公證更好一點。二、遺囑公證需要注意什么1、遺囑公證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遺囑是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和死后事務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國務院《公證暫行條例》第16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書面或者口頭申請。如果委托別人代理,必須提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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