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東山律師黃頁: |
東山律師咨詢 |
東山法律常識 |
·入股合作協議要不要寫章程 入股合作協議要不要寫章程公司章程,是建立一家公司的基本文件,也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是公司成立的必不可少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那么,這次要和您討論的是有關于入股合作協議要不要寫章程的問題了。入股合作協議要不要寫章程要寫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后,按照中國公司法必須制定公司章程,按照公司章程的內容簽定股東協議。沒有公司章程,此公司就違反了中國公司法。沒入章程,就不是股東,不享有股東的任何權利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股東協議不是必需的,但公司章程是辦理工商登記必需的,一定要有。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的基本文件,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什么 在當事人辦理公司注冊時,要有一定的辦公場所,有時需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要對租賃的事項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什么?今天,為您提供房屋租賃合同范本,請您閱讀。房屋租賃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辦公場所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訂租賃合同如下:一、出租辦公場所情況二、租賃期限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辦公場所,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三、租金2、本租金不含稅金,租金發票由雙方配合解決,乙方另行承擔稅金。3、租金支付鑒于雙方的合作關系,甲方給予乙方靈活支付租金的時間便利。四、其他費用租賃期間,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包含在租金內。五、辦公場所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辦公場所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及時通知甲方 ·擔保公司房屋租賃合同擔保的管理措施 許多小型企業亟需基金,但是它們向銀行直接申請貸款又比較難,這時就需要擔保機構來幫助它們了。擔保機構可以以比較低的成本選擇客戶,再推薦給銀行。不過擔保公司的管理也是非常嚴格的。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擔保公司房屋租賃合同擔保的管理措施有哪些?一、保前調查(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調查、評估。1、審查借款申請人有關材料。2、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復印材料,翻閱有關總帳、明細帳和憑證,審核財務報表。3、分析財務報表、檢查借款申請人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4、審核借款申請金額、期限。(二)對借款保證人進行調查、評估。1、審查借款保證人有關材料。2、對借款保證人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復印材料,翻閱有關總帳、明細帳和憑證,審核財務報表。3、分析財務報表,檢查擔保能力。(三)對借款抵押物、質物進行調查評估。1、審查抵押物、質物。2、審查抵押、質押相關手續。3、現場察看抵押物、質物。4、審查抵押物、質押的價值,確定可抵押、質押額。 ·借款方有哪些義務?相關內容有哪些 借款方有哪些義務?相關內容有哪些民間借貸中的當事人一方為出借人,而另一方就是借款人,也就是我們說的債務人。既然是債務人,那么當然在借貸關系中就負有一定的義務。那么借款方有哪些義務呢?下面我們將在下文中進行相關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一、借款方有哪些義務?1、借款方有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貸款,做到專款專用。依《統一合同法》的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依照這一規定,各類貸款不得互相挪用,更不許挪作他用。借款方不得將貸款用作彌補虧損、交納稅費、發放獎金或用于職工福利開支。??顚S貌拍鼙WC借款方及時償還貸款。借款方怠于履行此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2、借款方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借款合同是有償合同,借款方必須向貸款方支付利息。利率因貸款的種類、期限不同而不同。借款合同應對利率的多少、利率支付時間作出明確規定,便于借款方履行?!督y一合同法》對利息的支付作 ·電信違約金怎么算,違約金有哪些種類? 電信違約金怎么算,違約金有哪些種類?電信違約金是在違反了與電信簽訂的合約之后產生的,現如今,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電信業務是比較多的,諸如電話、寬帶都是其中之一。那么電信違約金怎么算?違約金有哪些種類?下面,就讓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一、電信違約金怎么算?電信寬帶退網要繳納的違約金是按照每天千分之三的比例收取的,比如每年的寬帶費用是1000元,那么每天收取3元的違約金。由于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逗贤ā返?1條規定:1、當事人一方違反經濟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如果由于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3損害賠償在合同法中是重要的違約救濟措施,賠償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過錯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時,有違約方當事人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補償貨幣。支付賠償金的4個條 ·并購公司管理辦法 一些有實力的公司為了更好、更長遠的發展往往會實行公司并購的策略,公司并購是一個大的變動,對公司和投資者的權益都有一些沖擊。所以為了保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并購公司是有一定的管理辦法的。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并購公司管理辦法。并購公司管理辦法一、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保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證券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當事人應當誠實守信,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接受政府、社會公眾的監督。第三條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權益及變動情況,依 ·并購公司后如何管理 并購公司后如何管理公司并購作為一種資源的再配置過程,是公司成長的一種重要方式。然而,現實中的公司并購并不一定就意味著盈利,公司并購大約有一半最后都失敗了,統計資料顯示,除了并購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很大一部分并購失敗來源于公司并購后沒能及時進行有效的管理。那么,并購公司后如何管理呢?下面由我們來為您解答。管理整合的步驟和方法1、調查分析階段:在了解被并購企業管理現狀和歷史的基礎上,重點調查被并購企業的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通過對被并購企業歷史和現狀的演變分析、企業現狀的對比分析、并購后企業在行業中的目標地位的分析,肯定并購雙方在管理上的優秀之處,進而找出雙方的管理差異,認清企業的未來管理目標。2、移植階段:即并購企業在被并購企業內部推行自己的管理模式。移植階段輿論氛圍的營造是十分必要的,在強大的信息壓力下,被并購企業的員工接受先進的管理思想和價值觀念,并上升為主流意識,管理制度的實施就容易得多了。3、融合創新階段:對舊有模式進行修訂或突破,從而改善企業的現 ·借款人不還款承擔什么責任 借款人不還款承擔什么責任借款人在向出借人借了錢之后,就需要按照雙方的約定還本付息。而實踐中經常出現借款人不還款的情況,此時肯定就需要借款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究竟借款人不還款有什么責任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借款人不還款承擔什么責任借款人不還款要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或者支付罰息。支付違約金,是當事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借款合同約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這是對違約人的違約行為的經濟制裁,帶有懲罰性。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兩種形式。所謂法定違約金,是指違約金的數額、幅度、范圍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規加以規定。如《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督杩詈贤瑮l例》規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舉證責任如何分配?醫療損害責任是一種常見的醫療事故,當然,出現這樣的醫療事故自然是需要進行適當的賠償的,不過在確認具體的賠償標準之前,必要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舉證則是必須的。那么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舉證責任如何分配?患者舉證責任有哪些?下面,就讓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一、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舉證責任如何分配?《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八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侵權責任法》的頒布,完全改變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一款(八)項關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規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一般情況下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三種法定情形下適用過錯推定原則。二、患者舉證責任有哪些?1、醫患關系 ·借條在多長時間內有效,相關內容有哪些 借條在多長時間內有效,相關內容有哪些一般情況下,借條都不是永久有效的,所以對于借款糾紛應該要及時處理。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借條在多長時間內有效呢?在遇到借款糾紛時,當事人只有在借條的有效期內提起訴訟才能有效的維權。下面我們就為你解答一下這個問題。一、借條在多長時間內有效我國《民法通則》確立了兩種訴訟時效制度,即一般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制度。一般訴訟時效制度為2年。特殊的短期訴訟時效為1年,長期訴訟時效為20年。民間糾紛的訴訟時效制度一般適用2年的一般時效制度,當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為有效的訴訟時效期間。但是,并非民間借款案件就不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期間。實踐中,無還款期限的民間借款合同大量存在,這些糾紛的訴訟時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的要求的,可適用20年的特殊長期訴訟時效,而非2年的時效,否則將對保護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有違公平原則。如果無期限借款合同超過了20年的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的,則喪失勝訴權。民間借款合同時效分無還款期限合借款同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