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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離婚成年孩子能分財產嗎? 兩人離婚成年孩子能分財產嗎父母的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財產分割,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以下三點說明,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產的,因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1、父母如果離
·支付的加班工資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資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資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報酬。二、加班 ·工傷的醫療過錯能否獲得雙重賠償 當工傷和醫療過錯碰撞在一起是怎樣的?一個是因為公事受傷,一個是因為醫院的過錯受傷,兩個問題既有重復的地方也有不同之處,傷者受到了雙重傷害,自然就能夠得到雙重賠償。那么在界定醫療過錯中,我們應當怎么辦呢?至于判定工傷的醫療過錯的具體辦法,讓律師網為您講解,來保障您的法律權益!一、醫療過錯1、醫療過錯,屬于過錯的一種。在依據醫療水準判斷醫方的過錯時,必須注意區分醫療水準與醫學水準。長期以來,醫療責任的認定一直是我國民法學界討論的焦點,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樣的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樣的?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時,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或者因為其他方面的原因,許多公司會選擇公司分立,而公司分立是要經過一定的過程的,那么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樣的呢?將在下文給您介紹公司的分立程序的相關知識。一、公司的分立程序1、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分立方案此與公司合并類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應當對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問題作出安排外,特別應妥善處理財產及債務分割問題。2、公司股東會關
·一般單身人士如何立遺囑? 一般單身人士如何立遺囑?遺囑必須是具備遺囑能力之人所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個在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得為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在香港,遺囑的訂立需要有至少兩位非受益人擔任見證人,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這兩位見證人的其中一位會由協助訂立遺囑的律師樓合伙人擔任,而另一人則由前述律師所邀請的同業(一般由鄰近律師樓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師樓的其他合伙人)擔任。遺囑的內容,就是遺囑人對處理遺產及其他事務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況下,遺囑的
·保安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應該? 保安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應該有哪些一、保安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應該有哪些?(一)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即勞動合同從哪一天開始到哪一天結束。我國的勞動合同可以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二)是工作內容。即所從事的工作和工作崗位。(三)是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這是勞動合同的重要內容,涵蓋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培訓、福利等。(四)是勞動報酬。應寫明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和支付項目、計算方法
·并購業務能否降低企業負債率,又怎樣升高企業 并購業務能否降低企業負債率,又怎樣升高企業負債率?并購業務能否降低企業負債率?這里討論四種收購:無融資收購(以自有資產實現并購)、杠杠收購、換股并購和發行新股融資并購。我們只討論收購方合并報表的資產負債率的變化。為簡化問題,這里假設并購時收購100%所有權。1、無融資收購的情形下,收購方不進行外部融資,直接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收購被收購方。為簡化問題,假設收購全部股權。這種情形下,從整體角度看,由于整體有資產流出,而負債則直接加總,不管被收購方的
·追尾全責怎么處理流程 發生汽車追尾事故可以參考以下處理方式:1、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
·檢察院對不屬管轄的移送案件可以進行抓捕嗎 檢察院對不屬管轄的移送案件可以進行抓捕嗎?當然不可以,必須是自己管轄的案件,否則,應移送有管轄權的檢察院審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該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據此規定,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
·四年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仲裁案件應該怎 四年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仲裁案件應該怎樣辦理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情形下二倍工資的支付最長不超過11個月。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一年屆滿后的二倍工資的,不予支持。二、二倍工資的仲裁時效應該如何理解?《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所稱的“二倍工資”中加付的一倍工資并不屬于勞動報酬,勞動者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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